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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我是灯下黑。徐曼,反正从你嘴里讲出来,我心里即刻敞亮了。”田小蕙说。

“那你还想不想继续哭了?”徐曼问。

“我有哭吗?谁说我哭过了。”田小蕙脸上仍然挂着泪痕。

“小蕙,是谁还想做我的姐姐。世界上有你这样赖皮的家姐吗?”

“没有。今晚我想做妹妹。徐曼姐姐,小蕙妹妹口渴了,你去给我倒杯水吧。”

一周后,行政诉讼案开庭审理。庭审在法院大楼底层11号厅进行,说是“厅”,不过就是一个不足20平方米的小房间。正门对面临墙而设高高在上的法官席位,主审法官坐在中心位置,左右两席端坐两位人民陪审员。以审判席作为“品”字的端口,下面两个口字的位置分别为原告席和被告席。两个席位之间的空间其实是房间的中心地带,类似一个天井。法院的两名女书记员在电子设备前录入申诉和答辩的口供,或为原被告双方及法官之间传递证据和文书。原告方只有徐曼一个人代表企业出庭,吴明海则在庭外等候传讯出庭作证。被告方只有第一被告现身,因涉案被列为第二被告的两个事故工人并没有到场。被告席上有两位代表在座,一位是开发区劳动局的官方代表周丽娟,一位是官方指派或委托的律师,同样是一个女律师,看起来初出茅庐,年纪比徐曼要小很多。

被告方没有提供新的证据,只是重申了当初作为支持工伤决定依据的五份文件:(1)交通部门的事故鉴定书。

(2)包含交通事故现场的上班路线地理图。

(3)一个工友关于事故工人确系在马鞍岛施工单位上班的证明。

(4)劳动局工伤科对两个事故工人的调查笔录。

(5)劳动局工伤科对其中一个事故工人/妻子的调查笔录。

法官问:“原告对上述证据有什么意见吗?”

徐曼答:“有意见。我对上述全部证据均持有不同的意见。关于第一份证据,交通部门的事故鉴定书,只是证明了交通意外发生时两名事故工人确实在事故现场。事故鉴定书本身并不指明事故现场是否为事故工人上班的必经之路,尤其是不指明事故工人因何出现在事故现场。

“关于第二份证据,地理路线图在地理本身的意义上是正确的。假如两名事故工人当时确实是经过交通事故现场前往马鞍岛上班,那么它作为上班路线的地理支持也是正确的。但原告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两名事故工人在事发时间不应当出现在事故现场,而应该出现与事故现场完全相反的路线上。因此,被告提供的地理路线图恰好成为事故工人不在上班路上的证明,而不是被告想让它证明的东西。

“关于第三份证据,无需那位工友证明,原告随时都承认,马鞍岛施工单位是两名事故工人通常工作的地点,但这个工友并没有证明事发当时,事故工人应该去他证明的施工单位上班。这就如同,衡量明正是本代理律师的工作单位,但不能证明此时此刻我必须呆在律所或前往律所的路线上。同样,周丽娟女士在开发区康乐大道劳动局上班,即便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她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必须处在符合康乐大道地理走向的位置上。事实上,我和她现在同时身处法院第11号厅才是合情合理的。

“关于第四份证据,这个笔录本身存在令人忍俊不止之处,它根本不能成为一份严格和严肃、合格和合理的证据。两位事故工人在笔录中说,他们过去在公司总部即工商注册地址上班,后来在马鞍岛施工单位上班。我提醒主审法官和两位陪审员注意,交通事故发生在将近一年之前,请问被告:笔录里的过去是什么时候?后来又是什么时候?事故已经过去了,假如那场交通意外恰好处在笔录里的过去,那不正好证明两个工人不在上班的路上吗?我不是质疑劳动局的工作效率,因为它的公职人员足够匆忙,匆忙到连一个重大事件的起止日期都不曾问询清楚。但我怀疑他们的工作态度,因为他们这种不可原谅的疏忽提示我,无论他们做出怎样错误的决定都不足为奇。

“关于第五份证据,也是一份笔录。它虽然不像第一份笔录那么荒谬,但我作为一个职业律师,不得不得罪一下同行,我想请教被告代理律师,你是怎样让这份笔录通过你的法眼成为一份呈堂证供?因为它不过记录了一个妻子的口供,那位妻子说,她丈夫早晨告诉她出门上班了。我不知道这位年轻的律师是否结了婚,但我想问的是,作为一个妻子,你真的对一个丈夫说的话那么有信心吗?”

对于原告向法庭提供的新证据,被告提出暂时保留对证据本身真伪的质疑,要求法庭允许被告做进一步的调查和证实。徐曼请求主审法官,让原告方证人出庭作证并获得批准,吴明海在庭上叙述了事件经过,并如实回答了被告律师的提问。

被告律师最后提出疑问:“既然原告在本次行政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对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否将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至关重要,而且人证物证俱全,那么原告为什么不在行政调查阶段如实向官方陈述和提供证据?甚至在工伤决定已经做出并送达原告后的规定期限内,也没有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请行政复议?”

徐曼说:“本律师在代理诉讼和取证的过程了解到,出现这种情况以至于令官方机构在原告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做出误判,即做出事故工人工伤认定的决定,实属无奈。主要是因为原告企业管理上存在漏洞,事发后导致关键证人和关键证据在上述合理期限内付之阙如。对此我深感抱歉,并请被告体察实情谅解难处。”

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结束时已到午饭时间。正如杨广志预测的那样,周丽娟在庭审中无需动用口舌,全部由代理律师说话。周丽娟想不到徐曼会在庭审中提到自己的名字,她那样一种提及的方式,当然无可厚非。当她从徐曼嘴里听到“周丽娟女士”这个称呼时,心头有一丝撩动,当时她就想:“她为什么会提及我呢?那不过是个类比,还挺恰切。但她不是非得拿我类比呀?而且是把我和她并排放在一起来类比,别人不知道,她和我都知道,我们两人只有跟杨广志的关系才有类比。可是谁都会尽量避免这样的类比呀!哦,不。不止杨广志,还有娇娇。”

第30章 法庭外的类比

法庭书记员递给徐曼六页A4纸的庭审记录,要求她审阅后签名确认。徐曼快速地逐页翻阅,发现七成以上是她的言论。徐曼从眼角余光里觉察到,周丽娟和官方代理律师正步出法庭。徐曼没抬头打招呼,估计对方同样没有致意的打算,虽然双方之间法庭内外均无深仇大恨。周丽娟跟那位年轻律师一道走出法院大门,她们将分手各自返回工作单位。道别前律师说道:“周主任,我们恐怕会输掉这个官司。”“没关系,实事求是吧。如果真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做错了决定,我们服从法院的判决,撤销原来的决定就是。”周丽娟说道。

周丽娟看了下时间,想趁午休回趟家看看儿子顺便吃个午饭,但随即打消了念头。“算了,又没提前跟婆婆打招呼,万一饭不够吃还得重新弄,惹婆婆不高兴就不好了。好像也不饿,直接回单位吧。”于是周丽娟驾车右转驶上博爱路,向开发区方向驶去。

“我算什么学霸?名不副实,而且早就露馅了。徐曼那才叫学霸。”刚进入第一个交叉路口的地下通道,周丽娟便自言自语地说。周丽娟大学本科是法律专业,不过含金量根本不能与正规的政法大学相提并论,尽管这段学历让她获益匪浅。大学毕业时她另择专业,考取本校行政管理方向研究生,拿到硕士学位后报考公务员入职中山市劳动局。后来她了解到自己能够在最后面试时脱颖而出,正是由于她的法学专业背景。全国各地行政诉讼一半以上都是将劳动局告上法庭,包括她入职后具体工作岗位安排,局里都充分考虑了这个因素。故此周丽娟是劳动局内部跟律师打交道最多的人,她从中体会到自己本科学历的另一个益处——她判断得出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上午庭审过程中,周丽娟完全被徐曼的雄辩口才所折服。徐曼的锐利如刀光剑影,徐曼的思路如行云流水,徐曼的辞令如神机妙算。徐曼在驳斥被告第四条证据时,毫不留情地挖苦了她熟识的劳动局同事,极尽讥讽之能事。周丽娟并没有为此难堪,而只是感到难过和羞愧。所有提交给法庭的应诉材料最后由代理律师把关,但她事先经手了相关文本,实际上她跟行政机关大多数公职人员一样,早已习惯了得过且过不求甚解。如果说周丽娟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在不争的事实面前,她不会因为自己的过错而难堪,不会因为难堪而文过饰非。难堪就是不易忍受、难以承担,就是为了维护虚妄的自尊而在心理上负隅顽抗。因此,每一个难堪的事件都是人性的严峻考验,都是光明与黑暗的较量。投奔光明,唯一需要的是勇气。在昭然若揭的真相面前,任何遮掩和伪饰、狡辩和遁词,都不过是为迁怒他人明哲保身而使出的本能伎俩或故意的花招。这正是周丽娟与田小勇的区别所在,虽然她本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她早在未成年时便经历了类似的难堪,可谓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周丽娟是独生女,集父母万千宠爱于一身。不过刁蛮和任性跟她无缘,她从小就是乖乖女,一直如此。从小学直到高一,她的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在同学和老师眼中是所向披靡的学霸。她自己也认为,待高考时拿下清华北大,最终向潮汕人民群众证明,女儿国里尽朝晖,秉志岂下男毫厘。然而意想不到,高二刚开学,周丽娟便被一道简单的物理解析题羁绊住了。当时老师习惯性地喊出“周丽娟”的名字,周丽娟则习惯性地离开座位,轻松走向讲台去黑板上演算。这一次,她没有能够像以往任何一次那样,犹如庖丁解牛般地亮出正确答案,然后在全部艳羡的眼光下,在一片“哇”声里,凯旋而归,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事实上,从任课老师手里接过粉笔的那一刻,周丽娟便觉察到了灾难季的来临。她大脑里突然空旷无垠,所有死记硬背的知识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连最基本的公式和最常规的步骤都无法写出来,黑板上的那道题,包括汉字在内的所有字符,都变成了素不相识的天书。周丽娟汗流浃背,甚至浸湿了手上的粉笔。她恨不得趁粉笔还可以使用时,不是在黑板上,而是在地面上画出一道假缝让自己钻进去溜走。

所有的安慰都无效。周丽娟不想做任何尝试,以便证明这次突发事件不过是偶然的马失前蹄。她对自己说:“这不是什么马失前蹄,不是什么令人猜疑的心智失常。不是的,绝对不是。因为我根本不是马,不是自己一直以为是的千里马。不是,我不是。我最多将来为‘马’字加一个‘女’偏旁,成为一个人世间最寻常不过的‘妈’。”一周之后,在女学霸最后一缕余晖里,周丽娟离开了理科尖子班,结束了长达十年的校园神话。她随即转进文科普通班,投诚拾遗补缺的队伍。文科班里同样人才济济,但周丽娟觉得自己不在其列。她仍然奋力拼搏,高考后在第二批次投档时被一所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录取。既然风光不再,不能向父老乡亲证明什么,周丽娟便决定索性客居异地,与世无争,过一份安步当车的生活。

周丽娟没有谈过恋爱。她当然知道,不是只有清华北大的女生才享有爱情。她虽然资质寻常,但勤奋好学,格物处事自有风范,既不会令人望而却步,也不会让人浅尝辄止。成人后的周丽娟,无论在大学校园还是在工作单位,都是周围伙伴喜闻乐见的人。然而她就是不谈恋爱。读本科时,周丽娟拒绝了两个同班同学其中一个还是老乡的求爱,同时婉拒了三名学长的爱意召唤。读研期间,同门师兄蠢蠢欲动之时,便被周丽娟扼杀在萌芽状态。她告诉师兄,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虽然师兄由始至终未见任何一个男人出现在学妹身边。如果说周丽娟及时发现个人智力局限,避免了在自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她的容貌绝不是推波助澜的力量。正相反,完全依照客观标准,她的颜值也远超中庸水准。周丽娟不是让人惊艳的女人,即使在她青翠欲滴的芳华时段也不是。她的容貌妙就妙在,估计在整个程序化生产过程中,她的制造者在即将竣工时,终于厌倦了按部就班和循规蹈矩,禁不住有些松懈和挥洒如意,致使面部器官的比例和尺寸脱离了预定蓝本。周丽娟的一双杏仁眼含情脉脉,但两眼之间的距离比常人要宽,以至于有一个闺蜜曾张开拇指和食指,一边测量她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一边跟她逗趣:“阿娟,你永远都别指望你的另一只眼睛,会协助这只眼睛看东西。它离得太远了,根本顾不上。”

但是她的闺蜜错了。包括这个闺蜜在内的所有人,都着迷于周丽娟双目的特殊布局,因为他们发现,在人脸这块寸土寸金之地,大胆巧设,腾挪出更大空间才真正符合注意力的内在逻辑。周丽娟半是自嘲半是骄傲地说道:“别量了,死丫头!我问你,天鹅美不美?凤凰漂不漂亮?当你瞧见她们一只眼睛的时候,你能找到她们的另一只眼睛吗?”

闺蜜错得还不止如此。因为人类固然需要两只眼睛,但并不需要一只眼睛去协助另一只眼睛,除非另一只眼睛难以胜任其职。比如维修高档机械手表这样高精尖的作业,修表师只需要使用其中任一只眼睛就足够了。这件事充分说明,只有当人类的另一只眼睛处在合适的位置上,才能发挥积极作用,看到更加宽广更加辽远的世界。因此可以说,周丽娟天生具备开阔的眼界,无人能及。

既然周丽娟比我们所有人能看到更多的景象,那么她不谈恋爱以及迟迟不嫁人,就不是因为情非所愿,而是尚未到天时地利人和之际。直到她年方二十八,工作妥当江山初定,便果然有及时雨由东南方向漂移而至。杨广志的母亲,如今周丽娟的婆婆,呼风唤雨的工会干部陈彩霞,先是在汕头当地,以扫雷一般排除万难的干劲,透过某某再某某,终于发现遗落在外乡的一个潮汕姿娘,而这个姑娘恰在儿子的容身之地。然后她假手儿子当地的某某再某某,计划之周密,行动之迅捷,根本不可能出现任何闪失,遂成就一桩天地姻缘。

周丽娟没有嫁错人。至于丈夫跟前妻因何分道扬镳,她并不知道。她也不知道,丈夫跟她一样,至今还保留着这个不解之谜。但从结婚的第一天起,她就觉得杨广志是爱她的,仿佛从来没有爱过别人。直到儿子出生,她的生活心满意足。假如婚姻必然会存在某些缺憾,对周丽娟来说,她只有一个日新月异不断加强的烦恼,以及另一个纵使两只宽广的眼睛也看不太清楚的疑惑。陈彩霞督促儿子离婚再娶,无非是为了杨家传宗接代,周丽娟不负众望一矢中的,成为杨氏家族的头等功臣。不过,功臣那么一说而已,生活方式不会因此改变,再说生儿子本来就是儿媳妇应尽的义务。周丽娟实在无法想象,假如她生不出儿子,作为杨家儿媳妇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生活为周丽娟做出了另一种解答。如今她的烦恼,恰恰因为生出了儿子。杨广志在产房外确认母子平安后,打了一个电话告诉母亲。而陈彩霞刻不容缓地动身飞抵本埠,从此周丽娟开启了超乎她任何想象的婆媳时代。

伴随着幼儿初生哺乳、咿呀学语、蹒跚学步,长到临近幼儿园学前班,周丽娟清楚地确定了一件事:婆婆到来并没有增加家庭人口,原来是四口之家,现在还是四口之家,虽然人数上的确是五个人——夫妻加两孩子,外加一个婆婆。因为自从婆婆进入家门,周丽娟本人便不存在了。她不仅在陈彩霞一个人眼里不存在,而且在丈夫与婆婆的叠影里也不存在。她先是争取让婆婆意识到她的存在,至少她是她孙子的母亲。经历了心灰意冷,她不得不放弃努力。在陈彩霞看来,周丽娟不过是个哺乳者,只有充盈的奶汁对孙子有用,作为毛手毛脚初为人母的女人,她根本不懂怎样带孩子。孩子断奶后,陈彩霞果断剥夺了儿媳妇的抚育权,凡事亲力亲为,犹如自己老来得子。周丽娟并未签订城下之盟却已被迫割地的情况下,只好去争取她在丈夫眼中的存在,有些效果但十分有限,只有杨广志仅是丈夫而不是儿子时才有所体现。周丽娟最后发现,唯一不需要争取的,是她在继女娇娇眼中的存在。假如徐曼知道这一切,该怎样感谢皇天后土!她的女儿非但没有因为继母增添儿子而受到冷落,反而获得了更多的母爱。

第31章 美丽的相约

周末临近下班时,徐曼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请问是徐曼吗?”

“是。我是徐曼。请问哪位?”徐曼答道。

“我是周丽娟。我想跟你单独见个面,不知道你是否方便?”周丽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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