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他照例起早温书,虽然只考取了秀才的功名,但在这地处偏僻又人口稀少的酆都镇,他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才子了,只需要努把力中个举,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官职彻底摆脱这个鬼地方,到时候再娶了隔壁的小汐,那可真是快活赛神仙。
林苑博从记事起就决定要娶小汐,人长得甜美可人不说,性子也是一等一的好,比起那些眼里只看得见金银珠宝的庸俗女子,一支普普通通的冰糖葫芦就能哄的她高兴一整天。
更重要的是,小汐的家世真是没得挑。
在这惹鬼比喝水还常见的鬼城酆都,连续三代没有招惹过鬼怪的家世可比几千两真金白银还值钱。小汐家在这酆都镇扎根了数百年,仅仅有两次传出闹鬼传言,真可谓是堪比公主的金尊玉贵,如果不是青梅竹马的情谊,人家这只金凤凰能不能看得上他这只山鸡还真是难说。
结束了早读,林苑博匆匆忙忙的赶往任职的学馆,作为镇上仅有的几个秀才,不少大户人家都欲聘请他给自家孩子启蒙,要不是嫌入太过拘束,他指不定就成了哪家有钱少爷的西席。
学馆的位置选的很妙,正位于黄泉路上,林苑博急匆匆的脚步在一家毫不起眼的早点摊子前扎了根。
摊子前依次摆着木桌和长凳,几个睡眼朦胧的镇民正形象全无的喝着刚出锅的豆花,因此这些人里唯一一个吃相慢条斯理的家伙就格外抢眼——坐在其中一张桌子前的正是在酆都镇专注小儿夜啼、收棺殓尸二百年的荀记棺材铺掌柜的。
只见这荀掌柜完美维持着他用来敷衍主顾邻居八卦传闻天灾人祸的常用表情喝着豆花,完全看不出来到底好不好喝或是喜不喜欢。
对比被狼吞虎咽的同类,对这碗明珠暗投的豆花的同情油然而生。
荀掌柜面前并排着两碗豆花,并不是一碗不够多点一碗的架势,碗与碗之间的距离不近不远,正正好好是两人并排的大小。更诡异的是,荀掌柜竟然伸手把面前的醋和辣椒摆到两个碗之间,好像他身边真的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一样。
也许是心理作用,这个念头刚刚划过林苑博的脑海,原本空无一人的座位上就显出了一个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随着他身子越发僵硬而逐渐清晰,慢慢的,一个白衣女子出现在了荀掌柜的身边正呲牙咧嘴的对付着一根手指粗细的米黄色蜡烛。
一定是我出门的方式不对。
林苑博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看见女子正把蜡烛像油条一样掰成几段泡在豆花里,而碗里的豆花迅速的消失。
林苑博觉得自己再待下去他貌似就能听到女子不雅的吧唧嘴的声音了,他迈开僵硬的步伐落荒而逃。
在酆都镇这样的地方,往往会养育出两种人,一种是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改色,女鬼脱衣洗澡而不斜视,另一种则是泰山崩于面前而吓到哭,女鬼路过门口而装不识。简而言之就是前者适应撞鬼到木然,后者自欺欺人打死不承认。很不幸,林苑博属于后者,不然他也不会千方百计想娶家世无敌的小汐姑娘。
不不不,人怎么可能凭空出现,一定是我当时注意力全在那掌柜的身上没注意到而已。
一路上嘟嘟囔囔的来到学馆,林苑博脸上毫无半分血色。
俗话说的好,一回生二回熟。
正午时分,林苑博强打精神打发那些小祖宗们去吃午饭,自己一边自我安慰早上是没睡醒产生的幻觉一边走向常去的小吃摊,就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荀掌柜照例坐在不起眼的角落,可惜今早发生的事情刺激的林苑博一眼就瞅到了他,早上的画面完美的重现,差别只是豆花换成了阳春面而女子手里的蜡烛变成了白色。
可怜的林夫子当场脸色煞白,上嘴唇碰下嘴唇哆哆嗦嗦半天说不出话来。
俗话又说了,事不过三。
当林苑博筋疲力尽的熬完到放学时分,连学生的礼都没有好好回就跌跌撞撞的往门外走,偶然抬头就看到白衣女子正翘着二郎腿坐在学馆的院墙上看向他。
一瞬间,四目相对。
林苑博终于崩溃了,自欺欺人的把戏不攻自破。
……这绝对不可能是人……
他有些绝望的承认。
正常人家不可能让自家闺女像这样穿着一件白色长裙披头散发的出来闲逛,更别说爬上学馆的院墙了。
不不不,真正让他腿脚酸软的是那双在黑发掩盖下仍像是有幽蓝火焰在燃烧的眼睛。
这绝对不是人的眼睛!
“先生,您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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