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捏住她手腕的力道很重,捏得阮清歌整个手臂都麻痹得失去知觉。
“宋瑾,你发什么神经?”江乔连忙拉开他,挡在了阮清歌的面前,生气地叫道,“你以后离我妹妹远点好吗?”
宋瑾委屈极了,告诫道:“乔乔,她在装可怜博同情,等你放松警惕,就会反咬你一口。”见江乔不予理会,他用不屑的口吻地对阮清歌说,“阮清歌,你以为freya真的是因为你的才华聘用你?公司想用你搏眼球搏出位,第一位盲人设计师,这会让天弘的名望上去一个台阶。”
阮清歌唇边泛起一抹讥诮的笑:“没想到我的残疾反倒成了我的优势,我还头一次觉得瞎眼是件好事。”
僵持片刻后,江乔心寒地质问着她的青梅竹马:“宋瑾,你出国到底学到了什么?是尖酸刻薄还是以怨报德?清歌可是为了救你才失去眼睛,你怎么能这么对她说话?”
宋瑾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正要反驳时,背后响起了一声凉淡至极的“白眼狼”。
温锦言迈着大长腿走来,周身上下仿佛笼罩着层寒气,眉梢眼角都写满赤~裸裸的嘲讽和鄙夷。“宋经理,这里是我的地盘,不是你可以来的地方,可以给我滚出去吗?”
宋瑾脸瞬间垮掉,讪讪地向总监点点头,拉着江乔离开了。
阮清歌深吸了口气,回到座位上,想要作画,手腕却是火辣辣的生疼。突然,一丝清凉的风吹来,瞬间冷却了她的疼痛,却一下子燥热了她的心。
即便她看不见,她也知道温锦言此时此刻正在给她的手腕处吹气。是那样的柔和,那样的细致,那样的轻缓。阮清歌从来不知道,原来温锦言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总,总监。”她的脸因为羞涩涨得通红,连忙缩回手,手腕那里愈发的熨热了。那片热源,一路蔓延进她的心底,烫得她心跳加速,烫得她不知如何是好。
温锦言低头看着她,声音冒着酸气:“我说阮清歌,你以前的眼睛是装饰用的吗?怎么会喜欢那种男人?”
“我那时很寂寞,而他正好出现了。就是年少时的好感呗,也谈不上爱。”阮清歌说完后,咬着下唇,想了想,询问道,“总监,宋瑾说的那事是真的吗?”
“或许董事有这样的打算。也有记者想采访你,被我打发掉了。衡量一个设计师成功与否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作品是否受到大众的喜欢。你的身体情况会带来关注度,但绝不会提高销量。”温锦言又正色道,“阮清歌,我不会因为你的眼睛而降低对你的要求。你看你画的是天鹅吗?分明就是胖板鸭!”
——
天弘办公大楼的天台。
往下一看,城市的繁荣尽收眼底。
宋瑾扯着头发,心中是烦躁,是失落,是不甘:“乔乔,小时候我们很亲的,你还答应要做我的童养媳。可是后来,阮清歌出现后,一切就变了。”
宋瑾永远不会忘记,在他八岁那年,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冬日夜晚,他在马路边遇到了一个衣衫单薄瑟瑟发抖的小女孩。
“来,牵着我的手,我会给你温暖的。”小宋瑾把小江乔带回了家,让她住下,一住就是十一年。
而她在他的心间,一住就是二十一年。
江乔双手抱胸,神情显得极为的无奈,“宋瑾,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只当你是哥哥,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不,你是喜欢我的。只是你对阮清歌有愧疚,知道她喜欢我,就把我让给了他。”宋瑾走到她面前,把她拥入怀中,深情款款地说,“乔乔,我爱你。为了你,我才来到天弘工作的。那个温锦言除了比我有钱外,哪一点比我好?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和我在一起,好吗?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江乔用力推开他,看着不可理喻的童年玩伴,眼里是深深的失望,“宋瑾,我告诉你,你除了比锦言高一公分外,没有一点比锦言好!”她气绝,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地走人了。
周六。车子在路上颠簸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素质拓展的目的地。
阮清歌蹲下身,摸着酥酥的头,“酥酥,你跟着大家走。”
到餐厅的通路是一段颠簸不平的石子路,阮清歌走的磕磕碰碰,没多久就掉队了。
欧力看不下去,屈肘撞了撞一旁听歌的姜可可:“姜可可,快去帮忙吧。”
“哇,欧力,没想到你还会为你的情敌着想。”姜可可竖起了两个大拇指。
“在我是总监的爱慕者之前,我首先是一个男人。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绅士精神。”欧力自恋地摸着下巴,又是那副傲娇的模样。
姜可可把背包扔给他,在他即将尖叫时,言简意赅地让他闭上了嘴巴,“男人,绅士精神”。她走到阮清歌身边,挽起她的手,笑道,“清歌,这狗是拉布拉多吧,看上去很可靠。”
“是啊,它还会保护我。有一次,有只狼狗一直跟在我身后,酥酥为了保护我,跟狼狗打架,背上还被狼狗咬掉了一块肉,到现在都没长出毛发来。”阮清歌讲到这里,禁不住哽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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