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夏晴,最近你过得怎样?」vicky问我。
我已经被调回药物研究部,现在正跟vicky在公司附近的餐厅吃午饭。
「还不错。」我把话题轻轻带过。
这段日子真的糟透了。我真想向公司请几天假期,去个旅行散散心。
「我听bonnie说,容小姐把你派到药厂去。」
「是啊。」
「其实我们不应该做这些外勤工作,为什麽你不拒绝她?」
「我觉得没什麽所谓。」
「重点不是这个,而是那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你明明有权利拒绝,却不好意思推掉,别人只会觉得你好欺负!」vicky没好气地说。
好欺负……
是不是因为我看起来很好欺负,罗振邦才会这样对待我?
脑里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晚的画面。他整个人靠过来,想强吻我的嘴唇……
「你说得对,我下次不应该这样笨。」我木然地说。
吃完饭後,我们回到公司,在地下大堂等待电梯。
等了一会儿,电梯门徐徐打开,我们走进去。在电梯门关上前,有两个身影走进来,原来是罗振邦和pearl。
我的眼睛对上罗振邦,随即尴尬地转移了视线。
「你好,marcus。」vicky主动跟他打招呼。
罗振邦向她点头示意。
电梯来到药物研究部的楼层,我一个箭步冲了出来,快步走进办公室里。
vicky大概是看穿了我这个奇怪的举动,於是她悄悄来到我的座位,轻声地问︰「夏晴,你跟marcus怎麽了?」
「没什麽。」我勉强自己露出一个微笑。
「你被他欺负吗?」
「没有,你想得太多了。」
「那好吧。如果有什麽事,你一定要说出来啊。」vicky拍拍我的肩膀。
或许我在vicky眼中,就是一个容易被欺负的弱者,她才会特地来关心我。
我真是个没用的人……
这个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代表收到新讯息。
难道是那个人?我忐忑不安地打开手机。
一看到沈子朗的名字,我整个人顿时放松下来。
他传送了一张海报给我看,内容是关於一个星空摄影b赛。
我︰「你想参加?」
沈子朗︰「是啊,我已经向公司请了三个月假期,打算亲自去芬兰取景。」
我︰「三个月?」
沈子朗︰「本来我以为要辞职,谁知上司愿意让我停薪留职,真的太bang了!」
我︰「你的上司真是好。」
沈子朗︰「我从未去过芬兰,心情真的很兴奋!」
看来沈子朗最近过得不错,还可以去追梦,哪像我每天都在浪费时间?
跟他传过讯息後,虽然我的问题还未解决,但心情已经舒畅了很多。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个人曾经深ai过我。只要他的回忆里仍有我的存在,那麽我整个人生就变得有意义。
谢谢你心里有我,沈子朗。
***
星期六早上,家中的门铃响起来。
我打开门,却看到一个不速之客。那个人是陈小姐的哥哥,陈国明,也即是当年想要收回这个单位的人。
「我想你应该认得我吧?」他不客气地问。
「什麽事?」
「我一直都不相信阿妹会把这间屋留给你,可惜当年找不到任何证据。这次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於有证据去推翻那份不合理的遗嘱。」陈国明沾沾自喜地说。
「陈小姐的遗嘱写得清清楚楚,你根本没可能推翻!」我不相信他的说话。
「事到如今,我也不妨把证据告诉你。」陈国明嚣张跋扈地说。「当年阿妹订立遗嘱时,找了两个好友作为见证人。最近我成功联络到其中一个人,证实阿妹当时jing神异常,曾经呕吐和出现幻觉。我已经询问过律师,在这种情况下,遗嘱很可能被判无效。」
「怎会这样?」我自言自语。
当年陈小姐患上癌症时,的确有时会出现莫名其妙的幻觉,但那些幻觉很快便消失,根本影响不到她的思维和判断力。
不过,若她订立遗嘱时没有医生在场,真的很难证明她当时的jing神状况。
「夏小姐,既然我们明知道这份遗嘱无效,也无谓浪费时间闹上法庭。我知道有地产公司正在收购这间屋,倒不如你把这里卖出去,我们五五分账,从此互不相g。」
原本想不通的事情,在他提及收购这件事时,一切都恍然大悟。
他忽然找上门,忽然又想推翻遗嘱,原来都是为了金钱。
如果地产公司没有进行收购,他根本就不会花时间去找证据。
「陈小姐是你的亲妹妹,你竟然想利用她的屋去赚钱?」我质问道。
「人都si了,留下这间屋又怎样?」陈国明不以为然地反问。「夏小姐,你考虑一下我的提议吧。如果在下个星期六前,我们也无法达成共识,那我唯有交给法庭处理。不过我要提醒你,到时我取回这里的业权,恐怕你连一分钱也分不到。」
「我需要一点时间考虑。」
「这是我的名片,想清楚就打电话给我吧。」
陈国明离开後,我立即上网查找相关的法律资讯,发觉并没有太大的帮助,於是我去了附近的图书馆查看一些法律书籍。
直到图书馆闭馆,我才发现自己一整天都没有吃过东西。
遗嘱的事的确令我很困扰。
事情一旦闹上法庭,只有两个结果。
假如是我胜诉的话,虽然可以暂时保住陈小姐的屋,但地产公司得到唐楼的九成业权後,他们就会申请强拍,到时这间屋也是保不住。
假如是陈国明胜诉的话,我不但失去单位的业权,还要花费一笔钱来打官司。
我出来社会工作了三年,好不容易才有点积蓄。现在为了一场可能会输掉的官司,而花掉自己一半的积蓄,真的值得吗?
既然这间屋到最後也是保不住,我是不是应该接受陈国明的提议?那样做的话,至少我没有任何损失,还能分到卖屋的金钱。
……「人都si了,留下这间屋又怎样?」
我不断想起那句话。虽然听起来很冷漠,但其实他说得没错。
陈小姐当时把屋子留给我,也是担心自己si後没有人照顾我。坦白说,她也去世这麽多年了,就算我为她留住这间屋又如何?她已经不会再回来。
我是不是也是时候放手呢?
***
终於,我拨出了那个电话号码,答应卖屋的事。
在约定的时间,我和陈国明一起来到地产公司的办公室,准备签约事宜。
地产公司的职员详细地向我们讲解合约的内容,例如是搬迁期、金钱交收的程序等等。
当我正式签名後,一切都尘埃落定。
「这是合约的副本,你们可以去巨天集团的总部领取支票。我再确认一次,巨天集团对你们单位的的收购价是六百五十万,附加二十万搬迁费。你们有没有问题?」
「没有!谢谢你!」陈国明爽快地拿走合约副本。
我们离开地产公司,来到大街上。
「夏小姐,我们现在就过去巨天集团吧!」他兴奋地说。
「不了,你自己去吧,这是我的授权书。」我从袋子里拿出一封信,里面是我预先准备好的授权书。
「这是什麽意思?你没空去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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