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的是沈厉的背影,他转过头来时,我忽然怔住了,那不是那个人吗?
前世一直住在我房子隔壁的男人,那个男人,我天天打开窗子就能看到他家的阳吧,种着跟我亲手种下的花一样,都是喇叭花。
明明同天撒下的种子,他的种子很快生根发芽,而我的,总是死了很多种子,最后从中长出来的不过是一株绿苗苗,艰难地生活在墙角,很快让隔壁的绿藤淹没。
奇怪的是,他同样是一个,我至少从没有见过他的房间里还有女人,似乎是单身。
这就是沈厉,我从前没有见过沈厉,我的生活从来以自己为中心,别的人都不在乎,甚至不愿意去见一下,更别说是去认识了,这个沈厉,我没想到他就是沈厉。
直线条的礼服,他一步一步走过来,脚步沉稳,面容俊朗,浑身透着一股优雅,扑面而来的是一种气息,熟悉的气息,喇叭花的气息。
我知道这个形容一点都不具有诗意,但是我真想起他家的喇叭花了,想着漫天爬满我家墙壁的喇叭花绿藤,终于忍不住笑了。
“沈厉。”
沈厉走过来,说话简洁的不能再简洁了。
这算是自报家门了吗?
我被嫂子一拉手,赶紧收起满脸的笑意,很努力地做出镇定自若样,学着他的话,也来个最简洁的介绍,“廖末末。”就说三个字,仿佛再多说一个字,就能要了我的命。
☆、021明事(捉虫)
这么一说出口,嫂子就放开我了,拉着沈墨青走了,挺没有意思的独独留下我一个人面对沈厉,让我有点忐忑不安。
“你好像有点紧张?”沈厉递过一杯果汁给我,轻声问道。
他的声音不重,适当地为我保留点面子,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说过我为了别个男人自杀的事,伸手接过果汁,杯子外面沁凉,我紧紧握在手里,确实如他所说,我紧张了。
我努力地想笑,面部肌肉太僵硬,让我笑不出来,尴尬地将杯子递到嘴边,浅啜一口,试图掩饰一下自己的失态,“是有点。”最后,我还是老实地说出来。
“重要的是将来。”他端起手里的酒杯,冲我做了个敬酒的姿势,将杯里的酒喝去了半杯,“我想我们会有一个很好的开始,你觉得呢?”
人家喝酒,我喝果汁,气势上是有那么一点弱,可我不在乎这些,那是根本没有必要的事,我要是争着喝酒才是傻瓜做的事,他的话能让我有种莫名的心安,就像我以前第天早上起来看见墙外爬满的喇叭花绿藤才会觉得安心一样。
终于是露出笑脸,这回是真心实意,我对着他笑,“你说的不错,我想这会是个好的开始,重要的只能是将来,而不是过去。”
虽说这话有点太过文艺,我说起来不是很自然,还是说出了口,暂时装个小清新,好像也是不错的样子。
他点点头,瞧那种神情似乎是很满意,视线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一遍,“我可以认为你对我不会反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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