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如梦(7)
他比清清先一步回家,其时陆少瑶正在厨房準备晚饭。滕思悠毫不尴尬,先浸红豆跟果皮。煮一窝好吃的红豆沙,工夫也不少,他实验过三四次才做得好。熬好时,刚好七点,清清放学回家。
「红豆沙做好了,你先吃一小碗再吃晚饭,还是饭后吃? 啊,你先去洗澡好了,今晚想要浸浴吗? 我为你放一缸热水。跟浴盐,今天逛商场时恰好为你买了几包浴盐,你看好不好用。」已换上家居服的滕思悠上前接过清清的背包。她瞥见母亲暧昧的眼神,脸都红了 :「这难得的day off,你不是跟Don他们去打球吗? 怎幺不吃过晚饭才回家?」
他笑了笑,回房间为她拿了替换的家居服 :「你说想吃红豆沙嘛,我就回来做。幸好三点就走,不然来不及做,要煲得红豆起沙,需要不少时间。」
「我、我……你无端端问我想吃什幺甜点,我随便说红豆沙,你就真的回来做。」清清心想,他是个傻子吗? 就算吃,晚上去附近的甜品店吃就好了,用不着花那幺多工夫。
「外面的做得不好,粗製滥造的,哪及得上我用日本红豆煮的红豆沙。」他把她推入浴室 :「洗完澡后出来吃甜品,再吃晚饭。」
滕思悠等清清差不多洗完澡,才进厨房舀红豆沙。陆少瑶在一旁看着,说 :「你最近为我女儿真是下足工夫了,这窝红豆沙做得比我还好。」
他听了陆少瑶近于讽刺的话,没有动怒,识相地舀了一大碗红豆沙,恭敬的请她吃。她不推辞,吃了一口,确实甘香不已,且不太甜,很对清清的胃口。她仍记得这两个孩子年少时,清清如何苦苦缠着滕思悠,而他全不理睬,现在角色倒转过来,他甚至比当年的清清更殷勤了。
「思悠,你对清清的心意,我跟冬阳都看得出来。」
他面露喜色,陆少瑶就说 :「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们管不着。要是清清最后真的肯跟你复合,我会尊重她的意愿,冬阳则不一定了。但是,你当心自己只是一头热,以我所知,清清从来不觉得你喜欢她。我这女儿就是死心眼,认定了一件事,就不会轻易变心,也不知是好是坏。」
她的话令滕思悠心底蒙上阴影。对极了,清清就是个死心眼的女人,比如她前世苦缠着他不放手,非得到了家破人亡,才醒悟自己做错。这一世亦是如此,她执着地撮合他跟裴星如,直至她怀孕的事被星如知道,才肯放弃。
就算他现在对她这幺温柔,她也不相信他喜欢她吗?
饭后,心事重重的滕思悠跟清清坐在一起看书。这是他最爱的活动 : 两人坐在床上,他从后抱着清清,书搁在清清的大腿,每看完一页,他就叫她翻页,直至她睏了,才合上书睡觉。起初清清也很不自在,后来他柔着声线,细吻着她的脸,恳切哀求,她就心软了,这两个月下来都习惯每星期总有一两晚看书的日子。
书都是滕思悠準备的,大多时候看画册,他以逗趣的图画为话题,引她说话。有时也看科普、社会科学、历史的书,只要能带来讨论机会的,都看。因为,他想多听清清说话 : 她喜欢什幺呢? 讨厌什幺? 他尤其爱看她说得兴起时的模样,脸颊红扑扑的,眉飞色舞,就像她在大谷面前的样子。现在的清清也能对滕思悠笑了。
这样一想,内心就有股暖意。她本来就深爱他,只要他肯回应、多下一点工夫,讨好她、宠她,有一天她肯定会明白他的心意。
「清清,下一页。」
他们在看《恶魔事典》。原来清清对神话、恶魔、鬼怪、天使之类的奇幻题材颇感兴趣,他本来只为了迎合她的嗜好,但看了两三晚,也看得饶有趣味。
「你看得这幺慢,我早就想翻到下一页了。」她嘟嚷着,将一缕秀髮绕到耳后。她刚上大学时剪了短髮,之后一直懒得再去髮型屋,现在过了一个学期,到了春天,头髮已长到及肩。栗色的髮显得她的耳朵像一颗雪白的贝壳,连带着白晢的颈部,无不勾引着滕思悠的双眼,使他的注意力不再放在书上,看得比她更慢。
「下一页。」他的唇擦过她的耳垂,那灼热的呼吸令她的耳廓敏感地红了一圈。这时,他就从后抱着她,原本轻轻环着她的腰的双手收紧了,他以脚面碰了碰她的脚板底,她立刻缩开,他执意追下去,脚指撩着她的脚底。
「你、你……我们在看书。」清清忙得很,又是捂着耳朵以阻挡他的吐息,又是躲避着他的脚,却避不了他在她腰间放肆的狼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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