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菜就上来了,沈墨只是埋头吃菜。也不插嘴另外两个人的谈话,李飒和余书浅聊得热火朝天的。
“你们是大学同学?”
李飒吃饭的时候,倒是和她的性格不太符。慢条斯理的,和她平时风风火火的做事风格大相径庭呀。
“对呀,我们都是R大04届的。”李飒细细地嚼着一块糖醋里脊,回答余书浅的问题。
“R大?”这么巧,余书浅心里惊奇到。“呵呵,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呀,我也是R大的,中文系毕业。算起来是你们的师姐了。”
“是么?嬷嬷还辅修过中文系呢,以后还请师姐多多照顾了。”李飒也感到很是巧合。
“照顾什么的就不用提了,你们就当多个姐姐吧。”余书浅没有客气,说着还看了沈墨一眼。一脸快叫姐姐的表情。
“啊?”姐姐?沈墨看着余书浅精致的脸,嘴唇似乎抹着蜜色的唇彩。沈墨从表面上还真看不出来余书浅的年纪,不过两个人还没有那么熟悉吧。难道就这样要沾亲带故了?
“姐,”李飒倒是自来熟。一声‘姐’叫的脆生生的。余书浅也毫不犹豫的应下了。
然后,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看着沈墨。
沈墨尴尬的咬着筷子。这个,不要吧。沈墨觉得‘姐’这个词她是真心喊不出,如果前面加上名字还好。可是只喊一个‘姐’总有那么一种亲密感。沈墨是家里的长女,弟弟和她也才相差两岁,在家从来都是互相称呼名字的。‘姐姐’这个词对沈墨还真是有种陌生感。
“这个,那个。”沈墨支支吾吾的,“恩,我…你…”沈墨开了几次口都没叫出来‘姐’。然后就闹了一个大红脸。
余书浅看沈墨的脸跟上了颜色一样,耳朵都红了。真是个奇葩呀!
“呵呵,”余书浅轻笑出声,“小墨吃饱了么?”
沈墨抬头和余书浅对视,发现她的眼里都是笑意。这才发觉自己好像被调戏了。
“那个,我吃饱了。”说着还摸了摸自己鼓起来的肚子,表示自己没说假话。
“哈哈,小墨真可爱!”余书浅觉得和沈墨待在一起,总有很多的欢笑。她就像一个稚子,不会违和自己的意愿。
自然流露出来的总能打动到一份感动。
余书浅虽然是家中的独女,父亲母亲都很疼爱自己。可是身在富贵人家,又早早地接管公司,余书浅很早就知道了人情冷暖。每个人在世上总会图些什么,有的图钱,有的图权,有的则图一份生活。
我们不知道社会会把我们改造成什么样子,也许我们仍能保留自己青春时的单纯,也许我们会变成自己曾经最厌恶的人。不管怎样,有自己的追求总是不会错的。
余书浅从来不觉得工于心计的人有多么讨厌,那是别人的选择,她无权干涉什么。她甚至很欣赏总是不断向上爬的人,这样一个公司才会有发展的动力。只要不触及底线,余书浅可以放任身边的人斗得头破血流。
沈墨在余书浅看来,就像一辆自行车。没有动力,却在以自己的能量前行。慢慢的、慢慢的,不管身边飞扬跋扈的摩托车,也不在意身后汽车的一直鸣笛催促。
每次沈墨出现,都努力的掩饰自己的存在。她似乎害怕自己被人注意。
可是余书浅见惯了故意表现的人,突然有一个人不仅没有刻意的讨好自己,反而有点避着自己。余书浅反而注意到了沈墨。
作者有话要说:
☆、拾
第十章
生命的长河,静静的流淌。沈墨重复着单调的上班作息,她没有想过改变这样的生活,有了温饱,可以有余钱寄回到家里赡养爸妈。虽然不多,但沈墨已经满足于这样的价值。
余书浅就像夏日里的繁星,照得整个大地如同白昼,虽然闪亮,但总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在大学生暑假接近尾声的时候,沈墨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来电。
“喂,你好。”沈墨看了一眼来电,归属地是S市的。
“呵呵,小墨是么?”那边传来一阵轻笑。
啊?这是……
“请问您是?”沈墨满头雾水,真心不知道电话那边的人是谁。
“小墨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我可要伤心死了。”嗓音刻意得压低,沈墨终于记起这个声音正是自己大学时的班长大人。班长姓名吴风,算是沈墨大学时的男闺蜜。吴风个子不高,一米七,瘦瘦的,家里有两个姐姐,所以从小没吃过什么苦。不过性子有点女孩子气,有时比女生还娇气,但也挺受女生欢迎的。
说起来,像沈墨这样沉闷的人,平常也不热衷班里组织的各种活动。怎么能和班长这么熟悉呢?那就要说起大二上学期的体育课了,吴风大二时选修了网球课,临近期末的时候,考试必须连续对打十个球才能及格。吴风平时去球场就是打酱油的,偶尔刮风下雨的还起不来。所以到期末的时候就火烧屁股了,到处找人求陪练。
那时沈墨擅长网球的名气已经传开了,吴风当时和沈墨并不熟,和沈墨也就上课或者开班会的时候打过几次照面。不过和沈墨一个宿舍的慧慧倒是和吴风是老乡,吴风就请慧慧约沈墨吃饭。
沈墨问慧慧有什么事么,慧慧说:“我老乡,咱班的吴风有事请你帮帮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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