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爱曾经是我,也是你,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我将你的背影留给我自己,
却将自己,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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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微张开了嘴唇,眼睛里映着动情的光彩,痴痴的,怔怔地注视着为他唱歌的那个男人。如果说他的肉体爱上的,是那个禽兽不如的凌志刚,那么他的灵魂爱上的,就是衣冠楚楚的这一个。
☆、176 你爱我么?
凌志刚那一首情歌唱完,钟鸣还是久久不能回过神来,浪漫是他的软肋,他根本无暇招架,就被凌志刚俘虏了。
凌志刚朝他走了过去,在他跟前蹲下来,微笑着看着他。钟鸣趴在椅背上,半天回不过神来。两个人四目相对,凌志刚就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笑着问:“傻了?”
钟鸣的眼珠子里头有光在一直抖动,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竟然只想抱住凌志刚亲一亲,可是他没有,他只是动了动喉头,说:“你唱的真好。”
凌志刚就笑的更温柔了,说:“背地里偷偷练了好几天呢。”
他说着就忽然凑上来往他的嘴唇上啄了一口,钟鸣慌张地避开,凌志刚就笑着站了起来,伸出手说:“咱们走吧,回家去。”
钟鸣看见外头并没有人,就伸出手来由凌志刚牵着。他们出了餐厅,那个经理和两个服务员才出来,隔着玻璃门朝他们这里张望。钟鸣赶紧钻到了车里面,说:“我以后再也不来这个地方了。”
“为什么?”
“他们都认识我了,下次再来多丢人。”
凌志刚就说:“那你是希望每次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呢,还是索性熟悉几个地方,以后就只来这几个餐厅吃饭?”
钟鸣一愣,仔细想了想,似乎都有利弊。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像凌志刚所说的那样,反正每个地方的人都是第一次见他,以后也未必会再见到,就算知道他是凌志刚包养的小白脸也没什么;而认准了一家总是去那儿吃饭呢?店里的服务员都认识了他,一开始可能窃窃私语,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了,他就算丢人,也只是只有那几个人看到。
不过问题是,凌志刚就算带他去遍这个城市所有吃饭的地方,也总有都吃一遍的时候,那到时候岂不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被凌志刚包养的那个小白脸了?
钟鸣权衡利弊,就说:“那咱们以后还是都来这儿吃饭吧,反正是你开的,又不要钱,服务还周到。因为你是老板,他们也不敢胡言乱语。”
“你也要学着不要太在意周围人的看法。”凌志刚交待说:“人生一世得为自己活着,因为害怕别人的目光而委屈自己,那是愚蠢的人才会过的生活。你学我,我就是从来只为自己而活,所以才有了现在这样成就,才有了你。我要是做事瞻前顾后,不会有现在这样事业与感情双丰收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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