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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邱天跟学长们都常在一个叫《彩虹梦》的同志网站上混,李以诚也以围观路人的身份注册,用的ID是《NoNight》,这ID来自金城武的电影《不夜城》,李以诚第一次看到这个片名心里一阵激动:「这不就是在说我吗,不夜诚,我就是天天不夜在赶作业的小诚啊。」这个ID让李以诚相当满意,文艺又自怜。

大学四年,也让李以诚明白分薄缘悭这四个字就是他的人生写照。他诸多涉猎,却毫不入心。

他听电音,跟著朋友去摇头吧;他听摇滚,常买些不知名的地下乐团CD;他看电影,新浪潮楚浮发条橘子朗朗上口;他看动漫,对人类补完计划自有见解;他读村上春树恋人絮语张爱玲,写些不成诗不成句的网路体。他甚至认真的读了大量同志书籍,从小说到社会现况到性别研究。

在他人眼中,李以诚是个文艺青年,只是他们不知道,在那层华丽的文艺外皮之下,其实什麽都没有。他是一座活生生的兵马俑,外表惊人细致,里面都是空的。他不是有意做戏,他只是感受不到热情。

直到大三那年,李以诚谈了恋爱,对方是同科系隔壁班的女同学。那女孩特立独行,爽朗大方,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更重要的是,她对喜欢的事物有纯粹的、巨大的热情,李以诚碰触著他没拥有过的热情,从开始的羡慕到逐渐的被吸引,最後毫无抵抗能力的灭顶,轰轰烈烈的爱了。巨大的情感波动,几乎要把他焚烧怠尽,他恨不得剖开自己切割自己,把自己的心肝肺全掏出来给她看。

他明白了他也是有热情的,只是跟俗缘一样少,他决定把热情和俗缘的所有配额都进贡给她。他同时也在期望著,期望那个女孩的热情可以透过渗透压转移一些到他身上。

邱天对这事的评价是:「飞蛾扑火,自寻死路。」,後来又补了一句,「你别把给我的配额拿去给她,跟你翻脸喔。」那时邱天痛不欲生的次数已经即将突破个位数。

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里迎来了毕业,邱天和李以诚在城市边缘租了一层公寓,开始同居生活。照邱天的说法是,跟男友同居大概每三个月就要搬一次家,而李以诚的女友是台北原住民,所以他俩是天造一对地设一双注定要同居的,每个月还能一起回台中承欢父母膝下。李以诚对这种说法基本上不表示任何意见。

毕业後,李以诚在学长的介绍下,进了有名的广告公司当设计助理。虽然说是设计助理,其实只是最底层的杂工,学长曾语重心长的告诉他,念书时成绩再好、拿了再多的奖,再这里也只是屁,所以只要闭嘴边做边学,有天份的熬个一年升上设计,没天份就早早转行,而且,只要能挤进来,没薪水也没关系,在这里镀个金,出去後的薪水是以倍数在跳的,这句话在5年後获得实践。最後他被选上的原因,一是因为学长介绍,二是因为他要的薪水极低,三是因为他是乙等体位,只要当12天的兵。

邱天和他是难兄难弟,也得了个乙等体位,还找了跟弹舌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工作:企划助理。

於是2003年的夏天,像其他人一样,他们每天早上越过那座桥,悄悄投入台北的繁华里。

第三章 血中花

跟邱天同居之後,李以诚的生活圈没什麽改变,还是围绕著一群同性恋。邱天爱热闹,人缘又好,来串门子或借住的人只能用络绎不绝来形容,偶而逢到周末假日,邱天还会在家里办『一人一菜』或『催泪日剧欣赏』的聚会,除了和女友约会或是工作太忙,每场聚会李以诚都会留在家里当半个称职的主人。李以诚也持续在怀疑,他是这世上唯一活著的异性恋,算上他女友的话,是两个。

邱天的男友依然以三个月为一期的进度在轮换,李以诚也不甚在意,邱天从不把人带回家,也不会把人带到他面前求鉴定然後自取其辱,李以诚虽然个性淡漠,但嘴巴像开过光似的挖苦人不偿命。

邱天常和李以诚去一间叫《Blood Flowers》的gay bar,李以诚喜欢这个名字,他认识的每个同志都是血里长出的花,他们的美丽来自不畏世俗的浴血勇敢。「而且简写刚好是BF,男朋友。」邱天眨著眼说。

BF就开在他们回家必经之路旁边的巷子里,音乐好听,安静低调,低调到不知情的人进来後根本不会发现这里是gay bar,一瓶啤酒只要90元,跟其他gay bar动辄三四百以上的入场费比起来,便宜到掉渣。邱天说BF的老板还有另一间知名gay bar,这间是单纯开爽的,店内没什麽装饰,墙壁画满了客人的涂鸭,简单的桌椅,简单的吧枱,简单的啤酒。

李以诚和邱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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