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同是天涯沦落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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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天空明亮不刺眼,我一时兴起将手掌放在太阳的位置,其中的两只指头张开让些许光芒穿透过来,刺眼的白光,让我的眼睛亮到感到眼底有些疼痛。

但我只想问,光,照了真的会变纯洁吗?

由白转黑的视线慢慢地变成从前的彩色,徒留下几颗像星星一样的白点在眼睛周围,掩盖了视野边缘的翠景。

景树迴廊旁,屈指可数几个住校生及老人家,有的在长椅上坐着休息、健走,年轻一辈则在篮球场与操场上利用运动的活力开启了新一天。

我在绿荫处看到了约四人奔驰在篮球场上,其中一位染着显眼淡金髮,被太阳折射成小麦色,既温暖又带着一丝温柔感,看到那一席髮色,我只能迅速别下目光,心却悸动不已。

面对突如起来的巧合,刚在宿舍里所想的心事,与其主角的种种过去式,马上跟着眼睛景象,继续上演。

懦弱的我,选择了迅速别下目光,原地不动的开始盯着地板,目光炙热的瞪视着鹅卵石铺成的碎石步道,直到眼眸有些乾涩,双眼皆达到目测都可以分析出材质来时,我才肯放下疲惫的眼皮,让黑暗填满眼前景物,霎时,一阵酸楚流淌过眼窝,一颗小巧澄澈的泪水沿着下颚向下滴,发出了无声宣告,昭告着其实用尽毅力做的最后坚持——视而不见。

当作没看到其实是完全无意义的作法,不管怎幺躲,用什幺方法躲,看到任何与他有关的事物,便会触景生情。

逐渐的,从心脏跳得极快,最后变成令人难以承受的心痛,在疼痛感里,我想起几年前,更加年少的我也曾坐在场旁,看着另一个金髮男孩打球,等待着他一起放学,一起回育幼院。

可是,让我们回不去的,是满腔说不尽的悔恨,与更多陈腔滥调的藉口,让我们回不去的那个罪魁祸首,说到底是身为主角之一的我。

是我断送了他精彩的未来,是我埋葬了开始腐化的他。

曾是最爱的青梅竹马,最后还不是输给了狂妄,把理智给了冲动?

我依稀记得,他曾对我说过一句话:「妳的一句话,会红颜祸水,妳的一抹笑,会倾国倾城。」

但他没说的是,我的脾气,只会让你赔掉城池,且搭上性命。

在我很小的时候,某天晚上,辗转难眠,我蹑手蹑脚地到了育幼院的礼拜堂,当时,修女的话,我还可以完整复读:「她是个没有生命存在的躯壳,没有灵魂的肉身,可怜他偏偏走错了路,喜欢上了这样的她。」

字字扎心的话,是我第一次了解了语言的杀伤力,同时也开始认清了他的感情。

到了一千零九十五天前,与我却有缘无份的他,只剩下一触即碎的脆弱感情,那跟柳絮般轻薄、毫无重量的感情鍊,在接近临界点时,被我用一阵北京强风,吹的遍地落散、漫天飞舞。

那年的今天,我送你的告别语,请一定要好好记得。

——再见,蔺枟诚,愿我们来生,不越萍水相逢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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