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吧~”姜曼书得意了,“这可是Z国有名的传统美食之一~又鲜又香又滑又嫩~你第一次做这道菜就能做那么好,很有天分!”没说出口的是,倘若掌厨的是她本人,菜的色香味定会翻个倍。
姜曼书的家庭情况比较复杂。
姜爸爸和姜妈妈都出生于祖宗八辈是贫民的农村家庭,一个籍贯在Q市的H县,一个籍贯在L市的F县,两处中间隔了数百公里,偏偏有缘千里来相会,在K市里,两个外出打工的青年碰上了头,在荷尔蒙的作用下陷入了错误的爱河。
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姜妈妈不顾父母姐妹的阻挠,带着微薄的行李‘嫁妆’和姜爸爸一起回了于她而言陌生的H县,进了姜家的大门。
之后几年的种种艰辛,难以一一赘述。
后来,因着生下了女儿,姜妈妈在重男轻女重利轻情的姜家过得愈发艰难,最后不得不和姜爸爸带着分家时分到的一点粮食,重新回到他们初遇的K市。
相较于乡村老家,K市繁华依旧。
他们夫妻间的情分的深浅却早已不同。
此后,在两人渐行渐远的路上,家业也渐渐被打拼出来了。现下,家里甚至能跻身于中产阶级上流之列(家庭月总收入四五万左右),只是姜妈妈尚简戒奢,舍不得锦衣玉食;姜爸爸野心太大,赚到钱就忙着开分店,所以三口人的整体生活水准只能算作一般。
即便如此,在姜妈妈带着女儿住的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小房子里,还是聘请了钟点工来定时清扫做饭。
二十一岁之前,姜曼书一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二十一岁那年,从师范大学毕业的她一时头脑发热,应了学校的号召,前往边远地区支教。
她选择的‘边远地区’并不很贫困闭塞,只是很‘边’也很‘远’,在祖国最西北之地,离家足有数千公里,合同一签,一去两年。
为这,向来外柔内刚的姜妈妈哭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在火车上晃了几天几夜,到了当地,人生地不熟、饮食不惯,她被逼着一点点独立,学会修简单的电器,学会了拆洗被服大件,烧饭做菜,等回到了家里,亲手做了一桌子好菜,让姜妈妈感动心酸得又是一阵掉眼泪。
由此可见,这世上的绝大多数生物,都是在逆境中才飞速成长。
当~
一声轻响。
回忆戛然而止,姜曼书定睛一看,连城已经把公筷放到了自己的碗上,还依样画葫芦地用公筷给她夹了一块鸡肉,一块香菇。
她冲着连城感激一笑,提筷先吃香菇,牙齿刚咬下去,浓浓酱汁和鸡味混在在香菇独有的味道里,让重生以来许久没有尝过真正的美味(都在吃钟点工随便做的/手艺平平的姜大伯母做的/食堂大锅烧的饭菜)的姜曼书差点儿连舌头一起吞下去。
“好吃!”姜曼书向连城竖大拇指。
连城手上筷子不停,唇畔噙着浅浅的笑。
…………
国庆节中午,用罢午餐,姜曼书开始和连城讨论要去哪里。
H县不大,‘景点’也很少,但优点是人也很少,不会让游人四处可见人山人海,且开发痕迹不多,许多人工/自然的风景都还留有部分本身的风貌。
出发前,两人协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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