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叹了口气:「你打电话来是为了抱怨我没回简讯?」
电话那头静了下来,我咬着唇等待他回答,就算是一个字也好,不论他的答案是「是」还是「否」,我也可以接受。
「不是。」
然后,他挂了电话。
我听着通话结束的提示铃声,莫名其妙地看着手机画面。
「他挂我电话?」
「因为妳太幼稚了吧?」邱晨说着风凉话,慢慢地切换了车道。
「幼稚的是他,我只是没回简讯,他就闹彆扭,每次都这样,」我用力戳着手机萤幕,「莫名其妙、莫名其妙、莫名其妙!」
说什幺小别胜新婚,对狄夕来说或许是如此,但对我来说绝对不是,整天腻在一起,短暂的分离不是挺自在的幺。
到底为什幺隔了一天没见就要来「我好想妳」啊?这不是很麻烦吗?不是很噁心吗?
「饭店到了。」
我回过神,往车窗外张望,「真的啊?」
「骗妳的。」
「你去死。」我双手抱着胸,靠着椅背,重重地反覆深呼吸。
我们都不再说话,直到车子真的停在饭店门口。
「谢啦,」我站在人行道上等他帮我把行李拿出来。
接着,行李员过来替我将行李拉进大厅,我把两张票递给邱晨,继续对他说:「明天音乐会的票,你跟彩可以来听,我在下半场才会上台跟学姊合奏。」
「好。」他压下后车厢的门,「好好当个女朋友吧。」
他说。
我看向别处,敷衍地点头,「掰。」
「掰。」他坐进车子里,我看着车子发动到开动,才转身走进饭店。
坐在饭店房间的床上,我一手翻着琴谱,一手在白色床单上比划,「Do」之后是「La」,还有个休止符……我突然觉得很空虚。
我可以当一个会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女朋友,一个独立自主、什幺都可以靠自己的女朋友,一个不会一天到晚烦着男朋友的女朋友,但是,我不会当一个用甜言蜜语逗男朋友开心的女朋友,像彩那样体贴温柔的女朋友。
邱晨说得对,要好好当一个「女朋友」。
我翻找通讯录,找出狄夕的号码,再来按下拨出。
但是响了一分多钟,他都没有接起。
他在干幺啊,有什幺好生气的,我又不是故意不回他简讯……
我决定改传简讯给他,不过在我输入完毕后,我按了取消。
床头的电子时钟显示十一点半,我关了灯,拉上被子,闭上眼。
一个没有梦,安静得很吵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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