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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着抬起手,轻轻抚摸他脸庞,手指滑到他眼角,惋惜道:“你这双眼睛生的真好看,可惜再好看,我也不会信你的。林少爷,你还是省省吧,我现在只喜欢宋陌,对你没兴趣。”

林沛之握住她手,暧昧揉捏,“可我更喜欢你了,怎么办?”

☆、第34章亵裤

在追求水仙的众男里面,林沛之无疑是最出色的。

论身份,他是府城官员家的少爷,现在是奉父命回老家修葺祖宅来了。论容貌,偌大的七桥镇,除了一个冷屠夫,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宋陌好看是好看,平时却总是一身粗布衣裳,难免少了几分气度,林沛之则锦衣华服,风流倜傥。初来乍到,他又有意招蜂引蝶,很快便抢走了许多姑娘的心。

可林沛之什么样的闺秀没见过?

与那些明面上故作端庄实则早已芳心暗许的小姐们相比,他更喜欢水仙这样的。像是带刺的蔷薇,娇艳艳开在墙头诱惑着你,当你靠近,她又拿一身小刺刺你,轻易不让你近身。

那晚林沛之确是多饮了几杯,但他并没有醉,而是故意灌水仙喝酒,然后借醉酒的幌子打算抱得美人共赴**。在林沛之看来,水仙一个寡妇邀他进门,这已经是一种暗示了,所以,当水仙突然拼命挣扎反抗时,他生出一种被玩弄的气恼愤怒,觉得这女人不解风情,便想强要她一次后彻底甩开……

后来变故陡生,他不得不败兴而归。

其实在情-事上,林沛之喜欢你情我愿,并不愿意强迫女人。起初水仙欲拒还迎,他乐得与她眉目传情,享受女人特有的风情,之后水仙意外反抗,林沛之对她的兴致大不如前,听说她受伤,他根本没往心里去。今日出来办事,碰巧撞见水仙跟屠夫吵闹的一幕。林沛之站在人群后,远远瞧着,不知怎么回事,总觉得这个水仙比以前的更泼辣更大胆,更勾人了。

他也更想要她。

他用那双很少有女人能拒绝的桃花眼望着她,放柔了声音,似情人在耳边呢喃:“水仙,那晚我太性急了,又醉了酒……好吧,我不求你马上原谅我,只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跟你赔罪,行吗?”

她的手细嫩小巧,林沛之瞅瞅门外,将她的手放下搁在他左手心里。在桌子的遮掩下,他右手覆上去,轻轻抚弄,或是指腹轻撩,或是指尖滑绕。

唐欢斜倚着墙壁,美眸微眯,无声地看着这个男人小意讨好自己。

不得不说,林沛之伺候人的本事不错,手上传来的痒,让她半个身子都快酥了,连带腿间都有了湿意。

师父说,欢好是种本能,就跟饿了想吃饭一样,不管有没有感情,只要舒服了,身体会主动回应。就好比如果她把现在的宋陌绑起来,他再厌恶她,她也能让小宋陌立起来。不光男人,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哪怕是个丑陋无比的乞丐,只要他手段好,照样能让千金小姐生出**。

唐欢还没有好好享受过。

若这不是梦,她现在便会带林沛之回房间闹一场。毕竟,这是个好货色,或许他容貌比宋陌差一些,但他的技巧,足以让他与宋陌不相上下。说到底,采花采花,过程中的享受最重要不是?脸蛋再好,都不如……

林沛之一直望着唐欢,见她红唇轻启,似是要哼上两声,心中一荡,手不由地往上摸去,探到她袖子里,握住她细滑手腕。

唐欢拿扇子拍他胳膊,轻声嗔他:“在外面呢!”顺势收回手,斜眼瞥向肉铺那边,却见肉铺前又围了几个妇人,宋陌正忙活招呼她们。

那边伙计见两人总算离得远了些,赶紧把饭菜端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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