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临清眼里有些失望,但最终还是没有强迫薛嘉,只是把人揽进怀里,感觉到怀里的身体有些僵硬,也只是语气温柔地对着薛嘉道:“好。我愿意用一生来等你,直到你爱上我为止。”
陈临清始终深信不疑的一点,也是始终支撑着他的一点就是,他一直坚信着,只要能让薛嘉一直留在他身边,薛嘉迟早是会忘记顾怀裕,转而爱上他的。毕竟他对薛嘉才是一片真心,那个心中另有他人、屡屡伤害薛嘉的顾怀裕怎能与他相提并论?
因为薛嘉靠在他的肩头上,所以陈临清没有看到的是,薛嘉在转过脸后瞬间冷淡下来的神情,一双眼睛幽深若一潭深水。
毕竟,他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是时候该走了。
看着一头栽倒在桌子上的素服男子,又看了一眼桌子上摆列的酒壶酒杯,薛嘉的神情很冷静。
他计划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成功了。
他很早就开始准备要逃走。可是天大地大,路荒人陌,出门在外一人不识,还要在有人给他下药看守的情况下逃脱,一路顺利回到云城,对于一个从没有出过这么远的门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可是对于顾怀裕的感情给了他冷静的勇气。
正是一定要回到顾怀裕身边的执念,让薛嘉克服了内心涌动着的不安和慌乱,开始有条不紊地审视着身周的环境,对接触到的人察言观色,一方面麻痹着陈临清的警惕,另一方面蓄积体力,等待着逃脱的时机。
按照陈临清的本意,是要带他从宛城前往更加偏僻的绛城定居。可根据薛嘉自己的判断,一旦进入绛城,他逃跑的难度会大大增加。这可不是他想见到的。于是薛嘉在进入宛城的这家小客栈后没几天就开始装病,拖延着陈临清的行程。而陈临清在他态度的一再软化下,因为他“生了病”,而不再下药控制他。
之后薛嘉趁陈临清偶尔不在的时候,对他看准了的一个伙计先是编造了一段故事,激起这个伙计的激愤之心,其次又对他许诺以钱财,让这人在今日他和陈临清对饮之时,在酒里下了些普通的蒙汗药。而他提前服下提神的药物,等到陈临清一倒,他就会把这人扔到宛城内城外,自己前往绛城。
陈临清见他逃走的话,一定会以为他是要返回云城,一定会从反方向寻人。而自己前去绛城,他再也不会找到自己了。就算是真的找到了,到时候他也不怕什么。这个人休想再挟制他了。
长长吐出一口气,薛嘉就听到门口有轻叩门扉三下的声音,两轻一重,是他提前定好的暗号。若是事不成功,他就不会开口答话了。
薛嘉淡淡朝门外道:“进来。”
那个提前和他约好的伙计敲门进来,薛嘉把他从陈临清身上搜到的一袋银子递给伙计,对他笑了笑:“这位小哥,实在是多谢你仗义出手。幸好有你帮忙,我才可以摆脱这个人的纠缠。”
伙计掂了掂手里的银子,朝外面拍了拍手,看着外面有一个身量高大的汉子走进来,转头对着薛嘉眉开眼笑:“哪里哪里,薛公子客气了,像这种没有廉耻的登徒子,实在是死不足惜!薛公子慈悲心肠,不想要他性命,实在是他运气好。不知道薛公子下一步......”
薛嘉抿了抿唇,慢慢抿出一抹笑来:“还是按照原计划,把他搁到麻袋里,然后由这位壮士把他扔出宛城,随便扔在城外哪里就好。”
这家客栈毕竟不是黑店,为了不坏了客栈的名声,这一切都是在夜深人静时进行的。不过按照陈临清的情况,是从云城逃了出来,身上的银两又几乎都被他搜走了,被扔在城外之后,也不可能去向宛城方面报官。
最后看了陈临清一眼,眼睁睁地看着他和他的行李都被装进了麻袋里,薛嘉抱着怀里的包袱,毫不犹豫地迈出了这间困了他许久的房间,朝着外面走了出去。
在这之后,他基本上,不会再与这个人相见了吧。
他不需要去报复陈临清,也没有这个必要。
在陈临清选择了背弃一切带走他,再失去他之后,对于陈临清而言,大约便是一无所有了。他几乎可以预见到了,这个已经偏执入骨的人,在再次醒来后再也见不到他时,会是一种怎样的痛苦和煎熬。
陈临清可能会穷尽一生来寻找他,可他却再也不会找到他;陈临清也可能终究会想通返回云城,可是他相信,在他失踪后,怀裕大约还是会找到些蛛丝马迹的,那云城将会无陈临清尺寸立锥之地。
他什么也得不到。
这就是最好的惩罚。
客栈是留不得了。虽说这药大概会把人迷倒大约一天的时间,不到明日傍晚陈临清是醒不来的。可是他不想节外生枝,为保万一,他晚上就会离开这里。只是自己对宛城到底不太熟悉,薛嘉不太想再去换家客栈。
之前陈临清给他请来看病的那个颇有医德、据说家里人口较多的老大夫,似乎住的地方离这里不太远?这个点找上门去也不算太晚,他免不得要去上门叨扰一晚了,还好他现在手里有些银子了。
薛嘉抱紧了怀里的包袱。被掳走的那一天自己身上穿着的本是怀裕给自己挑的一件孔雀翎的裘衣,料子极好,只是未免一路过来太过打眼,陈临清让他换上了一件普通的棉衣。陈临清原本是想把这件衣服直接当掉的,可是他以夜里体寒想要披着这件大衣的理由做借口,白日里就把这件大毛衣服包在包裹里。走的时候,也只有这件东西才是自己的。
怀裕......他很快就要回去了。
夜幕墨染,路影憧憧,唯独街上孑然一人,怀抱包裹,脊背立得笔直,行走在这茫茫世间,也只是执念于一人而已。
第56章 告别
宛城地处陶城和绛城之间,不算太过偏远,而且宛城人有一项别城人不及的特长,就是善于驯马。因为这个的缘故,朝廷在宛城还建有两个极大的官方养马场。因此宛城虽不如云城、淮城一般繁荣,却也不像绛城、陵城一般人口稀少,从朔国翻山而来的客商通常都会选择在宛城进行交易,宛城基本上就是朔国和虞国交易的聚集之地,平日里四方来往的客商非常多。
此时薛嘉大略修饰了一番自己的形象,把脸用姜汁涂黄,随意挽了一个发髻,穿着一身普通的棉衣,让自己整个人看上去像个再平庸不过的普通人。然后白日穿过市集,抱着那身裘衣进入了当铺之中。
是的,他要把这件裘衣当掉。
虽然有些不舍,可他眼下孤身一人,身上却带了一件料子好到不是目前他扮演的这类人所能拥有的大衣,对他眼下的处境终究不利。不如把这件大衣当掉,给他换些现银和银票藏在身上,归程路上也多些把握。
没想到薛嘉一走进当铺中,当铺里就有一个双目深邃、窄身紧衣、腰间还挂着一柄刀的人盯住了他,像是在确认什么一样,对着他一看再看。只是他看得隐蔽,薛嘉没有察觉。
薛嘉走进来后,把包袱里的那件孔雀翎镶金边的裘衣搁在柜台上,对着当铺的伙计道:“我要当掉这件衣服。”
伙计拿起大衣摸了摸料子。虽说料子极好,可这间当铺是宛城第一大的当铺,宛城来往人多,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伙计倒也毫不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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