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末年,清兵入关。 山河沦陷,红颜流泪。阿九,红娘子,秦淮八艳,金陵十二衩
穿越大明,我是霸道邪恶的袁承志。一己之力拒满清八旗山海关外。
本书杜绝悲剧,立志拯救大明所有mmmm们,等等我啊
明朝末年,以色貌才气而名冠秦淮河的金陵八艳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时文人墨客慕名而来者何止百千诸多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的命运皆与她们有着重大关系。美女爱英雄,妓女爱才子。她们的艳丽不仅令凡俗之人动心,更令许多英雄才子为之神魂颠倒,乃至历史随之改变。
明末的秦淮河一派勾栏瓦肆,歌舞升平,笙歌彻夜的景象。其中青楼林立,尽是风尘女子的世界,俨然成为明代最为繁华的歌舞地。许多青楼都收留有父母双亡,孤苦无依的童女。她们教其琴棋书画,诗词歌舞。待其长成后便成为青楼中的招牌。金陵八艳柳如是李香君卞玉京郑妥娘顾眉生寇白门陈圆圆董小宛皆是由雏妓养成至秦淮河一“绝色”的。
第一卷 金陵风云
大明美眉简介
薛宝钗,年龄十八,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聪明绝顶,手腕高明,处事练达,绝佳的管家材料,对主角的事业发展帮助极大。看过红楼梦的不用我介绍吧
王夫人,贾政之妻,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薛姨妈是一母所生的姐妹。她虽是贾家的二儿媳,也不太说话,但深得贾母的信任。主角的岳母,一次意外
贾元春,芳龄二十,被崇祯皇帝封为贤德妃,却成了深宫中的弃妇,雍容优雅,才气过人,性格善良,身份高贵。
贾迎春,芳龄十九,身材傲人,丰腴美艳,性格内向却极是坚毅,聪明过人。
贾探春,芳龄十八,主角的正妻,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娇柔美艳,善于管理后勤事务,精打细算,钱粮调拨,皆出于此女。
贾惜春,芳龄十六,金陵十二钗之一,少女情怀,活泼伶俐,尚未发育成熟,标准的小萝莉。
何铁手,芳龄不详,五毒教主,性格泼辣大胆,艳若桃李,机巧百变,武功极高,将才也。
柳如是,个性坚强,正直聪慧,魄力奇伟,柳如是名是,字如是,小字蘼芜,本名爱柳,因读辛弃疾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故自号如是;幼即聪慧好学,但由于家贫,从小就被掠卖到吴江为婢,妙龄时坠入章台,易名柳隐,在乱世风尘中往来于江浙金陵之间。由于她美艳绝代,才气过人,遂成秦淮名姬。
王熙凤,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长著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后被主角所收。
第01章 我成了袁承志
一道极亮的闪电,划空而过,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到处都是水汽儿,在闪电的照耀下,一片惨白色,显得有些阴森,随后,“轰隆隆”
震耳的雷声响彻天际,豆大的雨点儿飘落在山石上,溅起零乱的水花儿,好一场大雨
飘泼大雨中,山腰处,一个满身锦衣的少年,努力地晃晃头,睁开眼睛,顿时觉得头痛欲裂,身上全都湿透了,他艰难地想要爬起身来,连试了几次,这才将身子渐渐坐起,头依然很疼,头发湿答答地贴在头皮上,雨水顺着脸颊流下,眼睛一时睁不开,只得伸手在眼睛处抹了一把,借机睁开眼睛,哇这么大的雨自己竟然是在山上怎么回事儿屁股坐着的,是坚硬的山石,手掌摸到的地方,也是石头
少年再次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衣服湿漉漉地紧贴在身上,稍动之下,竟然有种被衣服绑住的感觉,咦不对,这是什么衣服身上那件长袍,长度一直到膝盖下,颜色根本就看不清楚,可是能感觉到那种长度裤子薄而软,如今象是塑料薄膜似地贴在身上。
少年奇怪地两手摸索着那件长袍,感觉着它的式样,这跟自己平时穿的那种迷彩服,差别太大了,质料柔软而纤薄,丝绸我靠,这么大的雨,我身上穿的竟然是丝绸不对,这种式样,似乎是明朝时的那种长袍,前面的钮扣,形状也是颇为古朴,难道我是在拍戏这可不是我的工作啊,可是,如果是拍戏的话,还应该有其他的工作人员啊,这荒郊野外的,除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其他人,也不对呀。
少年运起目力,仔细地观察着自己的衣服,借着偶尔的闪电的光,终于看清楚了衣服的式样,果然是自己常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明朝的衣服式样而且头上还有一顶轻纱般的帽子,此时已经完全变了形,窝窝囊囊地趴在自己的头上,脚上穿的是一种手工制作的皮靴,软软的,鞋底儿很厚,里面已经灌满了雨水,脚丫子觉得湿湿的异常难受。
李成龙,男,30岁,中国特战部队首席教官,18岁从军,入伍之前家传武功极为高明,曾获得过省级武术冠军,散打冠军。入伍后,跟随国家级散打高手勤于苦练,最喜欢高强度的训练,接触过国家级秘传武功,并自觉进行了多项训练,对于现代战争,有着精深的战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战斗经验,先后担任国家特种部队特训营营长,团长,后破格提升军衔为少将,担任特战部队首席教官多年,期间,研究了世界作战史上的多场战争,尤其是近现代的战争,对于明清到现代的历史极为熟悉。业余爱好广泛,中国象棋,围棋,琴,筝,萧,笛子,书法,国画等,都特别精研过,水平超乎许多现代专业选手的水平。特别喜欢的是古诗和古文,还有古代小说等,都有着颇深的研究。
李成龙记忆中的最后一次记忆,是在2010年8月的一天,执行反恐任务中,自己和队友凭着过硬的基本功,爬上十八层的高楼,被对方的高手用高压电线击中,跌下楼房时,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就是目前这个样子了。
李成龙内视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倒是没有什么伤,李成龙郁闷至极,最终凭着多年野外作战的经验,运足目力,寻找着可以躲雨的地方,果然,山坡上,有一个简易的小窝棚,距离并不远,李成龙迅速朝那里走过去,双腿力量很强劲很灵活,自己还没有适应现在这个身体,对自己腿力的期望值与实际力量值老是不一致,于是摔了几次之后,再爬起来,这才渐渐适应,跌了六七个跟头之后的李成龙,终于来到了窝棚里面,顾不得满身的泥水,直接找了块干燥一点儿的地方,坐了下来,想着心事。
这个身体,还真不错,任督已通,内功精强,四肢强劲有力,个头倒是不矮,有一米八五左右,竟然跟自己原来差不多,精壮程度比原来的自己,似乎犹有过之。李成龙喘了一会儿气儿,这才站起身来,做了一会儿站桩,顿觉精神健旺,体力充沛,神情气爽。
李成龙忽然想起,我这算是怎么了重生了我是谁郁闷死了,李成龙迅速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身体的记忆,嘎袁承志我是袁承志靠,明末名将袁崇焕的儿子年方十八,此时正是穆人清离开华山,木桑道长也离开了,明朝崇祯十四年九月二十,自己武功已成,混元功尚差最后一个关口。屁的混元功李成龙练了一会儿,觉得还真是不错,身体上百脉皆通,内气运行沛然而强大,遍体舒泰。
袁承志以后主角就叫袁承志了看了看天色,响雷已经不打了,雨也渐渐停了下来,袁承志搜索着记忆中的些许片断,学自穆人清和木桑的武功,自然不会忘却,就是金蛇秘笈上的武功,袁承志也是熟练到了极处,与自己原来的武功和前世的武功相较之下,只觉得前世的武功更是简洁明快,当下在山腰处练了几趟拳,这才真正适应了这个身体的强度。
现在的身体,武功着实不弱,跟前世相比,所差的只是经验和头脑,而恰恰这些自己都具有,不由意气风发,想起父母十几年前的战死姑且这么说,为行文需要袁承志也不由悲从中来,忽然想到,金蛇郎君还有一把剑留在山洞里,便取了出来,弄了个包袱罩在外面,想起师傅让自己混元功有成之后离开华山,便背了包袱,辞别大威小乖和哑巴,走下山来,一路上,顾不得欣赏华山的险绝奇伟,这些对他来说,早已熟视无睹。
自己要去哪里投闯王哼,一个农民军首领罢了,还是去南京,看看有没有可以发展的地方,袁承志一路行来,经过河南时,那里大旱,饿殍遍地,百姓们衣衫褴褛,吃的是树根草皮,有的甚至吃人,幸好袁承志武功高明,一路上打些鸟兽为食。
第02章 救了俩美女
袁承志一路风餐露宿,将到南京时,已是几个月后的事情,虽然他武功极高,可古代人就是靠着两条腿走路,幸好恩师穆人清还有一些银子给他做盘缠,要不然,来到南京时恰值二月间,天气仍然甚冷,虽然袁承志内功已成,寒暑不侵,可是如果穿着一身单衣走在南京的大街上,也太惊世骇俗了。
清晨的大路上,来往的人并不多,一个个都穿着那种差点儿就要及地的长袍,袁承志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经过了五六个月,可依然对这种衣服非常反感,不过,他也是无奈,如果自己穿着现代版的衣服上了路,还不被人看成是疯子初春的天气,并不热,反而有些冷,因此,穿着棉袍的人不少,个别的竟然穿着破破烂烂的棉袍,袁承志虽然有一些散碎银子,可也买不起昂贵的棉袍,只得随便买了一件薄薄的棉袍,却花去了半两银子,倒是令袁承志惊讶了半天。
寒风中,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袁承志顺着去南京的大路,来到一家茶馆儿门前,袁承志停下脚步,细细打量着茶馆儿的布局,见这路边茶馆小楼竟然全部都是竹制结构的,门前的匾额上,写着四个大字:“云雾茶坊”整个店面的主色调,属于一种红与黑相间的样子,袁承志看了看里面,大长条桌子两边儿,都是竹质的长条凳子,已经有一些客人,坐在长条凳子上,沏上一壶茶,正慢慢地坐喝。
“客官,您来喝茶请进。”
胖胖的店小二,肩上搭着一条长长的毛巾,穿着一件青色长袍,并不是棉的,而是双层的那种,而且他身上因为忙碌,还冒着汗液的湿气儿,袁承志一看店小二的模样,吊梢眉,眯缝眼儿,胖得挺可爱的,当下微笑着走了进去。
袁承志刚刚坐下,就听大路上一片人喊马嘶,袁承志向茶馆外面看去,见一队人马,簇拥着两架漂亮的马车,前面十骑开道,后面十骑跟随,中间十骑保护着,马上的人,都是明朝当时的制式军铠,手里握着制式长枪,马背上还有一把明晃晃的长刀,好不威风
前面的马车辕上,坐着的是一位天仙般的少女,身穿鹅黄云裳,梳着一双婢女云髻,脸蛋儿雪白,直直的小鼻子,柔润光滑的脸蛋儿,坐在豪华马车上,笑面如花,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
少女并不赶车,只是轻言浅笑,总是恭敬地回头看向马车里,显然车里才是主人。而这个美貌少女,竟然只是个婢女此时那婢女脆声说道:“大家休息一下吧,这里有个茶馆儿,给贵妃娘娘取点儿干净的水来。”
那娇脆的吩咐声中,自然带有一股威仪。
几个军士来到茶馆门前,取了水,送给那个美貌少女,正在这时,从这队人马的对面,呼啦啦跑来了几十骑,一个个披衣散发,状若疯狂,手里挥着马刀,将这三十骑的保护卫队,一冲而散,卫队长刚刚抽出长枪,就被对方的人一箭射穿了喉咙,倒到地上抽搐去了,其他兵士,哪里还会拼死战斗发一声喊,飞马逃走。几十骑的骑兵,围着两架马车,胡乱地调笑着,车辕上的少女,浑身颤抖,泪水涟涟:“贵妃娘娘,我们”
小宫女立刻变成了受惊的小猫。
袁承志看到这里,知道这主仆是难以幸免了,自己管还是不管看这个样子,这主仆应该是皇宫里出来的,而且是贵妃娘娘,袁承志思量了一下,决定还是伸手管了。于是长身而起,脚步一错,以迅捷无比的速度,绕过马队的包围圈儿,欺到马车前:“姑娘不必惊慌,我来救你。”
袁承志静静地站在车辕上,那美貌少女,都不知道袁承志是怎么上车的,只是忽然眼前就多了一个人,虽然害怕,听得袁承志这么说,心里也就安定了许多。
“哈哈一个书呆子罢了,也敢救人大伙儿上,把他砍了算了。”
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伸马鞭梢一指袁承志,立刻上来四个人,马刀挥起,袁承志不敢再站在车辕上,飞身跳下,迎上前去,手里却暗藏了几颗石子,四人还没冲到袁承志的近前,面上早就中了袁承志的小石子,鲜血直流,气得哇哇大叫,却苦于眼睛睁不开,看不到对方,只好拨马而回。
“我不想伤及你们的性命,不要逼我杀人。”
袁承志此时虽然知道对方是农民军的人,可也不想杀他们,因此出声警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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