曾在这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大错,跟胖普屯结下了严重的梁子,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太大;其次,灵境的草原上应该并不常见孤身上路的人类,如果问题真出在皮克西身上,“我是不是他所结识的那个人类”这件事应当是很好确认的,那么豌豆花的提醒就成了无意义的,而她看上去不像是个爱说废话或脑筋不清楚的姑娘。
不管怎么样,我决定主动出击,试探一题到底出在哪儿。有三件事需要验证:第一,胖普屯是否与绿精有过节?第二,他们是否认识皮克西?第三,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介意我的人类身份?这三件事,只要能获得任意两个答案,第三个答案也就**不离十了。
于是我随口说道:“为什么有人要偷长老南瓜呢?”
“这还用问?”一个鬓须和头发连成一片的中年半身人不屑地说,“肯定是麦隆屯干的,怕在庆典上输给我们,他们就不能蝉联桂冠了。”
众人纷纷附和。
“为什么肯定是麦隆屯?不是还有一个曲康波屯吗?”我好奇地问。
“这你就不懂了,”一个半身人抿了一口酒,意味深长地说,“只有麦隆屯有办法打听到咱们种了长老南瓜的消息。”
我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毛姆,转脸时发现豌豆花脸色有些发白。
毛姆点点头,说:“长老南瓜是敝屯的秘密,只有绿精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钻进我们的地界,还不被我们发现。”
“绿精…刚一开口,感觉到豌豆花在桌子下面掐了一把我的大腿,于是一脸无辜地望向她,她若无其事地松开了。
“肯定是这样!”一个带着几分醉意的半身人拍着桌子站起来愤慨地嚷嚷,又被旁边的人摁了下去,“绿精最滑头了,向来谁赢他们就帮谁!麦隆屯年年胜出,年年霸着湖区,他们哪来那么大本事?”
“没错没错!”这个话题引起了众人的强烈共鸣,越来越多酒足饭饱的半身人加入到了声讨绿精的阵营当中,纷纷回忆起从前被某个绿精坑害过的经历。
我从篮子里取过一串葡萄,漫不经心地剥起来,一边享受甜美多汁的果肉,一边津津有味地倾听绿精们的斑斑劣迹。比如绿精是不吃兔子肉的,但是其他的半身人吃啊!在大多数半身人看来,食物都是神圣的,吃与不吃纯属个人自由,但是绿精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会专门针对那些门口晒了兔子肉的半身人家庭搞恶作剧,把外面晾晒的男主人的衣服领口弄上胭脂印啦,悄悄挂上陌生的女人内衣裤啦,都是些防不胜防又难以辩解的花样儿,蓄意制造家庭不睦;而绿精最令(男性)半身人讨厌的地方,是他们个个都是“小白脸儿”,金发碧眼擅长勾搭,甜言蜜语满口谎话,而女性半身人们最吃这一套——几乎每个男性半身人在青少年时代都曾遭遇过被某个绿精横刀夺爱的惨痛经历,唉,说多了都是泪啊!
我想起皮克西那副桃花眼乱飞的模样儿,又瞟了瞟身边屁股在椅子上动来动去的豌豆花,不禁深以为然。同时,一边听着他们七嘴八舌,一边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胖普屯的(男性)半身人们的确对绿精没什么好感(对此我表示诚挚的理解和遗憾);另外,看上去他们并不知道我曾结识过一个绿精。
这意味着两件事:第一,豌豆花的提醒确实是对我的维护,尽管原因尚不清楚;第二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胖普屯的半身人们对“人类”的戒备从何而来?
第三十一章 我被德加尔家通缉了?!
(筵席终于结束了,每个人都吃下了一堆小山似的食物,连我也食量大增,不知不觉中塞进了比平时多一倍的东西。『』但是没有一个人散去,都慵懒地坐在椅子上剔牙,彼此窃窃私语。毛姆清了清嗓子,看向我,我知道,重头戏来了。
“席拉小姐,”他十分客气地说,“伟大的酒神在上。虽然你来到胖普屯的时间并不长,但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位友好而且善解人意的女士,相信在座各位也是这么认为的。”
“在座各位”都看着我们,微微点头并不说话。
“贵屯是我见过最热情好客的地方,”我回答,“各位给了我很大的帮助,特别是毛姆爷爷和豌豆花小姐,还有那位为我澄清的乔匹先生,虽然我能力有限,但是只要有机会,一定会报答各位,到时还请不要嫌弃。”
“咳咳,招待客人是我们分内的事,不用客气,”毛姆没有直视我,伸手掩在嘴巴前咳了两声,说,“是这样的,实在很不巧,后天晚上就是神圣的酒神庆典,所有人都要去湖区集会。『』所有人。”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听他的语气,不像是邀请。我想了想说:“毛姆爷爷,我路过此地,不愿给各位添麻烦,也不想耽误行程,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尽快上路,再说我也不是本地人,就不打扰庆典了。”
毛姆干笑了一声,说:“可是啊,你也听说了,绿精都能探出我们的长老南瓜,难保不会发现我们招待了你,所以,席拉小姐,即使你不在集会上露面,你的行踪也已经暴露了……”
他的说法让我有些搞不清状况,什么叫“暴露行踪”,难道我需要躲躲藏藏吗?为避免自曝其短,我决定暂时不发一言。
毛姆见我闷声不响,停了一会儿便继续开口,说的却是与方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近三百年来,这片‘翠微之原’一直是我们半身人的聚居地,但其实,不管我们承不承认,就势力范围来说,是属于德加尔家的。”
我心中怦然一跳,也不接话,只等他说下去,同时注意到周围不少半身人脸上浮现出一丝愤恨的神色。看来,正如皮克西之前透露过的那样,德加尔家,或者说掌权的精灵族,在这些草原居民中间的风评并不太好。
“德加尔家的命令,我们一般不大愿意理会,就算被迫接受,也向来都不会很积极,”毛姆小心翼翼地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几乎带着一种近似讨好的味道,“所以,你跟德加尔家对着干,其实,我们内心都是很佩服的……”
我以为我听错了,不由得机械地重复了一句:“……我跟德加尔家对着干?”
毛姆叹息了一声,摇摇头说:“你不必否认了,当然,席拉小姐,你甚至没有用假名来糊弄我们,说明你完全无所畏惧,对于你的大胆和坦荡,我们也是很佩服的……”
我想,我的脸部表情应该已经充分表达出了我内心的凌乱——显然有什么地方不对,也想要辩解,可是,不知是因为太震惊还是太混乱,我似乎失去了诉说的能力,一句话也蹦不出来。
“实话跟你说吧,”毛姆又重重地叹气,“早在一个月前,德加尔家就向‘翠微之原’的所有城镇村落发出了通缉令,缉拿一个像你这么高、年纪也像你这般大的人类女性。”
说着,他从衣襟里摸出了一张滑溜溜的纸或布,慢慢抖开呈在我面前,而我竟然没有力气抬手接过,顿时心中警铃大作。
那是一幅画像,很有些像我,但是比现在的我丰腴不少,而且蓬头垢面,眼神十分彪悍,的确抓住了我作为一名凶徒的神韵。
第三十二章 我被半身人下药了 乌云卿
(我瞪视着画像,内心更加凌乱——德加尔家怎么会知道我的长相?……莫不是维兰·德加尔画的吧?他也来灵境了?在他眼里我就是这副尊容?德加尔啊德加尔,当初我咬了你一口,其实你还是记仇的吧。『』
……又或者是本尼母子俩已经先行进入“夜莺之森”,然后阴错阳差地整了这么一出?
“他们专门派了一个暗夜精灵来‘翠微之原’,给每个屯子都发了这张画像,”毛姆观察着我的反应,慢吞吞地说,“画中人名叫席拉·塔拉,德加尔家指名要捉活的,悬赏一公斤秘银……如果作为屯子集体揭榜,还有额外的一项报酬……就是今年或明年酒神庆典的桂冠。”
原来如此。看来德加尔家是下了本钱在通缉我,虽然不明觉厉,我还是有点飘飘然。
我艰难地转动眼珠,只见许多半身人脸上都是一副“虽然很抱歉但是你就从了吧”的表情,开始更加真切地意识到全身都麻木了。
我挪回眼珠,死死盯住毛姆,他陪笑着说:“实在对不起,席拉小姐,德加尔家提醒我们,你非常危险,不宜发生正面冲突,所以……我不得已,在你的玉米粥里掺了一点麻醉药,但是请放心,这是我们的医疗常用药,副作用不大,过个把钟头你就能恢复正常了,我这么做,只是为了让你能安静地听我把话说完。ww”
毛姆指天为誓说他们原本打死都不愿意出卖我,但是,由于绿精们显然已经掌握了胖普屯的秘密,那么我的身份暴露就只是时间问题。一旦他们向“夜莺之森”打小报告,胖普屯全屯的人都会遭殃。言下之意是,要怪就去怪绿精吧。
毛姆痛心疾首地说,自己身为胖普屯最年长的居民兼议会召集人,虽然不情愿,也不得不出面做这个恶人。但他不会自作主张,而是让大家通过举手来决定我的去留。
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我全身僵硬一动不能动,话也说不出,连眼皮都眨得费力,所以眼睛很不舒服,刺激到了泪腺,眼泪就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绝对不是因为伤心害怕!
事实上,我心中意外地并不紧张,虽然不知是维兰·德加尔本人还是他那位大表哥发布了这么一道通缉令并附上了我的画像,但我直觉认为,这也许并不是真的“通缉”,说不定,还是一种“保护”。
虽然这样想似乎有点“自作多情”之嫌——但是,不难发现“夜莺之森”在翠微之原上有些政令不顺,这种状况肯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德加尔家应该也有所了解。假设他们的本意是找到我,一道寻人启事发下来,会不会让敌对势力或阳奉阴违的势力误以为我是什么重要人物,反而引来了不必要的麻烦?相反,发一道强调“要活捉”的通缉令,降低了草原居民对我的敌意,倒可能是件好事。
当然,事情也可以从另一个比较悲观的方向考虑,就是“夜莺之森”里存在权力纷争。维兰曾经说过务必要找艾罗本人,还得等他立誓才能把魔晶交给他,说明即使是维兰,也并非百分之百相信他大表哥的人品;维兰还说过,他跟艾罗的弟弟阿尔文并不熟。假设艾罗或阿尔文或这对兄弟俩都不是什么值得信任的善茬,志不在救人而在魔晶,如果他们从维兰或本尼母子口中得知相关信息,那么因此发出通缉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可能。
但说到底,我并没得罪过他们,所以无论出于哪一种情况,只要到时候能设法联系上维兰,对我来说应该不是太危险≡行分析了种种可能,我其实特蛋腚,但是外人不知道;他们能看到的,是我正双泪长流的惨样。
还不止如此——眼睛真尼玛痛!于是泪水源源不断地滑过鼻翼,我在呼吸(谢天谢地还能喘气)的间歇不小心吸进了一点泪水,十分痒痒,于是呛到,接着引发了一次纯生理上的倒噎,像极了抽泣。
包里那位发现了我的异常,在我脑中问了一句“你怎么样?”我当然不可能回答他,可是怕他误会,心中一急,又是一次倒噎。
许多半身人还是心软的,大约不忍卒看,纷纷把脸转了开去;毛姆显得有些无奈,他同情地看了我一眼,终于向众人展开双臂,状似沉痛地说:“想想吧,我的亲人们,朋友们!想想我们的决定会带来什么结果!建议放走席拉小姐的,请举手!”
他可真会问。
果不其然,半身人们虽然脸上多半挂着一副为难的表情,且低声彼此交换着意见,看上去就像在进行权衡似的,但是始终没有人举手。这样的场面让我想起上学时,老师在课堂上提出一个没有人愿意回答的问题,大家也会低头皱眉翻书做“正在思考请勿打扰”状,其实无非是为了避免被点名罢了。
我能理解这些半身人的顾虑,他们实在无谓为了帮助我这个陌生人而陷自己的家园于威胁之中;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一直宣称“热情好客”是自己的宗旨并以此为荣,现在看来似乎也有着比较复杂的一面。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身边的豌豆花小姐忽然开口了,她犹豫着说:“……我觉得这样不太好。”
然后,她快速地看了我一眼,低下头去。有两三个胖乎乎的男孩左看右看,似乎想要举手,我认出其中一个就是之前向豌豆花献了一路殷勤的灰蹄。但他们终究还是没有鼓起勇气当少数派。
几分钟后,毛姆说:“这是个艰难的决定,但我们始终要面对,只好这么着了,席拉小姐,请不要责怪我们……”
我在心里苦笑,结果又倒噎了一次,不禁担心是不是开始打嗝了。
第三十三章 请叫我化石精灵的女祭司
(毛姆向我行了一个礼,示意同桌的两个半身人过来,一个慢吞吞地从怀里掏出一坨银光闪闪的东西,我认出来是夜蛛丝;另一个半身人,则一脸讪笑着伸出手臂,似乎想把我身上的背包解下来,这个动作让我十分抗拒。ww
——“星垣神魔,孰可庇佑,一息所及,皆为腐朽。”
一个冷漠而清晰的声音在脑中响起,属于我包里那位,让我一瞬间有些恍惚。接着,我看到满屋子的半身人似乎都愣住了,那两个想来捆绑我的半身人汀了动作,甚至连毛姆也在发呆。有人不确定地说:“刚才……那是什么?什么声音?”
我马上反应过来,是包里那位在跟他们说话,他能进入我的脑子,自然也能进入别人的脑子。之所以让我也听到,可能是怕我跟不上趟,当然也可能是他开启了广播模式无法进行单人屏蔽……
他刚才念的那句是古代精灵文,用语十分艰涩,亏得我从小到大精灵文的成绩一直是a+,而且和他相伴这些天来,听了不少涉及古代文化的故事,才勉强听明白了大概。但这句话对于在场的半身人来说,或许不只是一句古文这么简单;短短一句话,就让一种奇妙的恐惧感迅速笼罩了整个地洞,年轻人还能坐立不安地四下张望,而这种恐惧在年老的半身人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毛姆等人流露出的已经不仅仅是对未知力量的敬畏,他们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口中喃喃作语,手脚颤抖几乎要伏下身去了。
——“看来你们不太记得这段咒文了,谁念出来听听吧。”
话音未落,身边那个原本想来解我背包的半身人忽然慢慢地跪了下去,一边茫然四顾一边张口念了起来:“星垣神魔,孰可庇佑,一息所及,皆为腐朽,时无流转,龙啸于渊……”
随着他毫无起伏的声音响起,地洞里的氛围发生了古怪的变化,不知是不是我的心理作用,仿佛有一种看不见的冷意在空气中膨胀盘旋。
“记得!我们记得!”毛姆尖声叫着,以在他这个年纪相当敏捷的动作推开椅子抖抖索索地跪了下去,口中反复念叨着祝福的祷词,并求告:“请停下来,请宽恕我们!”
几个年老的半身人也是同样的举动;而其他人面面相觑,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也跟着跪下了。『』
被控制着念咒的那个半身人终于停了下来,他懵懵懂懂地摸着自己的喉咙,又挠了挠脑袋,脸上渐渐现出极为恐惧的表情。
——“来自塔兰塔的尤达拉后裔,你们对我的女祭司下了药。”
一听这话,我背上直冒汗——好嘛,我成了他的女祭司了,他莫非是什么邪教头子不成?请允许我酝酿一下神棍的眼神和心情;吐槽归吐槽,我知道他现在是在救我呢,所以我十分镇定地配合他演戏,努力在泪汪汪的眼睛里做出高深莫测的神情来。
至于塔兰塔是哪儿,尤达拉又是谁,在我听来满头问号的称谓,这些半身人显然听懂了。毛姆他们一愣,终于意识到怎么得罪了这位看不见的大人物,哭丧着脸看向我,然后把“有眼不识泰山”之类的高帽子一顶接一顶地捧上来。
但是那个神秘的声音不再出现了。包里那位关闭了他的大喇叭,又在我脑袋里说了一席话,我没有办法回应他,只能在半身人们不停道歉的干扰声中努力集中注意力,以免漏掉什么重要信息。
“他们应该不敢再怎么你啦,”邪教头子换了个语气轻松地说,“过会儿等你恢复了,按你的想法跟他们交涉就好,记住不要表现得太亲切,对于这些半身人,威压比抚绥的效果更好。”
然后他开始呱呱呱地数落我,什么警惕性太差啊,居然被人用这么粗浅的伎俩放倒,而且是栽在战斗力基本等于渣渣的半身人手里,简直给他老人家丢脸,还说我对德加尔盲目信任现在被打脸了吧,说我又不会识人又不懂自保能平安活到现在还能遇见他实在是命好啊扒拉扒拉。他不带大喘气儿地说了半晌,似乎终于意识到在我无法反驳的状况下单方面训话显得有点胜之不武,最后说:“这药劲儿怎么还没过去?……你不跟我拌嘴,感觉真奇怪。嗯,看来是我太光荣正确了,所以你口服心服。”
……他一定是不想只有他自己感觉郁闷。
药劲儿终于还是过去了,比毛姆一开始声称的时间要长上一倍。在这期间他们也没闲着,召集了更多半身人——可能是全屯的居民——在我身边半米外围得一层又一层,把本来还偶尔有穿堂风的地洞挤得水泄不通。我在正中间,艰难地呼吸着从他们肺里喷出的湿热气体,避无可避地嗅着上百个毛发浓密的半身人散发出的体味,好几次都觉得要窒息了。
毛姆亲自递上了一盆水,让我在能重新动弹之后,把脸栽进去浸了几秒钟,缓解被风干的泪水绷得紧紧的脸皮。
然后,在众人紧张的围观中,我努力摆出一副冷淡而平静的神情,宣称“我的主人”不想让人知道他的身份;至于胖普屯对我的冒犯,如果能满足我接下来提出的要求,我可以不予计较。他们忙不迭地发誓应承下来。
第二天上午,当我从豌豆花小姐危机四伏的洞口小心地爬上地面时,已经完全变了个样子——头发剪短了,并用姜黄水反复刷过,呈现出一种半身人常见的稻草色;已经换下了裙子,上身是厚实柔软的灰白色夹棉衬衫,外面套一件看上去就很结实耐磨的藏蓝色背心;下着棕黑色带细棉衬里的灯笼长裤,足蹬一双黑色猪皮靴,用煮过的丝瓜纤维搓的结实鞋带一直系到膝盖下面;腰间宽大的猪皮腰带里有很多暗格,塞满之后,上围几乎就看不出来了。现在的我,看上去活脱脱是个个头稍微高了一点的半身人男孩,好在衣服很宽松,在人群中屈腿弓背一点,就不那么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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