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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十五年前发生的某个案件的嫌犯有关连。」

瞬间,沈默笼罩在两人之间。

「……你说什么……?」

「我会慢慢说给你听,不过请你先看看这个资料。

久远依言翻开纸片。

「昭和四十五年六月十二日,成城某资产家的独生女鸣泽静香二十二岁产下第一个孩子。这孩子即为郁巳,父亲原是鸣泽家招赘的女婿,在郁巳五岁时因交通事故而死亡,郁巳虽然年幼即成单亲家庭的小孩,幸好老家家境富裕,在金钱上没有任何问题。可是,昭和五十五年,当他十岁时,他的母亲突然决定跟一个年纪比她小六岁的男人再婚,这个男人叫筱崎春彦,时年二十六岁。因为这段姻缘,一家人便开始在静香小姐的老家开始新婚生活,事实上,她似乎对这个年纪比自己年轻的青年情深意重。可是,不到一年之后,静香小姐的身体状况突然变坏,不断地进出医院。」

这时,隼弥把当时的诊断报告影本递了过来。

「明显的体力消耗和不明原因的虚弱。在病情控制着的时候,她就会回到老家修养,但每次病体立刻又恶化,遂又回到医院去,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半年之久,於昭和五十六年死亡。

以当时的医学水准来看,她的死因尚有些许疑点,而且又投保了大笔的保险金。她的丈夫春彦当然有很大的嫌疑,他自愿接受调查,但是因为证据不够而获得不起诉处分。就算是他下了毒,但就是找不出他拿到毒药的途径。被警方释放之后,替彦带着郁巳,想离开妻子的老家,可是却遭静香小姐的父母严厉拒绝。

原本已经拿到妻子巨额保险金的春彦,以今后不再跟鸣泽家有任何关系为条件,又额外得到一大笔赡养费才离开。郁巳则由仍然健在的祖父母扶养长大,於平成五年毕业於W大学法学部。进TVR后,在南青山的单身公寓过着独居的生活。」

做完了郁巳的身世报告之后,隼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在我研修时代对我颇为照顾的三田村警部当时负责调查这个事件。他确信筱崎十之八九脱不了关系,可是因为缺乏物证,所以这个事件就样延宕下来,到这个月十六号就是追溯的有效期限了。」

刑事上的时效有所谓的刑期时效和公诉时效两种。所谓的刑期时效是在经审判宣判刑期确定之后,在一定期间内没有遭起诉时就不能再提起公诉了。

而所谓公诉时效则是指在犯罪行为结束之后,在一定期间内没有遭起诉时,就不能提起公诉。而这个事件适用的是公诉时效,期间则视罪行的轻重而有不同,但是适用最高刑责死刑的期间规定为十五年。

久远再度无言地把视线落在纸上,根据调查,筱崎在离开鸣泽家之后,居无定所,也没有固定的职业。而去年的八月,他跟经营宠物店的女主人爱川惠(四十五岁)再婚。目前就住在这个女人的家里。

「……你认为,筱崎为了诈领保险金,企图犯下第二次的杀人罪行吗?」

他用手指托了托镜框,跟哥哥一起看着桌面。

「听警部提到最近震惊传播媒体的连续毒杀中所使用的毒药跟静香小姐被下毒的?饔蓄?浦?妒俏揖徒??水?r的资料。看到郁巳的名字时,老实说,我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不知道他是抱着什么目的接近哥哥的……」

「郁巳跟事件没有任何关系……!」

久远忍不住粗着嗓子大叫,隼弥带着几分悲哀的眼神看着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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