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犹豫不决。我有一种感觉:虽然乍看起来水贼们都被放倒了,但黑皮衣并没有完全占据上风,他甚至不太敢和这些所谓的俘虏目光接触;而后者的眼神仍然嚣张,似乎根本没把对方的威胁当回事。现在需要弄清一件事:人贩子和水贼之间,到底谁更占优?
“你不相信他抓到过精灵混血吗?”我望着水贼少年,用一种纯粹好奇的语气问道,“可是他现在就抓到了。”
黑皮衣也得意洋洋地看着少年。
“靠谜草烟熏加降魔锁,能困住我们到几时?”少年轻嗤,“一次熏倒我们三个,这可不是大丰收,而是惹了个大麻烦。”
黑皮衣脸色一沉,估计是被说中了。
“可你现在确实动不了呀,”我一脸单纯地对少年说,又转向黑皮衣,“大叔,你看他们凶神恶煞的,等到能动弹了恐怕真是麻烦,不如带上我赶快走吧,被他们追上就糟了。”
“就你这种智商也值那么高赏金?”黑皮衣鄙视地白了我一眼,“爷怎么可能留下后患?”
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要杀掉他们?办、办得到吗?我可什么也不知道。”
黑皮衣骂道:“爷还没决定留你呢!你小样不像是被通缉的,爷留你不是亏大了?”
我很狗腿地说:“大叔,你压根儿就不用绑着我呀,咱们是一条船上的,我不认识路,你带我去夜莺之森,就当多个结伴的,你要绑谁,我绝对不干涉,到岸了我会重重答谢大叔你的。对了,刚才他们搜刮来的东西,丢在那条独木舟里了,都是你的,你这一趟,也不算亏。”
黑皮衣捡起水贼们丢下的财物,在手里掂了掂,揣进怀里,脸色只是稍缓;一转头,又向我腰间摸来。
“喂!”我不满地呵斥他,“大叔,能不能有点风度?你这样跟他们有什么两样?”
黑皮衣骂道:“废话少说,你的钱现在就都归爷了,还留你干嘛?当爷是傻瓜?”
我心中一沉——这种逻辑,跟刚才水贼少年的说法,何其相像。
“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证明她在撒谎,”贼首忽然淡定地说,“通缉令上说她是人类。『』”
黑皮衣一时没反应过来:“人类又咋样?”
贼首刚想说什么,我忽然盯着穹顶大喊:“天哪,那是什么?”
黑皮衣仰头向上看去,只见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不对,是蝶妖——倒挂在石壁之上,此时手爪一松,向他滑翔而来!
黑皮衣身体的反应倒是很快,抄起链子就向上劈去;蝶妖大约因为受到谜草烟雾的影响,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速度也不快,对着劈面而来的锁链躲闪不及,这一击之下,半边翅膀竟被他生生劈碎,惨叫一声后,跌跌撞撞地飘落,黑皮衣兴冲冲地作势要追过去。我怎能错过这个机会,一把抽出身旁水贼腿侧的发光匕首,跳起朝黑皮衣的脊背重重砍下去。
我压上了全身的重量,刀刃相当锋利,无声地在他背上拉出一道深可见骨的血口子。黑皮衣一瞬间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扭头看见我手中的刀刃,忽然像杀猪似地嚎起来,手里的链子也向后甩来。我无暇退避,锁链砸在腰侧,缠住了身体又弹开,像把灵魂都抽出去了似的火辣辣地痛,我在空中转着圈翻滚出去,重重摔在混了鲜血的泥水中。
黑皮衣咒骂着转向我,满脸杀意地再度举高锁链,却突然凄厉地大叫并跪了下去——蝶妖不知何时悄悄靠近,正死死贴在他背上。
她的脸变了形,不再是妖艳的女性面孔,而是人类与某些昆虫的混合体;吻部又尖又长,像蜂类的口器,正探入他的伤口中疯狂吸吮,不知吸的是血还是别的什么,发出咝咝的声音,无论看上去还是听上去都十分令人反胃。
黑皮衣顾不上我,他癫狂地原地打转跳脚,锁链已经丢在地上,挥舞着两只手臂拼命想把背上的蝶妖拉扯下来,但是无果;他又躺下来打滚,蝶妖好像快被压扁了,但依然顽强地叮在他背上,一副打死也不松口的架势。
顶住身体的第一波剧痛,我挣扎着爬了起来,拾起黑皮衣丢下的锁链,用双手一缠,从后一步一步地靠近,然后猛地勒住他的脖子,交叉攥在手中。蝶妖仿佛已经筋疲力竭,像失去黏性的橡皮泥般,啪嗒掉落在一旁。我就势跨坐在黑皮衣的后腰上,收紧手中的链子,他很快就放弃了抵抗。
亚摩平静地看着这一切,说:“人类的意思是,谜草对她根本不起作用。”
我坐在黑皮衣身上喘了几口粗气,调整呼吸后看了看旁边仰面躺在沙地上的蝶妖,她的脸正以难以觉察的速度恢复美艳,吻部已经不那么尖锐了;她的双眼,我这才注意到刚才变成了一种惨淡的黄绿色,此时正在慢慢转为金黄,颜色也越来越浅。
“你怎么样?”我问了一句。
她直勾勾地盯着我,许久才虚弱地摇了摇头,我忽然想起包里那位曾经提醒不要盯着她的眼睛看。
我低头逼问黑皮衣:“你的迷烟效力有多久?”
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煞气全无,恍恍惚惚地呻吟着,我问了几遍才勉强听到回答“两个钟头”;他背上的伤口虽然触目惊心,但失血量并不大,中间有个小圆洞,应该是蝶妖叮的地方,能看到边缘渗出黄黄绿绿的液体。
也就是说,至多一个来小时以后,那边三个杀人越货的水贼就生龙活虎了。
“你让我再吸几口他的胆汁,我能恢复得更快些。”蝶妖忽然说。
“这会要了他的命。”
“他害过的命不会比水贼少,”她不以为然道,看了我一眼,忽然冷笑一声,“对了,你和他一样,也是人类。”
“你和那几个水贼一样吗?你们都是灵族。”
“可你是个通缉犯,”她盯着我,“你一定很危险。”
“那是我骗他们的。”
“不,我看到过通缉你的榜单,一开始没想起来。”
我笑着摇摇头,没有做声。
“我不想要钱,”她急急地说,“也不会傻到去招惹一个悬赏额那么高的人,如果……如果你能让我再吸几口,我、我可以帮你解决那三个水贼,趁他们还没恢复魔力。”
——“别理她,你亲自动手,我有话要问这几个混血。”
包里那位忽然发出声音,我几乎一跃而起,脱口而出:“你死到哪儿去了!”
蝶妖不明所以,紧张地看着我,不远处的三个水贼也好奇地往我这边看;身下的人贩子只顾萎靡不振地哼哼,完全没有反应。
“刚才走神了,”他毫无愧意地说,“你干得不错,作为 ...
(一个零魔力的人而言;就是太狼狈了”
“哦,多谢你的评价!”我怒了,旁若无人地跟脑子里的声音对话,其实是大吼,“你走神得可真及时!要是再危急一点,我死了或者残了怎么办?”
“这些危险又不是我造成的,你朝我发火做什么呢?”他淡淡地回答,停顿一会儿说,“你总不能事事依靠我。”
我生气,却又不能反驳,深呼吸一回后冷笑道:“那谜草是怎么回事,你可没告诉我它这么有用。”
“我没骗你,用来制作药剂才能发挥谜草最大的功用,研碎焚烧是最下等的用法,”他大言不惭地说,“我只是没告诉你它的作用是什么。”
你是怕我知道了,拿它来克制你吧——我心说,嘴上却没吭声,同时不免产生了一个想法:他对我也这般戒备,很可能有什么重要的事还瞒着我……说起来,他不是到现在还不肯告诉我他的姓名身份吗?
“那边三个是木精灵和蝶妖的混血,你取一些这边这个蝶妖的血,照我教你的方法在他们周围画几个符文,就可以压制他们,”他顿了顿说,“否则他们即使吸了谜草烟雾,要对付你还是绰绰有余。”
我不理他,摁住黑皮衣的后颈追问:“通往人境的入口在哪里?出口是哪里?人境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
对方拒绝回应,我拎起他的脑袋贴在他耳边威胁道:“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否则,我就让这位蝶妖小姐吸干你的胆汁。”
威胁比较有效。黑皮衣浑身一颤,用微弱但清晰的声音回答了我;我见他神志还算清醒,于是穿插了几个问题,又把之前的问话重复了一遍,两次回答基本没有出入。
按照黑皮衣的说法,人境的诺森大公国和灵境的火云城领主国联合签署了一项“和平共建协定”,其中有一条附加协议,允许像他这样的人作为“特别治安官”通行于两境之间,名义上在火云城的范围内抓捕作奸犯科的灵族“流放”到人境的诺森,离境前要给火云城缴税,按种族、品质、数量等各有不同税费标准,名曰“引渡费”;等到了人境,还得再给诺森大公上税,名曰“承接费”。“货”在运进地下拍卖场之前,要经过层层关卡的盘剥,但利润也是十分可观的。
他说,做这行的人不算少,淘汰得也快,多是趁年富力强玩儿命干几票,挣够了钱就收手回人境养老。通行所用的气旋当然是在诺森和火云城境内,地理位置相当隐蔽,通行时的盘查也十分严格,“特别治安官”都与诺森大公国签了条款严厉的保密协定,禁止他们在人境谈论此事。
黑皮衣说,大约三个月前,人境发生了一件大事——最高学府三境岛学院遭魔人血洗,几乎无人生还,人们把此事归罪于维斯特米尔上国的安保措施不力,纷纷上街游行、演说声讨,要求国王放权并撤换重臣,但被压了下去;三境岛学院的院长施拉姆霍恩出面谢罪,在此惨案中受创最大的诺森大公国要求严惩失职的施拉姆霍恩,也遭到维斯特米尔的拒绝。因为这件事两国翻脸,不到一周时间就引发了战争,听说到现在还没完全停战,维斯特米尔边境的一些小城已经沦陷,居民都跑光了。
关于这场战争,黑皮衣只知道个大概,并不清楚图灵小城的情况,他在战争爆发初期就来灵境了,所有因果细节都是听其他后到的“同事”说的。
第四十八章 石头心
(我不会假装鸵鸟,对包里那位的变化视而不见。『』事实上,在沼泽中行船之时,他就显得有些奇怪了⌒细回想,是在船只穿过“提灯少女”栖息的森林之后,他开始变得沉默而冷酷。
但我不会问,因为如果他不想回答,问也没用,还会引来猜忌。再说,尽管与他相伴这段时间,我那颗未经多少风霜的心肯定会对他产生一些依赖,但我仍然有些不便明说的原则需要坚持——比如,自己做重要的决定;比如,谦抑,但无论何时绝不做他的附庸,不管他展现了多么强大的智慧和实力。
所以在“杀人灭口”这件事上,我打定了主意就不会因为他很强势而动摇,哪怕最终证明我的选择是错的,要承担相应的代价也无妨。
我走向蝶妖,弯下身子:“你叫什么名字?”
“素娜……睡莲家的素娜。”
“那么,素娜,”我抬起她的下巴,“给我讲讲你家里的事吧,你出生在哪里?家里还有亲人吗?”
“有的!我家里有母亲,有两个姐妹,我、我还有一个小女儿……我们,我们住在攒星镇,这一次,我是去良辰镇看望姨妈,转道夜莺之森回家……她们都在家中等我。”
我点点头,说:“我带你走,乘独木舟应该会很快,等到了夜莺之森,我先离开,你或者留在舟上,或者恢复体力了就请自便。你要去哪,做什么,见谁,都跟我没关系;但如果你惹我,或者乱说话,或者想做什么不利于我的事被我知道……”我放慢语速,不漏过她的一丝表情,“我绝对不会放过你……还有你的家人。”
她忙不迭地点头,扯出一个小心翼翼、带着点讨好的微笑;我又注目了她一会儿,然后移开视线,打算去剥削黑皮衣和水贼他们身上的宝贝。
“我不同意,”包里那位说,“万一她嘴不严,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会连累我。还是杀了比较放心。”
我不理他,从黑皮衣身上翻出了钱袋、打火机和一小包灰绿色的粉末,估计是研碎的谜草。ww
“不要忤逆我。”他慢慢地说。
“或许你应该再找一个更听话的女祭司,嗯?”我反唇相讥,“我敬重你,把你当作师长、朋友来看待,但我不是你的奴仆。”
“……我并未视你为奴仆。”
我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和软,于是柔声道:“那就留她一条命可好?”顿了顿又说,“反正你要杀她轻而易举,何妨多留一时?我愿意相信她一回。”
最后这句话当然是说给蝶妖听的,我看了她一眼,她连忙赌咒发誓这辈子没干过坏事,将来也不会干,如果把遇见我的事说出去一个字,她就如何如何什么的。
沉默了一会儿,包里那位妥协了,开始指点我如何科学有效地打劫灵族水贼。我一边摸索亚摩的身体,一边深感人生际遇之荒诞。
其实阵法的力量远未消失,如无意外,直到蝶妖血的每一个分子都彻底被沙地吸收分解、完全湮灭之前,三个水贼都还得熬在这里。我猜他们都还在承受着一定程度的**痛苦,因为他们都肌肉紧绷、大汗淋漓,但贼首不知是因为死要面子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强撑着分神来调戏我。
“别摸错了地方,小姑娘。”他努力抛了个风情万种的媚眼。
我抬起一张暮气沉沉的脸,像因为早起而睡眠不足的小贩面对着满摊卖不出去的死鱼一样,说:“你想施美人计么。”
他眯起细长的眼睛斜睨我。
我重新低下头去摸索:“你就算再漂亮些,我也不会被你迷惑的,再说你长得也就那样。”
因为有木精灵的血统,他们三个的五官都很秀丽,比普通人类和半身人好看,但咱是见过世面的,对美貌的抵抗力相对比较高,咱觉得维兰·德加尔比他们好看多了,还更生动有趣。
水贼少年叫起来:“你这丑老太婆别做梦了,亚摩是什么人,怎么可能看上你,你快乖乖把我们放了,不然等我们出去第一个就削了你。”
“你这不是逼我先削了你吗?”我握着刚从他身上搜出来的伏尔肯匕首,刮了一下他的胫骨,“连形势都看不清楚,就这眼力价儿,水贼这职业真不适合你。”
“其实我们可以好好相处的,不是吗?”亚摩说,“塔虹还是个孩子,我们不是因为自己喜欢才干了这一行,杀戮也是逼不得已……”
“你是在侮辱我的智商,”我用匕首抵住他的咽喉,“以为巧言令色就能把我哄成傻x?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人,哪怕你们长着三境最漂亮的脸,舌灿莲花能把死人说活,我也不会忘记这一”
亚摩盯着我的眼睛,几秒钟后微笑了一下,说:“是啊,我们是无法救赎的罪人,那就杀了我吧,用你手里这把匕首,直刺进我的喉咙。”
我懒得理他,侧身开始搜刮第三个水贼。亚摩仍在喋喋不休:“你根本就没那么狠心,为什么不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呢?很多人都有不堪回首的过去,但他们仍然可以开始全新的生活。也许过些日子,我们再见面的时候就能一笑泯恩仇了。席拉,我真的很欣赏……”
“我不亲手杀你是因为没必要,”我打断他的话,把战利品抱到一旁整理,“你们慢慢烂在这里,我一点儿也不会同情。”
他不甘心地说:“那作为交易怎么样?看得出来你很理性,我不知道你和你那位不肯露面的朋友相处得如何,但我愿意跟你签订契约,你放了我们,我们做你的奴隶,永远臣服于你。”
“有这样的契约吗?”我感兴趣地抬头。
“有!”亚摩眼中发出兴奋的光芒,“需要一个咒语,略微复杂,但是仪式很简单,扒拉扒拉……契约订立之后,我将永远属于你,为你而战,为你做任何事。”
塔虹——就是水贼少年——尖叫起来:“我不同意!让我做这个丑老太婆的奴隶,我情愿马上死掉!”
亚摩阴险地笑着说:“契约一旦签订,就是强制执行的,就算奴隶其心有异,也不能违抗契约中的内容——这样不是很有趣吗?”
塔虹叫喊着:“亚摩你不能这样!这是耻辱!”
包里那位向我解释了整个仪式和咒语——相当复杂,然后说:“倒也不是不可行。”
我点点头,说:“明白了。但我不愿意。”
亚摩愣了一下:“你不愿意?……你还没仔细想过这对你有多少好处吧?”
我收拾好战利品,站起身:“我的行径已经很像个强盗了,到现在为止我还可以说服自己这是生存所迫,但如果再为了一己私欲而把你们放掉,等于自诩我的私欲大于你们的罪恶——我没有权利这么做,所有那些死在你们手里的无辜亡灵都会怨恨我的。再说,带着三个恶贯满盈的水贼奴隶?那我是什么?”
他似乎语塞了,许久都没开口。包里那位也一直沉默着。
我整理好装备,走去扶 ...
(了蝶妖一把,说:“你应该能自己走吧?”
她吸的谜草烟雾本来就比水贼们少,不然也不会有力气攻击黑皮衣,刚才又吸了不少胆汁——所以我断定她瘫软的模样有一部分是装出来的。
她赧然低下头,挣扎着爬了起来,踉踉跄跄地上了独木舟,我站在她身后。
独木舟上有一套简易但灵便的齿轮发动装置,我略微研究一番,顺利启动了它。我最后听到亚摩的声音:“席拉·塔拉,你有一颗石头心……你会做出一番大事的……在那之前如果我还活着……你要小心。”
第五十章 生死契约
一阵短暂的沉默。
说实话我并不是因为吃惊,而是在认真地思考他这话到底有几分可信度。包里那位就是失踪了两千年的精灵王,种种迹象表明,这一可能性从逻辑上说是成立的;但我也不能忽视另一可能性,即包里那位虽然也是位牛人,但他并不是克拉门苏本人,只是出于某种目的才假冒身份——比如,假设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厉害角色,听说精灵王虽然重返于世,但是实力大不如前,于是起了别样心思:何不自称真正的精灵王呢?这就可以蛊惑一批信徒,逐渐积累实力,只要能把王座上那个人掀翻下去……历史反正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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