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长一段时间,钟文喜欢跑来跟我和郑嫣睡觉,在我们的集体宿舍里。她今天来我这里,明天就去郑嫣那里,一段时间来我这里,一段时间去郑嫣那里。她紧紧地搂着我睡觉,嘴就贴在我的脸边耳朵边说话,说笑话,还有赞美的话,弄得我一直在紧张在害怕,还有莫名的等待。她也是这么对郑嫣的,我知道。女生们就说她“好色”,说我和郑嫣是她的东宫和西宫。她毫无所谓,照样高声响亮地开玩笑,继续大大咧咧地跑过来拉拉这个,抱抱那个,像个精力旺盛得无处发泄的野男生。
郑嫣很嫉妒我的,经常跟钟文闹别扭,结果钟文就只好天天跟她腻在一起了。我觉得这样“争风吃醋”又无聊又可笑,干脆就自动逃跑了。
况且,我本来就为钟文的行为纳闷。在我的记忆里,我得到过的表扬不少,但没得过这么热情的赞美。我也没得到过多少拥抱,爸爸偶尔回家的时候会抱起我们,用胡子蹭我们的脸,那是我童年里唯一的灿烂时光。当然,累坏了的脾气暴躁的妈妈也给过我一个拥抱,那是一个狂风暴雨电闪雷鸣的下午,我们母女插完最后一畦秧苗回家的时候,在空无一人的灰茫茫的田野里,妈妈紧紧地把我挟在她的腋下抱着我,我们举步维艰,可是我真的很温暖、很幸福,温暖幸福了几十年……除此之外,只有钟文会给我这样的拥抱。我就常常去想这些拥抱,有点快乐有点别扭有点烦躁,好像掉进了一个蜘蛛网里,昏头昏脑的不知往哪儿爬才能清清爽爽地冲出去。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的对钟文的疑惑纯属我个人的问题。
在我生命的空中,有过大大小小飘动的云,它们有意无意地洒下过几滴水珠,那是我的沙漠之心渴望的甘霖,我因此长出了一片绿洲,但云过以后绿洲便日渐干涸,遂又成为沙漠。就这么反复,重复着类似的故事。
没有一片云愿意为了沙漠永远留步。
有些人习惯了给别人赞美与拥抱,给完了他们就忘了;有些人从来没得到过赞美与拥抱,某一天她得到了,也许就会把它当成阳光来照亮自己的生命。
郑嫣的“小心眼”让我爬出来了。我又成了那个很“纯净”的女孩——清清爽爽,明明白白,像水一样。
像我们学校后面那座山上流下来的溪水那样。
清凉,青翠,清澈。那是我们常去的地方。
我常常跟琳娜去的。
我们带上小小的录音机,播放着朱晓琳唱的《小村之恋》:
弯弯的小河青青的山岗
依偎着小村庄
蓝蓝的天空阵阵的花香
怎不教人为你向往?
……
琳娜有美妙的歌喉,她说我也有。于是我们常在那里听歌,唱歌,背书,聊天。傍晚的山风吹着我们的头发,吹着我们白衬衣湖蓝裙子的校服,夕阳照在我们的脸上,照在琳娜的笑脸上。我觉得,琳娜也是一个美女,是一个让人轻松快乐的像潺潺溪流似的可爱的美女。
男生们也很喜欢琳娜,不仅是因为琳娜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有温柔美丽的眼睛,还因为她总是快乐友善的脸,开朗活泼的笑,随和大度的心怀。
我更喜欢琳娜这样的美,尽管她远远没有文绮君和郑嫣的“貌”与“色”。
第二章 美在骨头(2)
关于美女,当年不少女生喜欢传抄托尔斯泰的那句名言:“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八十年代初的女孩,还是崇尚名言警句的光辉,传承着长辈们教导的传统美德。就像曾经很流行的那句“劳动最光荣”一样,当时大多数人的观念里还是“朴素最美”。后来我才发现,“朴素最美”这句话常常是用来说给别人听的,大多数人都在心里幻想、迷恋、追求着“不朴素”,就像“劳动最光荣”是拿来要求、教育别人而不是自己的一样。
当年的那群少男少女,以及许多许多的成年男女老男老女,在吵吵嚷嚷的争论中慢慢分流,大多放弃了朴素拥抱了时髦,远离了过去追逐了潮流,随着时代的脚步或浮躁或谨慎或坦然地走了,当然也还有固守着“传统美德”的人永远留在了渐行渐远的时代,我就是很忠诚的一个固着者。
我是相信“劳动最光荣”“朴素最美”的,我坚守着,坚守到了病态的程度。
年少的时候常常听到人家说我清纯文雅,脱俗清秀,内敛有气质……我一直相信,素面朝天、不修边幅也是一种美。
在整个中学阶段,我就为自己买过一条裤子,也只穿过两三回,因为买得并不合适。高中以后,除了校服,我穿爸爸那些买小了的衬衣和裤子,穿姐姐买大了的衣服,穿弟弟的鞋子——因为我的坏了,一时半会儿买不回来,结果我一穿就穿了好长一段时间……
有不止一个女人跟我说过,我美,但跟穿着无关。也有不止一个男人说过,我有气质,尽管不事修饰,甚至说我冰清玉洁,令其神魂颠倒。
有更多的女人跟我说过,我老土,要是我会打扮也许早就过着另一种人生了,有更多更多的女人说,我太随意了也太不食人间烟火了,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还有一些男士说,我像个保姆、村姑,灰暗、憔悴。也有人私下跟我说,我像个没有性别的人……
成年以后,我被无数人改造过,我也穿过淑女裙、高跟鞋,涂过口红画过眉毛,留长发烫发染发戴首饰。可是那些最终都与我无关,那些形象和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它是飞逝着的快乐,在那些美的光影里不停飞逝的快乐。我是不快乐的,是骨子里不快乐的,她不是我。只有当我回到“朴素”的外衣下,我才明确地知道:我在,我在“这里”,这才是我……那种欣喜、感伤和激动好像是找到了久别的爱人,执手相看泪眼,感叹安然回到了心灵的家,温暖,亲切。
我已“归属”于朴素。
我被“朴素”迷惑了,这种迷惑成了一种习惯。在“不朴素”的时光里,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背叛似的内疚与别扭,就算在必须“不朴素”的场合,也至少不能“完美”——我肯定会在“完美的打扮”中弄出一点欠缺,不然心里就不舒服——比如在所有的东西都是光鲜的情况下忽略掉头发的修饰……
我的爱“朴素”,实际上是害怕“出众”——习惯退缩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壳里。在许多时候,人们会把美和坏划上等号,红颜祸水就有点这么个意思,红颜命薄也大致相近。美的女孩会招祸,人类的文明似乎还停留在这样一个层次。我们小学时候那几个长得好的女孩子,个个都被称为妖精,估计就是“美毒”教育的结果——还拖着鼻涕的小男生也懂得骂漂亮的女孩为妖精!
所以,绝不是因为我不懂得美,但我的眼睛只盯着我的内世界:它是美的,美得炫目。我看不到自己,看不到那个有形的自己,忽略掉那个有形的自己。我不懂得也不愿意懂得让自己“美”起来:不会自我修饰,不会买衣服,不会讲价,不会购物,害怕逛衣服档,只要能穿,谁给的谁送的都可以,只要不让我自己去买……
所以我从来不是真正的美女,也永远当不了美女。
也许真的像钟文说的,我的美是藏在骨子里的。没有文绮君的肌肤与器官,没有郑嫣的**与婀娜,没有琳娜的温柔与爽朗,所以我有了“骨头”,她们的都看得见,我的看不见……
我一直就不是现世中的人,我的楼阁在空中,我,在天堂。
房子、星星、沙漠,是某种看不见的东西使它们显得这么美。
——圣修伯里《小王子》里的话。
美是唯心的,有了爱就有了美。
我是个唯心主义者,所以我爱着的女人都是美女,我喜欢和欣赏的女人都是美女。至于我是不是美女,在我自恋的时候,我是的。而我似乎一直都自恋着,因为我也认为我的美是藏在骨头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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