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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向义武就成了他爸爸,他也有了新的名字。

他们住的村子里一直有流言蜚语,说向兴学是私生子,可是向兴学的妈妈,陈明香顶着压力对他好。

向兴学知道自己肯定不是私生子,他和向义武一点儿都不像。

陈明香待向兴学好,向义武待向兴学也好。向兴学有理由报答父母恩情,再者,与结婚多年的妻子生养孩子,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沈云梦不愿意孕育,她说:“你现在只是个助教,身上背着房贷,在学校里还处处被教授压一头,我们怎么养孩子?”

沈云梦说得也有道理。

向兴学每次去医院,都会听到父亲,在清醒的时候,说俨俨小时候只有暖水瓶那么大,长大一点儿就会叫爷爷爷爷,爱哭也爱笑,可爱极了。

俨俨不仅是俨俨。

向兴学见到瘦脱了人形的父亲就会难过,还会自责,他寒窗苦读数十年,读硕士,读博士,追文学的梦,结果没有天赐的才华,没有喷薄的文字,只能在学校里做助教,他辛辛苦苦写论文,发期刊的时候却只是第二作者,有时候连第二作者都不是,作者永远都是他的恩师。当助教挣不了多少钱,所以沈云梦不愿意生孩子。

向兴学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怪圈,他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沈云梦也不快乐,沈云梦总说向兴学不再是为她写诗的向兴学了。

沈云梦是个矛盾的女人,她活在浪漫里,又格外现实。

后来她遇见一个作家,才华横溢,又含着金汤匙长大,能给沈云梦造梦。

她发现年少的喜欢也不一定是生命的全部,她还能在青春将逝的时候遇见新的爱情。

沈云梦要离婚,向兴学求她再撑一撑。

葬礼也会是这段婚姻的终点,沈云梦撑了足够久了。

她依然漂亮,穿着玄色的连衣裙,妆容精致又不失庄重,踩高跟鞋,挽向兴学的胳膊。

沈云梦很美,美得和乡村的葬礼格格不入。

在乡下,白事办得热闹,向义武活到了七十五岁,不算高寿,但依然值得庆祝——庆祝他在人间走过一遭,庆祝他年轻时从战场凯旋,人老了还同病痛殊死搏斗、倔强倨傲,庆祝他一生胜利。

唢呐吹得震天响,纸钱的灰烬在半空飘飞。

沈云梦的鞋根陷进了潮湿的泥地里。

向兴学看到她眉头微蹙,眼里全是不耐烦。

“沈云梦的鞋脏了。”

这是多年未见的向俨对向兴学说的第一句话。

向兴学印象中的向俨还是个高中生,很瘦,喊小叔的时候也很乖。他眼前的这个向俨和他差不多高,长结实了,也不喊小叔。向兴学忽然反应过来,向俨已经二十四岁了,是个大人了。

他尴尬地笑笑,自己完全没有在意沈云梦的鞋,只看到沈云梦的淡漠,向俨却知道她为什么不耐烦。向俨说沈云梦的鞋脏了,向兴学依旧无动于衷,他的妻子是他深爱的女人,但也是让父亲不能得偿所愿的娇小姐,他知道错不在她,却也不愿意关心她现下的困窘,向兴学觉得至少葬礼上他还是个愧疚的儿子,不想再顾忌沈云梦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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