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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在!”廖长宁猛地抬头,眼睛也亮了起来。

“西北大元帅,你可当的起?”小皇帝的声音此时不啻于天籁。

“有死而已!”廖长宁猛磕一个头,掷地有声,心也慢慢安定下来。

“那就别丢了你廖氏一门三侯的脸!天子剑在手,军中的杂碎有一个给朕剁一个!”小皇帝给了他机会,也给了他筹码。

把反对派官员家中最好的子弟送到军中做人质,这样的计策居然不是出自景华之手,廖长宁有一瞬觉得他又重新认识了他们家小皇帝。

十七岁的小皇帝,年幼稚嫩,连那种事都只是用药。被臣下,也只是轻轻放下。喜欢吃橘子,吃到酸的会皱着脸吐掉,吃到甜的会笑得眉眼弯弯。这样的小皇帝,分明还只是小孩子脾气。

廖长宁不知道这样的孩子是不是适合做一个皇帝,但是他知道,他的一切得自于小皇帝,他也会把他的一切献给他的小皇帝,包括忠诚,包括生命。

还来不及感动,小皇帝又给了他一个惊喜,薛明英,景华的幼弟,做了他的军师。

廖长宁很惊讶,看向景华,却见景华也是一样的惊讶。明英自幼残疾,双腿不能行走,一身才学却是连景华都要自叹不如的,况且,他是从六岁起就开始读兵书的。只是残疾之人不能出仕,薛家也从未宣扬过明英的才学,而他们那个看似并不管事每天只是吃喝玩乐的小皇帝却推出了这样一个人。

而且,敢用这样一个人。

薛家是文官之首,景华又做了丞相,大权独揽。廖家独掌西北三十万大军,在武将中声望颇高。即使他和景华私交不错,两家却是无甚来往的。而他们仅仅十七岁的小皇帝敢把薛明英弄到廖家军中,是太傻,还是太有魄力?

那一刻,廖长宁感觉到汗水已经湿了衣底。

领军出征,看着城楼上的小皇帝,廖长宁却想下马好好抱一抱那个孩子,那个给了他一切也让他甘愿献出一切的孩子。

明英确实能干,计智百出,很快就打了匈奴一个措手不及,甚至在他牵制住主力的时候派了一支奇兵抄了匈奴王庭,逮了一大群王族作为人质。

赢的很漂亮。

报了仇,看着血色战场廖长宁却只想回家。回家,给父兄上一炷香,告诉他们他廖家三子没有丢廖家的脸,也撑起了廖家的门楣。回家,回了家,也看一看他的小皇帝。

班师回朝。

带着大秦朝开国以来对上匈奴最大的胜利,带着一大群俘虏,还有那个被明英看穿的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将军。

在这个朝代,女人地位并不高。而姚氏女,军功再高,也抵不过一个罪犯欺君。这一点,将会是廖家对头发难的一个很好的借口。

但是廖长宁却不想那个可怜的女子沦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他把人带到了御前,他们家小皇帝的面前。

小皇帝做了一首诗,廖长宁不太懂,却觉得从他们家陛下口中念出来特别好听。所以,他很喜欢,也在陛下把那首诗赐给姚木兰之后跑到御赐郡主府生生抢走了那张纸。可惜字是景华写的,真丑。

被封为冠军侯,廖长宁很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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