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英下意识地想要说我跟你一起回去,但是一抬眼,便看到唐惊鸿正默默地看着她,不知怎的,明明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偏偏她就看出一丝可怜巴巴的乞求意味,一犹豫,最后道:“我再四处看看——这世道,眼下还算太平,谁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打起来,那会儿兴许真就出不来了。”
听了这话,王重阳瞥了唐惊鸿一眼,招手:“那你跟我过来一下。”
林朝英也看了唐惊鸿一眼,最后还是跟着他过去。两人在一处角落,说了几句悄悄话。
无非是什么小心她的话嘛。唐惊鸿也不在意,转头看着四周,已经开始计划着该去哪里转悠了——反正以林朝英的性子,既然决定了陪她转转,就不会食言。
最后三人在大散关分开。
王重阳自行南下,回去终南山后的古墓,而唐惊鸿想了想,要林朝英陪着她北上,穿过金兵抢占的土地,前往更为北方的无边草原。
唐惊鸿和林朝英这一走,便在江湖上闯荡了一年。
期间林朝英也曾与王重阳有过飞鸽传书,他一直待在古墓,最近对道教感悟颇深,信里偶尔会穿插些体悟。乱世里,有个信仰确实好过许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佛教是救赎,而对于像王重阳这样的有思想的文化人,明显道教的无为而治能够更好地排解心中苦闷。
然而这一年来,王重阳有了出世之心,林朝英却已然真正入了世。
唐惊鸿和她先是去了北方大草原一趟,用一些中原的丝绸瓷器同蒙古人换了些良种马驹,而后又在金宋交界处发现了一处谷地平原。那里本是属于宋境,只不过因为距离金国太近,时不时就会受到金兵骚扰,无人敢要。原本是耕地,不过因为长久没人打理,野草疯长,倒也有几分水草丰美的意思。唐惊鸿低价买下来后,便把马驹养在了那里。
而后又雇佣了一大批当地的青壮力帮忙看家护院。
这些人大多跟金人有着血海深仇,只要让他们吃饱了有力气,就算是金人骑着膘肥体壮的飞马他们也丝毫不怵。不过唐惊鸿雇佣他们可不是让他们送死的,不但对他们进行了训练,还让林朝英教他们行兵布阵——她当年崇拜王重阳,可没少看兵书。
金兵知道这里有了主人之后,当然也来劫掠过一次,被唐惊鸿布置在谷外的暗器机关毒药虐得几乎全军覆没。在经历过整个队伍没有一个囫囵着回去、缺胳膊少腿瞎眼睛削鼻子都是轻的事情之后,就再也没人敢随便过来了。
稳定下来之后,唐惊鸿便把马场全权交给雇佣来的人打理,而她和林朝英继续出去转——林朝英和王重阳之前的江湖之路,到底是以不同于普通人的武功高手身份行走的,而唐惊鸿带着林朝英,更加贴近了普通百姓的生活。
普通百姓,尤其是乱世里的百姓,大部分来说图的是什么呢?无非是吃饱穿暖,再有个住的地方,住着一家子。
可不过是这么简单的愿望,他们却大部分都得不到。
宋室南迁,土地面积减少,种的粮食也相应减少,可需要缴纳的岁银却仍旧很多,朝廷不改奢靡作风,只能加大对百姓们的剥削。
这些事情,林朝英不是不知道,只是有些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是永远都没办法感同身受的。
这次两人途径的镇子非常贫穷,几乎出现了易子而食的情况。
林朝英用一袋粮食买下了那个尚在襁褓中的娃娃,正温柔看护的时候,听到唐惊鸿道:“你喜欢王重阳吧?”
“惊鸿你怎么……”林朝英脸一红,险些惊得把孩子摔下去。
唐惊鸿背靠在窗边,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可是如今的王重阳,已经不是当初你恋慕的那个抗金英雄了——在我的家乡有句老话,如果得不到他,不如成为他。”
林朝英愣愣地看着她。
唐惊鸿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轻飘飘的:“不就是一个太平盛世吗?王重阳做不到的,也许你可以做到呢?”
林朝英抱紧了孩子,单手捂住嘴,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自己喊出声,同时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腔。
——比最初听到王重阳的事迹时,更为快速的心跳。
第82章 慎买!!!大明番外
东方古历,大明帝国,万历二十八年,西历公元1600年不列颠伦敦港
高达十米的高大战船驶向港口,船上黄底黑龙旗迎风飘扬,后面是密密麻麻几乎看不到尽头的船队,每艘船上都有近百的将士戍守,银甲红衣,披坚执锐,精神抖擞地目视前方,威风凛凛,带着不可一世、睥睨天下的傲然气势。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站在最大的那座楼船前头的人。
那人身材不算壮硕,甚至于,严格说来算是比较纤细,唯独个子倒是高挑。本来这样站在高大的楼船上会显得人十分渺小,然而因为这人气场太过强势,竟把高大的楼船比了下去,让人只能注意到她的存在——一身充满东方古典韵味的改版飞鱼服,墨蓝的丝绸为底,其上绣着精致美妙的纹饰,绚丽夺目,袖口脚踝扎紧,显得十分干练而又便利,与束成马尾的乌黑长发相呼应。海上风大,将她背后的黑色披风吹得烈烈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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