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接住了,死死把猪头小队长抱住。
可是,在这瞬间,心鹰刀在空中骤然荡起啸声,一张充满獠牙的怒张阔口——风凄雨怯,魂散魄灭,这便是“心鹰刀法”中的“吞风雨”——席卷这三个家伙。
猪头小队长拎起接他的两个神骨魔朝前抛向那獠牙大口,自己借力弹出数丈之外。
那两个神骨魔没料到猪头小队长如此卑劣,身体失去重心,便落入那“风雨旋灭的大口”之中。ww
一阵“呼里哗啦”声后,这两个神骨魔便像浆糊一样滴入尘埃。
戚元鹰左手一探,那两个家伙的元丹便被吸摄入手掌融化;右手一开,心鹰刀便回势落入手中。
片刻之间,四个同伴便惨死在戚元鹰手下,猪头小队长顿时无限悲凉。
千年来,骨魔族横行天下,所向披靡。他猪头小队长,也算是南征北战,杀敌无数。他jing心修炼的气缸功,威震一方。可是,今晚,就这样被破了,被一个凡人破了。
按说,戚元鹰真不是猪头小队长敌手。
今晚之战,获胜完全依靠取巧。
灭杀麻杆神骨魔,完全是猪头小队长的功劳。
诛杀南瓜脸神骨魔,则是依靠小小伎俩。
破掉猪头小队长的气缸功,完全是凭借对方缺陷。
绞杀最后两个神骨魔,则再次感谢猪头小队长。
但是,猪头小队长没想这么多。此时,他伤心yu绝,他胆战心惊,他肝胆yu碎。
悲恸的猪头小队长猛喝一声,空中盘旋的十来只猫头鹰便全扑向戚元鹰。
这些腌臜之物,对于戚元鹰而言,是毛毛雨。
他祭起心鹰刀,这刀在空中再一次“吞风雨”,那些鸟骨魔便糊糊渣渣洒落地面。
就在此时,猪头小队长身影一晃,跃入树林之内,逃之夭夭了。
这倒出乎戚元鹰意料。他没想到,横行霸道的骨魔族也会逃命。
他迟疑一下,没去追猪头小队长,毕竟,这里还有一百多口子呢!
“收工。”戚元鹰打个响指,对华遗凤,对胡天涯,也是对坐在祭祀场上的众人。
哇哇——
哇哇——
祭祀场上顿时一片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感谢祖宗,捡回一条命!
……
戚元鹰逐个安抚众人。毕竟,这是在自己地盘上。
而华遗凤则为胡天涯和那白衣女子疗伤。
华遗凤功夫一般,但医术甚是高明,很快,胡天涯伤势便痊愈了七八成,那白衣女子的伤口几乎完好。
“老哥,我又救你一次,再给个官儿吧?”华遗凤一看胡天涯伤势恢复差不多,便急不可耐逼宫,一副无赖形象。
“元老院内正缺一位元老,跟我走,如何?”胡天涯身体有点虚,有气无力回答。
“元老?那,还得到国都去?”华遗凤问。
“是,到国都。”胡天涯答。
华遗凤迟疑了。他可不想到国都去,他就想在秋北府,这里与姬国搭界,可以随时去找姬叶心。
“老哥,别理他。”戚元鹰略带歉意对胡天涯说,“我给你找一个安全地方,你先养伤,养好伤后再回去,怎样?”
胡天涯微笑着摇摇头,然后,他示意那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上前,对戚元鹰深深鞠躬。
“真心希望二位能担任元老一职。”白衣女子非常诚恳。
戚元鹰疑惑地看看胡天涯,希望他能介绍一下白衣女子。
“这是二王子。”胡天涯微笑着说。
原来,白衣女子是男儿身,是秋暮山的二儿子。他男扮女装是为躲避鸟骨魔。
那些在空中巡逻的鸟骨魔,虽然有专门的人血供应,但为了饮食新鲜的人血,它们偶尔会袭击人族百姓。
这些鸟骨魔,在擒抓目标时,一般是年轻男子,因为这些人阳气充足,有助于它们修炼。
因而,人族年轻男子为了避免伤害,很多人外出时便男扮女装,特别那些贵族子弟。
二王子金贵之躯,这次出行,为了避免不必要麻烦,就男扮女装。
中午时分,他们也赶到了那树林。为了不招人耳目,他们待在一个偏僻角落里。
当戚元鹰把鸟骨魔和人骨魔诛杀后,胡天涯旋即与二王子商议正副府令的人选。当然,由于戚元鹰和华遗凤对胡天涯有救命之恩,又大振秋国声威,提议人选肯定是他们二人。二王子立刻答应。
在树林分手后,他们并没回国都,而是和华遗凤一起,一路来到这大圣庙。
他们这次出来,就是巡查各地民情。既然到 ...
(了秋北府,肯定要到府衙来看看。
就在这大圣庙,他们突然接到秋暮山的加急传书。
原来,白骨女王不但自己派手下捉拿戚元鹰,还对人族共主蓝开风下了通牒,命他半月之内交人。
共主蓝开风正为大选之事焦头烂额,哪有空儿理这事?
于是,他就把皮球踢给了秋国,命令秋国十天之内交人。同时,为了搪塞白骨女王,他也发了个缉拿通告。
秋国不敢抗命,也发出缉拿通告,捉拿戚元鹰。可是,却暗地里发出加急传书,把消息送给元老胡天涯和二王子,让他们叮嘱戚元鹰,暂时先隐匿起来,等风声过后再露面。
对于戚元鹰,于公于私,秋暮山绝对不会把他交出去。
于公,现今,戚元鹰是人族英雄,一旦交出,那秋国就声名扫地,会被全人族唾弃。
于私,戚元鹰是秋国最强高手,还是胡天涯朋友,而胡天涯则是国主秋暮山的心腹。从某种意义上讲,戚元鹰也是国主的心腹。
不过,表面文章还是要做的,于是,秋暮山便大张旗鼓宣布捉拿戚元鹰,却连他府令职位都没免掉。
秋暮山也明白,就算自己把戚元鹰交给共主,共主也会换一个假戚元鹰交给白骨女王。
共主为了坐稳位置,一直在笼络天下英雄。换一个假戚元鹰交给白骨女王,是一箭双雕,不但笼络了戚元鹰,还会增加人族百姓的信任度,从而继续统领人族。
所以,秋暮山便密函二人,一定要把自己真实意愿传达给戚元鹰。
为完成此使命,胡天涯、二王子便与华遗凤一起在这大圣庙等待戚元鹰。虽知,却差点命丧黄泉。
还好,戚元鹰及时赶到救他们xing命。
因而,二王子便对戚元鹰感激涕零。他恳求戚元鹰,希望他能担任元老一职。
戚元鹰再三推辞,任凭胡天涯怎么劝说,他就是不同意。
而华遗凤这次的态度也没那么明朗,他是想当个大官,但却不想离开秋北府。
经过一阵讨价还价,二人答应考虑以后再说。二王子承诺,二人随时可以赴任。
把一应事宜处理后,胡天涯和二王子连夜离开此地,他们还有其他事务要去办理。
华遗凤留在戚大圣庙,他要随姬叶心一起去大都。
戚元鹰则带着小松回“首乌酒楼”。
很快,两人回到酒楼。
老板正在等待戚元鹰。一见他,急忙递给他一张纸条。
这是公冶灵飞留给他的。
纸条上写的简明扼要,公冶灵飞与小草提前去大都了,届时与戚元鹰在那里汇合。
戚元鹰一惊,他根本没打算去大都。
他一直想把小草和小松送回老家,然后再继续办理自己事情。
他的目的地是骨魔族境内。
可是,公冶灵飞却擅作主张把小草带走了。
戚元鹰本想连夜追赶公冶灵飞,可他看到小松疲乏不堪的神态,顿时为难。
第十三章 再来一次“霸王餐” 岁月老刀
(小松一屁股坐在地上。
“鹰叔,我饿的灵魂出窍了。”他摸着肚皮,一副有气无力状。
此时是子时,离晚饭已过去几个时辰了。而且,还折腾了那么长时间。
“我晚饭吃的很悲剧。鹰叔,你回头帮我训斥凤叔,太重se轻友了。”小松摸着前胸贴后背的肚皮抱怨。
是的,这小家伙晚饭确实吃的很“悲剧”。
就在这酒楼,他们几个一起用餐。
本来,他们是要了一大桌美味佳肴的。只是,有姬叶心和姬国的其他人,小松不想与他们一起就餐。
可是,这小松就是姬国的人。只是,他不是姬国有身份的人。
小松和小草父母都是姬国的佃户。
去年冬季,华遗凤带姬叶心去山上采药。当然,还有戚元鹰。
戚元鹰本不想去,他不想看两人那腻歪的德行。
那段时间,华遗凤药铺药材需求量太大。而近山上药草几近绝迹,只有高陡险峻的远山上才有药草。所以,华遗凤就让戚元鹰帮忙到险岭峻峰上一起采药。
无奈,戚元鹰只好一起前往。
就在采药时,戚元鹰和华遗凤救了小松的爹和小草的爹。
那天,为了解决家人口粮,两人的爹便偷偷进山打猎。
在姬国,对于狩猎有许多严格规定,其中一条就是:冬季禁止进山狩猎。违者,鞭三百,示众七天。
去年冬季,人族境内已显出大灾前的征兆了,许多地方的百姓粮断难续,缸净仓干。
小松和小草两家也难免此难。
望着面黄肌瘦的家人,两人的爹决定铤而走险,进山打野物。
起初,他们很顺利,打了许多小型猎物。
看到硕果累累,他们非常兴奋,于是,便想再多打一些。
毕竟,不是每次都有这么好的机会,因为姬国的武士经常巡山,一旦被发现,就前功尽弃。
就当他们兴致勃勃时,却出事了。ww
不过,他们没遇见巡山武士,而是遇见一只熊瞎子。
这家伙正在一棵千年古树的庞大树洞里冬眠。
看着睡的死去活来的庞然大物,两人心里顿时痒痒,要是把这家伙弄到手,那两家人最少能美食一周。
可是,他们也明白,这熊瞎子绝非好惹,一旦失败,非但难以安全逃脱,说不定还会成为这家伙的腹中之物。
他们在树洞外徘徊良久,一直下不了决心。最后,两人还是决定赌一把。
他们本想一刀砍断熊瞎子的喉管,干脆利落结果它。可是,这家伙的睡姿是脑袋朝里屁股朝外,蜷成一团。他们只能看到这家伙壮实的屁股。
面对这硕大的屁股,两人束手无策。
砍屁股,风险极大。一旦把这家伙惊醒,两人命即休矣。
眼看天se已晚,而且落下大雪,小松的爹急了,拎刀对那家伙的屁股就砍,心想,割块肉是块肉啊。
这一刀下去,熊瞎子立刻惊醒暴跳。但它在树洞里,便一头撞在树洞内壁上。然后,“扑”一声,它的脑袋从树洞内凸出。
一见这家伙惊醒,小松的爹急忙捡起从熊瞎子屁股上削掉的肉块,和小草的爹撒腿就跑。
熊瞎子很快就从树洞内钻出。这家伙一看有两人正拎着自己“屁股”狂奔,立时明白事情原由。
这熊瞎子,别看笨重,但真到搏命时,其凶猛和灵活丝毫不亚于虎豹。一般情况下,虎豹们都是躲着熊瞎子走。
可是,这两人竟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真是大逆不道。所以,这熊瞎子便拼命狂追。
很快,两人被它追上。
他们持刀与这家伙没斗几个回合,便被撕咬的一塌糊涂。一见形势危急,两人跐溜爬上了树。
两人真是昏头了。这不是狼,也不是老虎,而是熊瞎子。树,就是它的家。
于是,它就顺着小松爹所抱树向上爬,因为它看见自己的“屁股”在此人手上。
小松爹急忙大喊救命。
如果被巡山武士抓住,虽然鞭三百、示众七天,可说不定能扛下来;如果被这家伙逮住,只有死路一条。
刚巧,华遗凤、姬叶心和戚元鹰采药回来路过此地。一听有人喊“救命”,三人循声而奔。
很轻松的,戚元鹰出手救了他们两人。
虽然两人违反律法,但姬叶心向来不管这些事,所以,小松和小草的爹就逃过一劫。
随后,戚元鹰扛着那熊瞎子,与小松和小草的爹一起回家……
此后,由于采药缘故,戚元鹰和华遗凤便经常到他们家。特别是戚元鹰,还常常在此留宿。ri子渐久,他们便与两家人心心相印、情逾骨肉。
时间一晃便过了chun节。开chun后,戚元鹰外出一个月。
就是这一个月,是旱灾最严重的时候。
此时,姬国不但不赈灾,还对借粮的佃户加重了利息。对此,百姓都是怨声载道。
终于,民变爆发。
小草和小松的爹带头,领着众多百姓抢了所在府衙的粮仓。
众怒难犯,姬国的国主姬良人也不敢逼人太甚,毕竟法不责众。于是,立即开仓放粮,赈济百姓。
但是,当地府衙的府令却把小草和小松的爹抓起严刑拷打,还挂在高达数丈的杆头示众。
就在他俩奄奄一息时,戚元鹰正巧回来。他一看,大怒,持刀砍断那两根高杆,救下两人。要不是华遗凤拦着,那府令xing命也难保。
还好,姬良人给华遗凤面子,一切既往不咎。
但此事,却在小草和小松心中留下了yin影,导致他们对姬家及其下属官员痛恨异常。
所以,晚饭时,小松就不想与姬叶心他们一桌,而是要了一碗面,独坐一旁。
这半大小子,正是装饭的年龄,一碗面只能垫个底。他本想让华遗凤给自己再要碗面,但华遗凤一心照顾姬叶心,就没太在意小松。
无奈,这小子只好勒紧裤腰带,强忍。
好了,现在和戚元鹰在一起,他无需紧勒裤腰带。所以,即便是深夜,他也要让戚元鹰管饱自己。
“上菜。”一听小松饿了,戚元鹰立刻吩咐老板。
老板看看戚元鹰,面有难se。
“大人,这个,厨子,厨子,都休息了。”老板诺诺解释。
“那,还有什么?”戚元鹰问。
见老板犯难,戚元鹰也不计怪,老板也不容易。为给自己送信,五十多岁的人了,还等自己到深夜。
“我看看。”老板明白戚元鹰的意思。
他急忙走入厨房,一会儿,便端着一簸箕食物出来。这簸箕里有黄瓜、西红柿、馒头等。 ...
(
虽然无炒菜,但这些东西,对小松而言,已是美味佳肴了。他左拿右抓,嘴里吃着,喉中咽着,一副饿狼模样。
“结账吧。叔。”吃饱后,小松摸着鼓囊囊肚皮“命令”戚元鹰。
他不知道,这对自己关怀备至的鹰叔,之前,在这里吃过“霸王餐”。
小子,你这不是让叔难堪吗?戚元鹰心里臭骂小松。
“不用,不用。”还没等戚元鹰开口,老板急忙说。
“这必须结账,我——”戚元鹰一副真诚的神态。
“那五两银子,够吃一个月了。”老板为戚元鹰解围,“这才两顿,还剩很多呢。”
老板是jing明人,知道他没银子,不想让他难堪。
一听老板话语,小松那贼眼便咕噜咕噜转了几圈。虽然具体情由他不知晓,但明白老板话的意思。于是,他伸手就把簸箕里剩余食物全拢在自己怀里,他要留着吃。
老板果然是jing明人,随即拿出一布袋,把那些食物装进去,谦恭地交给小松。
“大人,夜深了,就在小店先歇息一晚,明早再赶路。”老板体贴入微。
戚元鹰看看小松,小松哈欠连连,一脸倦se。
无奈,他只能点头同意。
老板把两人安排到上房。
小松一进房便倒头而睡,鼾声震天。
折腾一天,戚元鹰也累的够呛。他衣不解,鞋不脱,四仰八叉躺床上。
就在他将要进入梦乡时,突然窗外传来窃窃私语声。
天仙配之寒士娶仙</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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