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湾泉水是深红色的,从水底仰望夜空,繁星都带着微微的血气,颇有些令人不安,却也带着别样的美。
[hide=1]莱奈尔咬上赫伯特的嘴唇,滚滚的银白色气泡在他们身边自下而上升腾而去,血红色的池水中看不清彼此,只有隐约的轮廓被双手掌握,如此清晰地存在着。
莱奈尔似乎在窃笑,又似乎在说着任性的玩闹话,赫伯特听不清楚。他干脆伸手捞过这个在水中如游鱼般自得的家伙,轻而易举地让两人的身体贴合到一起。水流欢快地继续追逐过来,如无形的手抚摸上赫伯特的下身和胸口,轻巧地流动回旋,使尽一切手段挑逗取悦,却又借自己只是无形的水流这一优势屡屡逃开赫伯特的捕捉。
赫伯特拍了一把莱奈尔的屁股,让此时仍在嬉闹的家伙扒着池壁背对着他,伸手握住莱奈尔性质高昂的前端,撸动搓揉起来,并将自己的阴茎沿着莱奈尔的臀线和紧紧合拢的大腿摩擦着。
血红的泉水在他们四周流动,他们的皮肤也被泉水和情欲一道烫得绯红。
“……有没有考虑过旁边还有我啊……”艾尔默伤心地一头扎进火湖,从底部连通的熔岩河游回自己的居所睡觉去,对两个肯定要用精液污染温泉的混账人类眼不见心不烦了。
他们在此处并未停留太久,听说他们前往精灵的王国并沿途旅行这个意愿后,艾尔默挠着下巴表达了支持和赞许。
“虽然我也很多年没去过精灵的王国啦,但你们要是运气好路上安排得当,说不定能遇到精灵开春后的一系列节日,那是相当有趣的。”
“精灵开春的节日?都有些什么?”
“唔,多数是诗歌舞蹈和各行各业的交流会吧。有一次我参加时,安多尼亚斯的第十二位女儿举办了个比武大会,起因是两个精灵一同追求她而她自己难以抉择,便让他们比武决胜负。结果这俩的亲朋好友为了帮忙也跑去了,还搞出了张详细的对战表。”
“……我怎么有预感这俩主人公中途就被打得兴起的双方亲友淘汰了呢?”
“那倒没有,比赛开始一抽签,本来让他俩最后再强强会面的计划就落空了,他俩直接在第一战对上了。打得昏天暗地,到最后更是上嘴咬上指甲撕扯了,他俩争夺的这位精灵公主哭着求他们住手都没用。我当时建议他们仨干脆都在一起得了反正打不出个输赢来,还被骂了,于是我就……”
“于是你就直接把骂你的拖下场去打了一架,引发了全场大乱斗。”莱奈尔冷笑,“哼,我早看出来了,就冲你讲这故事时的得意劲儿,你肯定让事态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了。”
“谁叫那个骂我的家伙自己打不过我又拉人帮忙。不过那一架打得相当痛快,就是结局不太美好。安多尼亚斯被这场动静引来,直接把所有参与者一网打尽了。现在想起来,那一个法术真帅,只是一阵微风吹过,大家全体被定在空中,动弹不得了。”
“那这位精灵公主的婚事最后怎么解决的呢?”
“安多尼亚斯既然出现了,大家就请他做评判呗,结果他语出惊人,‘你们眼中心中只有彼此,何必牵扯一个并不被你们放在心上的女孩子作为畅快一战的借口呢?’然后在大家掉了一地的眼珠子中非常自然地走掉了。最后这俩男性精灵当场拥吻结婚了。”
莱奈尔觉得自己下巴肯定已经脱臼了,赫伯特温柔地帮他把下巴托上去,重新合拢。
“等等!那这位公主呢!公主不当场宰了这俩吗!这不是让她颜面扫地了吗!不对,既然是公主,那就是安多尼亚斯的女儿吧!他对这场把他女儿当借口羞辱的闹剧没啥别的反应吗!”
“安多尼亚斯并不怎么在意这事,倒是他的大女儿闻讯专程从神殿赶回来,把他俩暴打一顿,剥光光倒吊在澜月之城的广场上足足吊了一个月,期间任何试图劝说求情并放下他俩的龙和精灵都被她不由分说地往死里揍了,我也不知道他俩最后怎么下来的。可这俩坚决不赔罪,宁可逃离原本的居住地,到北海定居去了。再然后爆发了战争,新仇旧恨都在此中一并清算,也不差这么点儿小事情了。啊,其实我是想说,开春的节日是精灵王一年当中唯一确定会离开他的法术实验室的时间,你们到时候可以碰运气看能不能遇到他,他是现存最强大的法师之一,也是天生的‘真实之眼’。”
莱奈尔点了点头,“要我们帮你和精灵族的朋友们说点儿什么吗?”
“不用啦。我想见他们时自然会去的!”艾尔默挥挥爪子,“一路玩得开心!记得将来变得足够强大后要回来陪我打一架的约定啊!”
“没问题!将来会有强大的人类法师和你打个痛快的!”莱奈尔应允道。
两人跨越过连绵的山脉,到了另一侧山脚的人类城市,听着街上传唱的最新一批上山讨伐魔龙归来的勇者们的诗歌,不禁莞尔。
“莱奈尔,你将来真的要和艾尔默认真一战?”
“嘿嘿,我说的是强大的人类法师,又没说一定是我嘛。”莱奈尔摇着自己的果汁杯,狡黠地笑了,“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走这么快?免得他回过味来哪里不对嘛。”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可以和可爱的艾尔默挥手说再见啦~!
第六十六章 不朽之城
又过了数日,他们选了一条无人注意的山路,悄悄离开了艾尔默的领地范围。
离开城市前,莱奈尔没有忘记把他身上那一大包从山上带下来的货币珠子全部花掉,买了金首饰和特产时鲜,前者被他轻而易举地弄回了小金砂的形态,而后者,则让他兴致勃勃地尝试起“保鲜用时间法术”起来。
赫伯特有别的烦恼,于是就没有管拿着一堆易变质的食物并把它们折腾得非常恶心的莱奈尔。他背着那把龙牙剑,实在是……太显眼了。
剑身本就比一般的剑要长,基本上保留了龙牙的天然形态,不少人看到他背上的剑后,都会好奇地问他是用什么骨头做出这把剑的——此时他只好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来自北方的特殊矿石,质感像骨头,是用来做雕刻的绝佳材料等等。到最后,就连莱奈尔都直问他要不要干脆买一套雕刻用的工具,然后对外声称他就是名雕刻师,背上的剑是得意作品算了。
好不容易买来足够大的软皮子和皮绳将剑包裹好,又有新的问题出现了。
“赫伯特,你身上这把剑的法术流动很特别哦。”莱奈尔盯着一颗蔫了的花椰菜看了很久,也不知道他究竟看出来点儿时间的本质没,倒是突然冒出来句全然无关的话来。
“嗯?在你眼中有什么是不特别的吗?”赫伯特轻松地用龙牙剑劈砍树木的干枯枝条,准备生火——这剑确实太称手了,赫伯特已经发展出用它完成野营所需一切工作的技能了。
“这把剑就像是活的,和树木花草动物人类一样。我觉得这可能是某种奇妙的时间法术,使得它能在离开龙的身体后这么久依然保持着作为龙的一部分的力量。顺带一提,这把剑看起来就像艾尔默的牙齿,活生生的龙牙,啊,要是有对生物力量感知敏感的法师在,一定会和我一样觉得这里有龙的气息。”莱奈尔收回目光,认真地弹了弹剑身。
这才是令赫伯特伤脑筋的事。
依莱奈尔的话,这把剑若是被龙看到了,一定能认出它的真实材质是什么。相反,他的护腕护膝靴子则不然——当然,靴子的纹理比较特别,如果当初的战争中剥战败的敌对方的龙的皮革做护甲这种行为很常见的话,大概龙也能一眼认出来。
试想,也许一条龙领主没事时悠然飞过自己领地上空,随便一眼扫到了赫伯特背上的剑——那简直是无时无刻不昭显自己存在的东西;然后再一细看,什么,这人类竟穿着龙皮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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