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你手下的这个亲兵,不错。”慕容奎记得秦萱的那一箭,笑眯眯的对慕容泫道。
“儿手下也只有这么一个人罢了,他会的也就这些本事,当不得阿爷的赞叹。”慕容泫垂头道。
他将秦萱推到慕容奎的面前,也有替她铺路的意思,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是这一次,秦萱能够有可观的军功,或许能够提拔到牙将一级。牙将手下有千人之众,地位不可与中郎将相比。若是能得燕王的青睐,那么就更加顺利了。
“你呀!”慕容奎转过身,对自己这个儿子笑笑,“你就是汉书读的太多了,把汉人的这个毛病也学了过来!”
说完,他心情甚好的向前走了两步,“此人有神力,日后恐怕不是池中物,你好好用他,莫要埋没了。”
秦萱原先是慕容泫的亲兵,照着鲜卑人的习俗,慕容泫是秦萱的主君,哪怕是阿爷,也不能轻易动他的人。
慕容奎有些可惜,要是他发现有这么个人,恐怕早已经召到麾下,为自己效力了。
“这是你的福气,不必谦虚。”慕容奎自小也读那些汉人的书,自己的儿子和其他慕容家中的年轻侄子们也必须读汉人的书,学写汉字。不过他心里有些地方还是属于鲜卑人的。
“大王,今夜开拔前往何处?”慕容翱之前听到了慕容奎的命令,过来询问,“这蓟城……”
“蓟城不过是先动一动,”慕容奎鼻子里冒出重重的哼声,“真正的大餐,还在后头。”慕容奎说着,回首对那边的城门露出一笑。
“大军走的时候,不要撤营帐,记得要留着一些火。”慕容奎吩咐道,“石光这会吓破了胆子,刚才又死了个人,见着我军的营帐和篝火,够把他吓的缩在乌龟壳里头几天都不出来了。”
石光已经被吓破了胆,哪怕燕军真的撤走,都不敢贸然出城查探,唯恐有诈,也够拖上一段时间了。
慕容奎对难以到嘴的肉没有多少兴趣,丢下也没有半点犹豫。
夜里燕军们开拔离开,留下空荡荡的营帐。
夜色如水,浓的没有一丝光亮。这边的夜色没有南朝有那么多的诗情画意,冷的人忍不住的打寒颤,在马背上颠簸着,风不停的往脖子里头灌。秦萱咬牙抓紧了马缰。
这种行军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前头跑着的还有燕王,燕王都在吃冷风,后面的这些人怎么还会挑?
慕容奎的目标便是传说中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易水。古代河川比现代看到的远远要宽大许多,例如现代的洞庭湖在唐代有八百里之广,在春秋足足占了楚国大片疆土。
易水也是一道屏障,河面宽广,宽度足足比得上诗经中的汉水。燕军在慕容奎的带领下,绕过蓟城,直接扑向易水,只要过了易水,广阔的富庶的地方就会出现在燕军眼前。
燕军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是鲜卑人,自从慕容奎父子安顿下汉人之后,慕容部人口暴增,征兵的时候,自然不会只从鲜卑部落里头抽调兵丁,汉人里头也会征兵。
鲜卑人的规矩就是抢到的东西都是自己的,不必上交,只要赶在主将们在下不可抢掠的命令之前,把东西都抢好就可以了。对士兵们破城之后四处抢掠,主将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么丰厚的条件,就算有人愿意拒绝也不多。所以队伍里头秦萱偶尔可以听见熟悉的汉话。
鲜卑人因为永嘉之乱,以为汉人孱弱,结果那些个汉人只要有利可图不管是急行军还是杀人,半点都不比鲜卑人逊色。
经过几天几夜之后,燕军绕过蓟城,直扑易水。易水几个主要渡口都有重兵把守,不过那些兵士也不会达到几万人之众,蓟城的石光拥兵数万,面对燕军都做了孙子,不管燕军在城墙下如何叫骂,都死活不肯出战,好像爹娘老子祖宗十八代的名声都比不上他自个的小命重要。
燕军到达易水的时候,驻守在那里的赵军立刻扑过来。
燕军绝大多数是骑兵,马蹄上包了布,也只能防止几个队伍不会被发现,可是人一多马一多,就不行了。
双方短兵相接,立刻就杀到了一起,骑兵的优势就是在冲撞敌人上。慕容奎带人攻打的是武遂津,武遂津的守兵有几千人,比不上蓟城里头的几万,但应付一般情况绰绰有余,只可惜,燕军是一股脑的冲过来的,不是这几千人能够招架。
秦萱俯身躲过横扫过来的马槊,手中的槊砍在对方的马腿上。战马痛嘶一声,一头栽倒,两只前蹄跪在地上,马背上的人也一咕噜摔下,而后就被燕军或者是自己同袍的马蹄踩成了肉酱。
下砍马蹄,上砍敌首。人和马的鲜血喷溅出来,将秦萱和身边的一个士兵喷了一头一脸。
战场之上染血在所难免,所以秦萱根本就不在意,她甚至连眼睛都没有擦,直接将马槊刺进了被自己战马抛到地上的赵军喉咙里头。
比起被马蹄子踩成肉酱,被她刺死,已经是仁慈了。
秦萱身上染上的鲜血越来越多,甚至自己都分不清了,她忙着左右拼杀,顾不上擦擦脸上的血。而身边的士兵,也努力跟上她的步伐,秦萱颇为赞赏的瞥了那士兵一眼,而后跟上大队伍,向前冲去。
这次依然是突袭,招数老了点,但是管用。
不多时那些守军死的死,逃的逃,留下一片尸体还有受伤的战马。
战马不是自己的,若是有完好的,干脆就牵到自己这里来。若是有受伤不能用的,便只能杀掉吃肉了。不过慕容奎也没有让手下人分马的念头。
把渡口的守兵给打死打残之后,慕容奎下令,全员准备渡过易水。
鲜卑人在马上是英雄,可是遇上这渡河,一个两个的,简直换了一副模样。小心翼翼牵着自己的马在船上,面如土色,还一只手紧紧抓在船舷上,生怕一不小心一个大浪打过来,连人带马都给翻到河里头去。
秦萱上辈子不是旱鸭子,就算扑腾到水里头,她也能够扑腾游上来。比起旁人的一脸紧张,她倒是淡定自若,甚至还从河面上掬一捧水,把脸洗一洗。
洗了一把脸,秦萱随意的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她看到和她同乘坐一舟的士兵,拿着几乎敬畏的目光看着她。
秦萱不怕水,在鲜卑人看来简直是个异类了。鲜卑人在马上是条龙,到了水上就成虫了。见着秦萱完全不怕水,简直崇拜的不得了。
“小人见过将军。”那士兵明明已经怕的要死,但是瞧见秦萱在看他,还是抱拳行礼,秦萱摆摆手。
“我哪里是甚么将军。”这军里头的恭维之言,听听自个乐呵一下还成,要是当真了,就是自个傻,而且傻的透顶。
“在小人眼里,您迟早都是将军。”士兵也很会说话,这话说的秦萱可是心花怒放。没人不爱听好话,秦萱也不例外。她笑了一阵,看了看这个士兵,她发现这个士兵脸上满满的都是血迹,也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你叫甚么名字?”秦萱看了看河边,度过易水到达对岸还要一段时间,她干脆就和人聊起天来。
这话一出来,秦萱就见着那个士兵一脸的失落,哪怕他脸上都是血迹,但是秦萱还是看出了他的失落,“小人名叫胡归,将军在宇文部的时候,曾经告诉将军有人要对将军不利……”
秦萱瞧着那个士兵满脸的失落,她差点就没抱着脸躲到一边去。队伍里头的人太多,同样的死的人也多。要是记住他们,回头说不定就能把自己给逼疯。所以秦萱对于同袍们的脸记忆都不是很深刻。尤其胡归这一脸的血,秦萱要是能够看出个什么来才有鬼了。
大家都是一头一脸的血,都看不清楚原来长什么样了。
“小人说过,想要跟随将军。”胡归道。
人天生就是慕强的,跟随在强者身边,不仅仅能够多出许多的活命机会,甚至还能跟着一同享受荣华富贵。
跟着狼吃肉,还是跟着羊吃草?胡归果断的选了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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