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眼眸有些深,他往后望,映入眼帘的,是肩膀上立着猫咪的邵羽。
难得那个粘人的小孩子离主人远了一些,灵猫抓住时机跳上邵羽的肩膀,在他压低了声音,颇有些警惕地问:“主人,这个长得很像于歌的小孩是谁啊?”
邵羽神秘兮兮:“长得这么像于歌,你说呢?”
猫咪有种不好的预感,继续问道:“那于歌他人呢?”
邵羽叹了口气,视线停驻在前方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的小豆丁身上,欲言又止。
形容某些人的眼睛时,我们常常说“就像会说话一样”。
邵羽的眸子就是如此。
这双丹凤眼微微敛起,狭长的模样有种勾人的蛊惑,一时间仿佛有许多情绪流过,似是怀念、似是憧憬、似是怅惘,还有许多复杂的感情埋藏其中,皮皮紧盯着这双眼,只觉脑海中一片空白。
眼睛的主人轻轻叹息:“他在他身上延续。”
前一个‘他’,无疑是于歌;后一个‘他’,便是小孩了。
灵猫自觉已经知道了整件事情。
在它和主人分开的这些年,于歌死了,或者就死在深渊裂谷,主人能上来没准也和他有关,那之后,主人去家乡报信,却发现于歌已经有了孩子。
一夜春宵珠胎暗结之类的情节跳过。
俩竹马的感情本来就好,见到这和于歌有九分相似的小孩,主人自然是触景伤怀的,也不免对这孩子万般怜惜,干脆收为徒弟,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养……
咦,不对,年龄怎么回事?
邵歌这模样该有十岁了,于歌十岁生了他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主人三年前去接他的时候邵歌已经七岁,早该记事了,又怎么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叫主人爹爹?
瞧他的模样,根本是毫无怀疑地认为主人才是他的亲爹啊!
莫非……真的是……男男生子?
皮皮举爪发誓它之前只是说笑的啊!
邵羽觉得他和自家灵宠之间的代沟扩大了。
随口说了几句而已,为什么整只猫都僵硬了?
或许是被迫嫁虎的后遗症吧。
这一路异常顺利,除了山里常见的野兽之外没有遇见什么困难,途中白旗猎了一头野猪,众人纷纷上阵烤肉,手艺参差不齐,成品中最好吃的竟然是小于歌的!
对此,邵羽异常欣慰。
#我的恋(厨)人(师)要回来了#
赶到昏晓城的时候,已经是五日后了。
恰是黄昏。
城市的一半,被日光照耀,浸染在一片金黄之中,另一半则隐在山峰的阴影之中,诡谲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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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文无关的、上章预告过的脑洞:
我穿越了。
我很淡定,因为我知道,这是个书里的世界,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起名废中的战斗废。
看似无聊的信息,只要懂得应用,却会成为最大的金手指。
我摆了个摊,开始算命。
第一个来测算的人,叫萧狩。
不等他说出他的烦恼,我就胸有成竹地压低声音开口了:“你是否发现自己并不爱女人,而是恋慕那些英武强悍的男人?”
萧狩瞠目。
他邀请我去茶楼小坐,和我畅谈半日,良久后我谢绝了他的重金,取了一锭银子便飘然离开了。
忘了说,这里是个架空的古代世界,异性恋是主流,人类只有一个国家,名为“庆”,我摆摊的地方就在庆国都城。
☆、第124章青年(二更)
这个城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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