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准备。但是一见到他,她的心就雀跃,再一次向她保证她这么做是对的。
结婚前五天她住在比林的旅馆。她把计划告诉瑞斯时,他对她大皱眉。
「没必要住旅馆,牧场里多得是房间。」
「有必要。首先,我的纽约式服装在这里都不能穿。我必须准备一些蒙大拿服装──牛仔裤、马靴之类的。既然已经在这里,没必要以后再多跑一趟。还有,目前我不要单独和你在一起,原因你很清楚。」
他揽住她拉她贴著他。「因为一等我们进屋,我就会把你压在身体下面。」
她咽口气,纤细的手搁在他胸上。她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抵著她的手掌。「没错,我还没准备好要开始那一部分关系。我很累,又紧张,我们彼此不是真正了解对方──」
「再五天我们就要结婚了。到那时也不会彼此更了解,宝贝,但是我可不计划一个人过新婚夜。」
「你也不会的。」她低喃。
「那么要你上床的条件之一,就是先要替你套上戒指?」他的声音严厉起来。
他生气了,而她不想他生气;她只想他了解。她平静地说:「不是。如果婚礼是两个月以后,甚至仅一个月,我确定我们……我们会在仪式前燕好,但是再五天就要结婚。我只想要一点时间休息,恢复疲劳。」
他端详她上仰的脸,看到她眸下浅淡的黑影及略微苍白的皮肤,她正靠在他身上,让他的身体支撑她,虽然欲望高涨,但他明白她真的累了。在一星期内她将自己的生活连根拔起,情绪上的压力定然和身体上的操劳同样累人。
「那就休息吧。」他的声音低沉徐缓。「好好睡上一觉,宝贝。你需要休息。我会等上五天──勉强。」
她的确睡了一阵子,但是紧绷的神经仍然令她不得安宁。她要结婚了;会紧张是正常现象,她告诉自己。
他们在律师事务所签署婚前协议书时又是低气压。瑞斯到旅馆接她时情绪就不好,她说什么都引来他的咆哮。因此她陷入沉默。她不认为这对他们的婚姻是个好预兆。
协议书简单易懂。万一离婚,他们都各自保有婚前拥有的财产,黛琳放弃任何型式的追索权。不过,对于他将拥有孩子的监护权的条款,她坚决不答应。
「不,」她平板地说。「我不会放弃我的孩子。」
瑞斯靠进椅背,丢给她足以焊铁的一眼。「你不能带走我的孩子。」
「平静些。」律师居中安抚。「这都是预防措施。你们俩说得彷佛离婚是不可避免的,真若如此,我要建议两位不要结婚。统计数字显示一半的婚姻以离婚收场,但那表示有一半不离婚。你们或许一辈子都不会离婚,或许两位根本没有生小孩。」
黛琳不理他,她只是瞪著瑞斯。「我并不打算带走你的孩子,但是我也不会放弃他们。我想我们应该共同监护,因为孩子需要双亲。别想要我为爱波做的付出代价。」她警告。
「但是你要他们和你生活。」
「没错,如同你要他们和你一起住一样,这一点是协商不来的。如果我们真离婚,我不会试图让孩子讨厌你,也不会把他们带离这一带,但那是你必须信任我的地方。因为我不会签任何说我会放弃我的孩子的文件。」
他注意到,有时候那双慵懒的灰眸会变得锐利澄净。她就差没对他龇牙咧嘴了。看起来某些事真能使她跳出一贯慵懒有趣的态度。奇怪的是孩子的问题竟然会是原因之一。如果他和爱波有孩子,她会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好随后敲诈他,而不是她真的想要孩子。黛琳不仅表现得想要孩子,甚至在他们存在前她就愿意为之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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