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禁色樱桃(l)(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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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到伦敦找正于玛莉皇后学院攻读英国文学的Eric对质,是同屋室友苏菲阻止了我:「不要去找妳还未肯定自己可以承受的答案。」

我犹豫。她说得对。

我的伤心慢慢变成了怨恨。我怨恨自己的愚昧;怨恨Eric的狠心。

我甚至痴想:他会不会只是为了测试我的忠诚,所以毫无预兆地突然甩掉我?

我躲在自己的房间,每天睡至天黑,待苏菲睡了的时候,才潜行至厨房找任何可见的食物充饑。然后,我又躲到房内重读那些,可让我忘却一切烦恼的古龙武侠小说直至天明。

宿舍是校园内一间住了五个一年级学生的两层独立屋。大家相处尚算融洽,不过由于我和苏菲同是香港人,始终比较亲近。复活节假期,其他几个来自欧洲的同屋室友皆返了家乡渡假。直至我「闭关」之前,晚饭时间如果和苏菲没有特别的约会,便会到隔壁跟烹饪了得、用品一应俱全的马来西亚籍华人森一起共饍。

事实上,森对苏菲自开学就一直很有好感;家里在香港经营上海饭馆、同样对烹饪热衷的苏菲对森也蛮有感觉。但生性谨慎的她,之前从未恋爱过,所以要考虑的事情似乎特别多。据说森是马来西亚当地一名华人富豪的幼子,但他为人倒是十分平实,看着跟一般普通的留学生没两样。

森和苏菲正在厨房闲聊吃着三文治,他们像见到鬼魅般傻傻的瞪眼看我。

由假期开始,苏菲见屡劝不听也拿我没办法,她已习惯了先自行用饍。如果在宿舍吃的话,他们会多做一点放进冰箱,让我午夜潜行时拿来吃。

我已梳洗整齐,涂上了最爱的桃红胭脂和口红,为消瘦了苍白了的一张脸稍添颜色。我还把长长了的头髮,盘成一个法式的小髻。捨掉舒适的家居服,我穿上了最爱的黑色喱士裇衫,牛仔裤和绑带芭蕾舞款式呢绒鞋子。一副準备上街的模样。

家教良好的森,率先从椅子站起来:「嗨,Cherry!妳今天很漂亮呢。来,我替妳弄一份三文治;番茜鯷鱼蛋沙律,okay?」

苏菲则好像害怕我会随时晕倒一般,走了过来扶我坐下。「哎,妳今天这幺早?」明明已是近一时了。「我刚刚想叩妳的房门。森叫我们一起到他伦敦的大屋凑热闹吃晚饭;他哥哥的一些同学和朋友来探访。」

森的爸爸早在St. John's Wood买了洋房,给他和去年从伦敦商学院毕业的哥哥。森之前曾经叫过我们去玩,不过因为想陪伴不爱热闹的Eric,我总是推掉了。

「好呀。甚幺时候起程?」我吃着美味的三文治爽快地答应。我好像忽然得回了味觉:「森,其实你从小家里就有许多的佣人,为甚幺还这幺会下厨的?」

森显然对于我的讚赏有点受宠若惊。他清清喉咙,一本正经的答道:「那是因为我贪吃。没跟妳说过吗?我原本想过要到Le Cordon Bleu London读烹饪的,不过爸爸不大赞成。」呀,想起了,读法律的他在迎新週时说过,其实有想过读酒店管理或跟食物科技有关的课程。

于是,我们乘坐森的宝马三系不消一个多小时,安全抵达St. John's Wood。森的驾驶技术就像他的为人一样,稳如泰山。

森的伦敦大屋,竟然是一所传统的英式大宅。我第一个进门,忍不住用手摸了摸雕功精緻优雅、质料上乘的木门。

会有穿礼服的管家迎接我们吗?我暗自觉得有趣地笑了笑。

忽然,我察觉到一名身高过了六呎、身材修长挺拔,比森高近半个头,像名店海报模特儿的男人正倚在门廊,似乎刚好见到我笑。他略为挨近身高五呎五的我,低头轻声问道:「有甚幺有趣的事可以跟我分享吗?不好意思,今天佣人都放了假,只剩我招待大家。我是祖。」他伸出手。

呀,原来他就是森的哥哥。他听到我心里的话吗?

我压抑心内的惊讶,只好微笑一下:「我是Cherry。」我伸出了手,祖稍微用力地握着。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

祖之后也和跟在我身后的苏菲握手,没说甚幺只礼貌地笑笑。

那幺的循规蹈矩。

森进门后,再简单地跟大家作介绍。

我和苏菲都是第一次跟祖见面。他跟森除了宽阔的额角比较相似之外,可说没有任何类近的气质────祖的鼻子十分挺直修长,模特儿骨架的他,穿着炭灰色毛衣米黄色裇衫深灰呢绒裤、黑色Church’s皮鞋。森也长得好看,但他一张稍圆的脸感觉亲切,跟祖修长、轮廓分明的脸比较,立时显得平凡。祖的下巴既方之余,更有一个外国人中比较常见的凹位。但他最吸引人注意的绝对是一双浅啡色、流露着精明锐利目光的眼睛;我从未见过睫毛长得这样长的东方人。

祖的英语十分流利,一点奇怪的口音都没有。森说过,自己中六才到英国,但哥哥祖十岁前就到英国生活了。这就是分别吧。

祖的三位朋友,两女一男都打扮得体。尤其是从法国过来叫安娜的女孩,看得出穿戴的都是高级货色。她穿着像上班服般的粉红色茄士咩毛衣,炭灰色布裤与三吋粉红色高跟鞋。她颈上那条接近一磅币般大小的珍珠项鍊色泽明亮,敢情是真正纯天然的大溪地珍珠;纵使我觉得有点老气。她留着修剪熨贴的齐阴娃娃髮型,配合精緻的五官……一切都很完美。然而,正因为长得那幺完美;我觉得她漂亮得来有点平面────哼,是女人的妒忌心罢;我心内对自己摇了摇头。不过,穿起了高跟鞋后,身高该有五呎十的她站在祖身畔时,我真心觉得他俩是一双璧人。

我这才想到,森平日的衣着日用品其实大都很朴实;除却他心爱的那一整套法国厨具,和父亲送他的车子罢……。

唔,祖与他的同伴,就是那种绝少穿球鞋牛仔裤的华人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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