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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俨替向兴邦送东西的时候找到了向兴学,向兴学活得粗糙,他自己也知道,细致如向俨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向兴学租的房子在学校旁边,靠近市中心,是二十几年的老小区。

一般来说房子越小看起来越温馨,向兴学却把三十几平米的房子住成了一百平米,搬家时用的箱子都码在墙角,客厅的沙发上还没有套罩子,茶几上空空如也。

向兴学看到向俨皱起了眉头。

他让向俨坐,想给他倒杯水,想到房东的玻璃杯不大干净,便用自己的保温杯给向俨泡了茶,茶还是向俨捎来的。

向兴学会过日子,会烧菜,手脚也勤快,只是一个人过没有必要把本领施展出来。

向俨说:“我想养只狗。”

向兴学不懂。

“但是医院忙。”

向兴学明白了向俨的意思,侄子贴心,却让向兴学愈发愧疚。

“你不是有朋友,怎么不一起住?”

“还没到同居的关系。”

墙角的箱子于是统统挪到了向俨家里。向俨住的地方离市中心也不算远,挨着向俨实习的医院,坐五六站地铁就能到向兴学的学校。

向兴学知道一种比喻,国内的家庭之于社会就像一个椰子,外壳坚硬,内里却软得滴水。向俨看起来强硬又不近人情,心里还是个善良的小孩,想用甘甜的汁水充满向兴学心底的裂痕。

他们相差六岁,尚有儿时的情谊在,向俨喜欢他这个叔叔,他也喜欢他的小侄子。

向俨家里地方也不算太大,两间卧室紧挨着,厨房里锅碗瓢盆俱全,是个家的样子。

向兴邦对于叔侄二人住在一块儿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只让向兴学看着点向俨,别让他总和狐朋狗友混在一起。

向兴学放下电话就问向俨:“你有什么狐朋狗友吗?”

“啊?”

“你爸让我看着你。”

向俨眯起眼笑了笑,“他就这点儿能耐,找人看着我。”

向兴学被笑容可爱到了,下意识地揉了揉向俨的头发,触到发梢时两个人都愣住了。

他记得向俨小时候头发很软,毛绒绒的,摸起来很舒服。他仗着年龄带来的身高优势总是占向俨便宜。现在向俨头发长硬了,有点儿扎人。

向兴学倒没觉得尴尬,收手之后便随口问:“晚饭想吃什么?”

“向兴学,别总把我当小孩儿。”

如今向俨开始直呼向兴学大名,果真是长大了。向兴学估计自己是碰上了小孩儿的逆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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