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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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二)

终于酒瓶空了,她趴在浴缸边沿上拼命地咳嗽、喘气,还没缓过来,他又拿着花洒对她喷起来,冰冷的水砸在她脸上、身上。

“黎绯绯,让我给你好好地消消毒!”庄晟天暗哑的声音传过来,带着阴冷的嘲笑,让她浑身发颤。他把花洒丢进浴缸,扣紧她的后脑勺,开始用力地搓着她的嘴唇,像是要洗掉什么恶心的污垢一样,一遍又一遍,又把手指伸进她的嘴里,无情地搅动,不放过任何角度。

她的嘴唇被撕裂了,舌头也被抓破了,唇舌充满了甜腥的味道。此刻的他带着邪魅的笑,做着魔鬼一样的行径,黎绯绯不敢反抗,好像只要她动弹一下就会被撕成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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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凉的水慢慢盛满了浴缸。他终于停止了动作。

她的脸苍白得像鬼,嘴唇却异常的红润,渗出的血丝像红玫瑰一样摄人心魂。衣服浸在水中,贴着她的肌肤,勾勒出美好的形状。她眼睛低垂着,长长的睫毛上也挂满了水珠,轻轻一眨就会流下来。小巧洁白的锁骨上还挂着黄丨色的酒精业体,雪白的丰盈在水中荡漾,刺激他每一根神经。她明明做了那么可恶的事,现在又楚楚可怜地坐在那,无辜又无助地样子,让人想怜惜,又想更狠地摧残。

“黎绯绯,不要试图挑战我的底线!女人吃点小醋、耍点性子是可以的,但别想着能离开。”庄晟天擦掉她嘴唇上的血,粗茧摩挲着她光滑的脸颊,邪魅的声音更加阴森,“我庄晟天的女人没有离开的权利,除非是我腻了、不要了!你居然还敢让别的男人碰你,绯绯,你说我应该怎么惩罚你呢!”

“刚才你在那?。。。。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样。。。。”黎绯绯颤抖着想解释,虽然他们结束了,但她还是不愿意让他误会她。

庄晟天冷笑着:“不用解释了,你明明就是一副享受的样子!你想离开,是不是为了他?”他的手向下抚摸着,一直到她的颈脖,然后用力一掐,狠戾地吼着:“说!”

黎绯绯喘不上气,用力拉着他的手,想找到一丝呼吸的空间:“不是的,我才刚刚认识他,什么事都没有。。。。。你有女朋友了,我不就该离开了吗。。。。。放我走吧,我不想要这样见不了光亮的生活。。。。。求求你,我们结束吧。。。。”

“放了你,让你去找别的男人*作乐?不可能!黎绯绯,除非我让你滚蛋,否则你就是死也要死在我这里!”他松开手,把她从水里拽出来,拖到沙发上。。。。

没有怜惜,没有爱抚,只有惩罚和掠夺。撕裂地疼痛,她痛得弓起身子,又被他按压着无法动弹,嘶哑的嗓子已经哭喊不出任何声音。。。。。。。

“黎绯绯,别忘了,是你自己找上来的!那就跟我一起下地狱吧!”他被凉亭那一幕刺激着,气红了双眼,只想惩罚她,用她温热的身体安慰自己,驱散心底的不安。。。。。。

黎绯绯已经痛到了麻木,只是随着机械地晃动着。好冷又好热,水和汗包裹着她,每个毛孔都钻进了冷风,胸口却又在燃烧一团烈火。是啊,当初是她喜欢他的,追随他的。她爱他,这有错吗,为什么这么对她,为什么。。。。。。她的意识渐渐涣散,陷入黑暗。。。。。。

第十二章 最初的相遇

时光倒流,回到了黎绯绯灿烂无虑的十八岁。那是阳光明媚的季节,作为刚入学的大一新生,黎绯绯快乐地感知周围新鲜的一切。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但她莫名憧憬着、兴奋着。

这是全国最有名的高校,又在首都,校园很大,师生众多。与三五成群喜欢在课后逛街闲玩的女生不一样,黎绯绯喜欢背着小包在校园里探索,碰到幽静之处就坐下静静地看书。慢慢地,她熟悉了整个校园,也发现了一处“世外桃源”。那是离教学楼、宿舍楼很远的小林子,在一个小山坡上。附近只有一栋建筑楼,专供资深教授作研究所用,除了寥寥无几的几个硕博士生来去,几乎无人,很安静。

黎绯绯几乎把所有课余时间全放在这——这里有她不与人说的小秘密。校园里有些女生喜欢养小动物,可是新鲜劲一过,她们又会不负责任地把它们遗弃掉。

这里就有几只被遗弃的小动物,小猫、小狗,有时还会有小兔子。这里人少,它们不会被人撵来撵去,可以安心地玩乐,但这里可以吃的东西实在太少了。按照规定,宿舍里是不能养*物,于是黎绯绯买了辆自行车,几乎每天往返于此,给小动物们送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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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开始变凉了,这一天,黎绯绯收集了一些废旧衣物,找个小角落,开始给它们搭几个简易舒服的小窝。

这里的小动物早已跟她熟悉了,围着她欢快地叫着、吃着,吃饱了就满足地在地上打滚。黎绯绯最喜欢看它们欢闹的憨态,跟它们嬉戏着。午后的太阳暖洋洋的,黎绯绯觉得困了,趴在林子里的石桌上,半眯着眼,一会就睡着了。

睡着睡着,一个湿巴巴热乎乎的东西爬上了她的脸,来回地舔着,痒得她笑出声来。

“嘻嘻嘻。。。别闹了。。。。”她睁开眼,抬手搭在那个毛茸茸的小身体上,揉了揉:“小豆豆,我就知道是你,呵呵就你最调皮,总喜欢占我便宜。。。。呵呵,好了。。。。别闹了。。。好痒啊。。。。。”那个叫豆豆的白色小狗见她醒了,更欢快地舔着。黎绯绯实在没法,只能把它抱在怀里。

黎绯绯刚坐起身,突然发现自己对面坐了一个人。好帅啊!英挺的剑眉,深邃的黑眸,雕刻般的轮廓,微抿的嘴唇有着性感的唇色。他穿着浅灰色v领薄针织衫,袖口卷上去,露出有力的臂膀,胸口能看见一片有光泽的深麦色皮肤。他也在看着她,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眼睛熠熠生辉,像一片星海要将她吸食。

黎绯绯张着嘴,看得有些痴了。她是在做什么*吗,居然看到一个这么英俊的男人。

她的表情让他的嘴角扬得更高了:“看够了没?”

一句话把黎绯绯惊醒,脸咻地一下红了,她怎么像个花痴一样盯着一个陌生人看啊!她的眼睛不知道放哪,恨不得把头低到地底里去。

“呵呵!”看着她红得熟透了的脸,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她越发的不自在。

笑够了,他清了清嗓子,问道:“同学,你在这干什么?学校可不是养殖场,让你养这么多动物的。”

“没有,它们不是我养的。。。。”黎绯绯莫名地紧张,连舌头都快撸不直了,“它们被遗弃了,我想照顾一下它们。。。。”

他站了起来。好高啊!刚才就在想他应该很高,站起来更加觉得,至少有一米八五,颀长健硕的个子,让一米六五的她感觉自己好渺小。他走过来,投下的身影把她完全笼罩住。

他弯下腰,摸着她怀里的那只小狗:“它们是挺可怜的。”他离她那么近,黎绯绯都能看见他浓密的睫毛,胡子刮过后留下的青苔,还有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烟草味。黎绯绯不敢呼吸,心脏狂跳不已,像小鹿一样乱撞,脑子里嗡嗡的,只听见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心跳声那么大,她怀疑他是否也能听得到。

正想着,他仿佛感应到了似的,突然抬起头看着她,四目相对,黎绯绯心脏都要跳出来了。他的眼睛那么黑,那么深邃,在黎绯绯的脑海里不停地放大、放大。。。。。。

“嘿,同学,你怎么了?”一声呼喊把黎绯绯从发呆中拉回。这是怎么了,真变成花痴了,动不动就犯傻?黎绯绯不自觉地晃晃脑袋,看着更加可爱诱人。

他终于站起身来,把摄人心魂的气息带走:“同学,它们再可怜也不能留在这了。”

不能留在这是什么意思?黎绯绯猛地站起来,忘了豆豆还蹲在她膝盖上,它一下滚下来,朝着黎绯绯委屈地哼哼。

黎绯绯激动地说:“它们为什么不能待在这了?它们已经无处可去,这是它们唯一的家了!”

“没办法,这里马上要盖新的研究所,它们肯定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

黎绯绯顿时觉得晴天霹雳。怎么办?这些小动物们还能去哪安身?可以找谁帮忙呢,老师,主任,还是校长?算了,他们根本不会管这种事。想办法,得想办法。。。。。黎绯绯啃着手指,低着头转来转去地思考。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帅男开口问。

“你是这的老师吗?”他提醒了黎绯绯,她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专注地看着他问,全然没有了刚才的紧张。

她亮闪闪的眸子让他的心脏柔软了一下,像瞬间铺满了金色的落叶,却故意撇着嘴说:“不是。我有那么老吗?我也是学生。”

也是学生?那就没法说情了。“哦,那算了。谢谢你给的消息,再见。”黎绯绯此刻顾不上什么帅哥了,她火急火燎地骑着自行车往前蹬,想着看能不能找同学们想点办法。

她走时胀红着脸,因为分心自行车骑得歪七扭八,还差点撞上大树。男子一直看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嘴角都还带着柔情的笑意。好有趣的女孩!

第十四章 最苦不过相思

黎绯绯很漂亮,清丽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水晶般的肌肤,纤细高挑的身材,总带着明媚的笑容。从初中开始她便收到各种男生写的情书、送的小礼物。但她对情事并不开窍,反而愿意专注于帮助弱小。

她也幻想过爱情,却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直到遇到庄晟天后,开始绵长煎熬的思念,开始毫无希望的期待,她终于体会到什么是相思,什么是一见钟情。

黎绯绯在学校的荣誉室里看到了他的辉煌历程。

庄晟天,他确实称得上名校内最叱咤风云的人物!他是在国内堪称文学泰斗、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庄氏夫妇的儿子,十五岁考上这所名牌大学,二十二岁作为经济学的高才博士生毕业,留过学,期间攻读过许多学科,包括经济、法律、金融、电子等,拥有多种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参加过各种国际性的比赛、论坛,发表过世界闻名的论文,是全能型的天才。看着他的履历,黎绯绯更觉得他只是她的梦想,遥不可及、不可亵渎的梦想。

自从知道了他,便好像天天都能听到他的名字。

“听说我们的天才美男庄晟天在w市自己创业了!”

“那是国际性的一线大都市呢,很繁华,但是竞争压力也很大。他自己创业岂不是很辛苦?”

“他智商那么高,肯定没问题的!我原本以为他会出国发展呢。”

“他还没有女朋友吧?那不就是真正的钻石男了!把他追到手就好了,高富帅啊!”

“算了吧,他眼光很高的!我们的校花够漂亮吧,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倒追他,追了四年,他连正眼都没看过几眼。”

“对啊,校花马上就毕业了,听说她也准备去w市。真是穷追不舍啊!”

。。。。。。

食堂里,坐在邻桌的女生七嘴八舌地说着八卦,黎绯绯像兔子一样竖着耳朵听,把有关他的一字一句收集起来。

耀眼的他肯定有很多女孩喜欢、爱慕,只是,像校花那样妩媚性感的女人都不能让他看一眼,这么不起眼的她又怎么让人记得住呢?她叹息着。她想要忘记,可是每晚的梦里都会有他,让她欲罢不能,越陷越深。。。。。。

终于,黎绯绯不知从哪找来的勇气,生平第一次做了让自己都觉得疯狂的事。到了假期,她并没有像同学那样回家,而是对父母说要打工、锻炼自己,然后只身去了w市。她与别人合租着简陋的房子,凭着出类拔萃的外语水平做兼职翻译和文案工作。

虽然他只是跟她说了寥寥几句话,虽然对于他她一无所知,虽然她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她依然站在这个城市里,只为等待见到他的一丝渺茫机会,只为感受和他生活在一片天空下的小满足。

两个月假期很快结束,除了在当地的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过他的身影,黎绯绯并无所获。她仔细地收集着关于他的一切,闲暇时徘徊在他工作地点附近。她不敢打扰他,不想成为他眼中“穷追不舍”的女人,又渴望见到他,渴望一次“巧遇”。

然而有一次,也只有那么一次,她远远地看见了他。他被很多人簇拥着走出写字大楼,距离很远,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衣,浅色的休闲裤,在人群中那么挺拔又闪耀。他和周围的人交谈着,又拿出手机说着什么,很忙碌的样子。过了一会,他抬起头张望,像在找什么。他的眼神转了过来。

黎绯绯下意识地背过身去,她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孤零零站在树下眺望,卑微的样子。等她鼓起勇气转过身时,那群人已经散了,她只看见他上车离去的背影。

这样也就满足了!他不是遥不可及的梦吗,远远看着就好。慢慢地会好起来的,慢慢地会忘记的。。。。。。黎绯绯不停地告诉自己。可到了第二个假期、第三个假期,她还是不自觉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开始又一轮的守望和期盼。

“绯绯啊,等你毕业了干脆直接来我这上班好了。你做事勤快,能力又强,做了正式员工升职很快的!”广告部的经理很欣赏这个假期打工做兼职的小文案,乖巧又能干,现在这种扎实认真的年轻人不多了。

黎绯绯笑了笑,暗自伤神。她不会选择留在这个城市的,她只是利用无知的青春在疯狂地追逐一场梦。梦总有醒的一天。。。。。。

第十五章 突然的重逢(一)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转眼到了大四。

在校期间,黎绯绯除了学习、看书,最常做的就是跑到爱心*物之家去看那些小动物们,看它们健康快乐地生活着,看它们找到新的主人,一只一只地离开。

新的研究所早已经建起来,当时的林子和石桌都没有了。现在那里人气非常,再没了原来的安静和惬意。那个带给她纸条的男生她也再没碰到过。

终于,时间流逝,与他有关的记忆一点一滴都要消失了。唯一不变的,是他在荣誉室里留着的那些,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把他的容貌刻进心里。她告诉自己要忘记、要摆脱,又被蛊惑着去想念,欲罢不能。

同学们眼里的黎绯绯是热情的、善良的,又是冰冷的、怪癖的。教室、食堂、宿舍。。。。。,追逐她的男生不少,可她统统不理睬,更愿意自己一个人或者是和流浪的小动物们待着。她总是很忙碌,假期从没和同学们旅游过或者参加活动,也很少看她回家。她总是背着包,好像自己去很远的地方,却没人知道是哪。有人曾猜想她在恋爱,去找男朋友了。但她平日里没有电话,也没有短信,神色孤独得又不像那么回事。

是的,黎绯绯只想躲起来安静地思念,一遍遍看着他留的字条,小心地夹到书本里,一遍遍翻看她剪辑的关于他的报刊杂志。她思念那双如深海般的眼睛,思念他挺拔的身影。没有人知道她无望的爱恋和相思,更没有人知道她假期的“秘密”。

曾经那么多心仪他的女孩现在也渐渐淡忘了,提起他也只是惊讶他的天赋和才学。那个曾经穷追不舍的校花听说找了个富二代,准备结婚了。四年下来,似乎只有她魔怔了,被下了蛊似的,什么都忘不了,这么久了一想起他,她还是如初般的悸动和思念。

按照父母的意愿,毕业后她就回家乡,这个学府的毕业证能让她在小城市找到一个很不错的工作。然后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平淡地过完一生。结束疯狂的年少青春,将对他爱恋深深地压在心底,就当做了一场华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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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绯,刚听到消息,学校下个月搞校庆,据说要邀请很多从这里毕业的知名人士,里面不乏高官要员、名望富豪呢!哇,好运气哦,居然能在毕业前见识到这么大的场面!”同宿舍的女孩高兴地说着。黎绯绯显得兴趣缺缺。

另一个女孩问:“都有谁来啊?有没有我们认识的?”

“应该有吧。年纪大一点的就不知道了。。。。。。对了,好像说邀请了庄晟天呢!”

“那个有名的天才美男?”

“好像是的。”

“没想到还有机会见到他啊!不知道他现在什么样了,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帅啊?”

。。。。。。

黎绯绯脑子里嗡嗡直响,在听到“庄晟天”这个名字后就傻了,完全听不到她们在说些什么。

庄晟天!他要来了?他会来吗?能见到他吗?。。。。。至少有见面的希望了!

黎绯绯跑到楼顶上,抑制不住兴奋地大喊:“啊————!”

第十六章 突然的重逢(二)

终于到了举办校庆的日子,黎绯绯觉得这一个月过得好慢好慢。她积极争取到会场志愿者的名额,满心欢喜地等待着这一天。

穿着校方统一定制的polo式红色体恤,白色休闲裤,白色的休闲帽,靓丽青春,朝气蓬勃。作为迎宾学生代表,黎绯绯在六月的骄阳下站在会场门口等候着。

上午十点,嘉宾们开始进场,一张张面孔从黎绯绯身前经过,或老或少,或男或女,或官员或富商,。。。。。一个又一个,可哪个都不是庄晟天。

黎绯绯一直保持着微笑,一直站立着,头发、衣服都浸湿了汗,嘴角僵硬了,膝盖软了,脚也酸了,眼见着会场已经开始,大门即将关上了,可期待中的那个人一直没出现。

难道他不来了?。。。。黎绯绯觉得自己可笑又可悲,这一个月痴痴傻傻地等待到底是为何?现在更是像个傻瓜一样笑着!心中的信念坍塌了,黎绯绯浑身无力,垂着头,虚弱地靠着身后的树。

忽然,一阵由远而近的发动机声,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会场前面。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男人。

“呀,是庄晟天!”

“真的呢!”。。。。。

黎绯绯闻声赶紧抬起头来--真的是他来了!

这次与他相隔的距离近了些,黎绯绯能清楚地看见他。他更成熟、硬朗了,五官立体,体格健硕,一点都没沾染上商场的铜臭气息,更像是一个魅力四射的明星。他比四年前更具有吸引力了。。。。黎绯绯站立着,没有走向前,看他被其他的女学生簇拥着走进会场。

只是这样看一眼就够了,黎绯绯笑着对自己说。她一直是个自信的女孩,可只要碰到他,她就觉得自卑、渺小。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看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黎绯绯也转身走了,没有继续守在会场外,等待他们结束。对她来说,四年的暗恋好像终于划上了完整的句号,终于可以打包清理了,回到她原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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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淡下来,黎绯绯一个人在宿舍慢慢地整理毕业要收拾的东西,室友们都趁着校庆时间出去狂欢了。

“咚咚!”有人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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