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你们逼朕选妃,又搞出这些花样来,好像朕是洪水猛兽。”萧左看着站成一排的奇葩,想乐,又觉得可气。就算他不想要女人吧,被嫌弃了也是很不爽的事。
看这位,身材高大,上唇的汗毛很重,看起来发青,就像长了胡子。放现代,就是一个标准版的如花。
看这位,天生缺牙妹,嘴唇奇厚,唇边有颗大黑痣,仿佛两条香肠边蹲了个大苍蝇。
再看这位,您家是挖煤的,还是烧炭的?您祖先是李逵还是张飞?居然黑成这样。万一半夜里相见,不乐还好,一乐只剩下白牙和白眼珠子,惊了驾谁负责?
纵观全局,高矮胖瘦都有。就算某些人审美奇特,但好歹有个标准行吗?
“皇上,你将就着看一遍。真是觉得犯恶心,就随便点一个,充充数,过两年放出宫去就算了。”洪长志劝道,自个儿也暗中抹了把汗。
美人难寻,但丑成这样更难得。大部分人,其实都是普通,有些比普通高一点点,有些比普通低一点点,真能丑得吓人一跳,那也很不容易好吗?真是难为各位大人了,听说最近认义女之风很盛,就是自己闺女或者孙女在丑字上太拿不出手,只好另寻他路。在任何朝代,买卖仆役都是长得周正的价钱高,现在可好,丑丫头才奇货可居。看皇上把大家伙逼的,现在居然还挑剔!
早两年,因为皇上风姿威仪都太出众,简直天神似的。也有那不长眼的女子,自诩美貌无双,总觉得别人不能捕获皇上的心,自己一定是可以的。因此上各种手段齐出,有娇柔的,有泼辣的,有事事努力争取的,有玩“不争即是争”的。用霍小亲王的话来讲:人人想成为皇上手心里的朱砂痣。结果可好,朱砂痣是没有,朱笔御笔,全家发配的倒好些。想想也活该:记妄图取代皇后在皇上心中的地位,其心就可诛。
长此以往,谁还敢有别的想法?
洪长志心里这么想,表面儿上却恭敬无比。本来,他想去漕帮颐养天年,可惜宫里就是离不开人。好在狗儿被赏了个御前侍卫的缺,和霍小亲王的关系又好得像穿一条裤子似的,有了好前程不说,爷俩还能天天见面,倒也不错。
“看看看看,连成过亲、生过子的女人都弄起宫了。”萧十一,不,诏德帝又随意翻翻名册,指着一个人名及后面的详细介绍道,“还是威远侯家的?这王岳可真是!他给朕敷衍,也好歹像点样子。这也太不像话了!朕看,他干脆告老,让他儿子承爵吧。”说着就要走。
干吗去?回宫摇铃。
整个大赵国谁不知道,皇上最爱听铃声。可是,又不许皇宫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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