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你不敢。”我恍然大悟的说,“对不起啊,虽然很感谢你为我做的事,但是我果然还是对胆小鬼没兴趣……”
这个傻蛋在我走后大概自己思想斗争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下手去抢劫了。
可惜他太笨,又没经验,很快就被抓住了,被判了一年多。
“那孩子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啊?”
“是啊,平时明明是很听话的学生啊。”
“唉,真不明白现在的学生都在想什么,他还这么小,以后可怎么办啊。”
当时到处是这种议论。
以后该怎么办?那是他自己的问题吧,外人操什么心啊。
最可笑的是,那个蠢货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我。不过就算他提了,他也没有证据。
我可不觉得他无辜或者可怜,谁叫他那么蠢啊?我可从头到尾都没有逼迫过他。
后来,我遇到了沈正初。
那是在一个商场的拐角处。
我们两人不小心相撞,他后退了几步,我摔倒在地,口袋中的折叠水果刀摔了出去。
“你他妈——”我正准备骂他瞎了,抬起头却看到他穿着昂贵的西装,黑框眼镜后面的双眼深邃而有神,身后还跟着一个冷艳的女秘书和一个戴墨镜的黑衣男。
我识时务的把后半截话吞了下去。
那时,沈正初像没有听到我的脏话一样,他捡起地上的折叠刀,递给了我。
“不好意思,我没注意到前面有人。”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他手上的百达翡丽手表闪瞎了我的眼。
“啊……没……我也有不对……”我接过折叠刀,支支吾吾的说。
他顺势抓住我的手腕,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他身上有昂贵男士香水的味道。
“我赶时间,先走一步。”他说着,领着那一男一女离开了。
他走了,空气里还残留了一些他的味道。
那是让人有些眩晕的,高高在上的奢华味道。
原本和我的人生毫无关系的味道。
两天后,他的女秘书找到了我。
“我的老板沈先生想请你吃晚餐,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她说。
“我有。”我笑着说,“我没钱,但有的是时间。”
“不想问我为什么请你吃晚餐吗?”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时,沈正初问。
“你姓沈,对吗?”我没有回答,反而问他。
“我叫沈正初。”他说。
“噢,我叫林瞳。”我说。
“我知道。”沈正初说,“我对你已经有一定了解了。”
我看着他。
“包括欺辱同学,随身携带利器,教唆犯罪等。”沈正初慢慢的说。
“你听谁说的?”我警惕的看着他。
“想调查一个人的过去是很简单的。”他说。
“你还知道什么?”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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