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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初次见面,刘某就卖你一个面子。不过要让军爷知道,就算他们这一队兵士一起上,刘某也不惧,千万不要以为万花楼怕了谁。”

“是,万花楼名气很大,谁也不怕。”店老板应声附和,心想:只要别在我的吉祥客栈打起来就行。

“姥姥的,谁怕谁?很快让你知道。”领队的军爷气不过,对方一个人就敢耍横,当真是背后有着极大的靠山?

护院修丕看见双方真的要大打出手了,觉得不太妥当,叫了一声:“刘大哥,他们人多,咱们要不要回去叫人来?”

刘山轻蔑地瞥了军爷一伙人一眼,用手中的木梳点点绰绰地说道:“不用这么麻烦,回去叫人是多此一举,就凭他们区区十几个,刘某一人就足以摆平。”

领队军爷大怒,挥手命令十几名兵士把刘山一人围在当中,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刘山不慌不忙,轻松说道:“军爷,别说我没提醒你,如果真的动起手来,你们是赚不了便宜的。也罢,刘某就先露一手,给你们开开眼。”

刘山说着,举起手中的木梳,“咔嚓”一声,掰掉一根木齿,寻找了一下目标,看见客栈大厅里的柜台上摆放着一个小酒坛子,点了一下头,弹指把木梳断齿飞射过去。

“噗”地一声轻响,黄泥烧制而成的小酒坛子被打破了一个圆形洞,美酒顿时流了出来,满大厅变得芳香四溢,酒气扑鼻。

好一个弹指神功!

在场诸人都看呆了,怪不得刘山不屑与别人动手,原来他是自恃武功高强,一般人不是他的对手。

刘山刻意地露出了这一手暗器绝活儿,震惊当场。

领队军爷心里很服气,可是服气并不等于认输。他十分狡猾,既然这个刘山不好对付,旁边不是明摆着有几个现成的好对付的人吗?先弄个人质,再讨价还价。

领队军爷看了一眼旁边的柳琴弦和红丝,决定先捡那个软的捏,事不宜迟,一步跨了过去。

柳琴弦正抱着红丝伤心,忽然发觉自己被人拎起后脖领子,怀里的红丝也被人夺走了。

领队军爷扯开柳琴弦交给旁边的一名兵士看管,自己提起红丝的衣领,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对刘山喝道:

“姓刘的,你要是敢动手,这个红丝就没命了,咱们谁也得不到。”

刘山没想到堂堂的军爷会来这一招无赖手段,一时间倒也拿不定主意,在手里掂了掂木梳,定睛向红丝望去,同时心里想到:

万花楼这两个奴才敢逃跑,说明有几分胆量,自己还没见过,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呢?

只见红丝被领队军爷从后面提了衣领,站在面前,他的头低垂着,双眸紧闭,看不清楚长相,只看见他的身材瘦弱细高,双手带着手铐,脚上被锁了铁镣,一条腿耷拉着,膝盖处固定着木夹板。

“这少年就是万花楼逃跑出来的小厮?”刘山转头问道。

“是,他叫红丝。”护院修丕回答。

“他为什么带这么多刑具?好像还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刘山第一次见红丝,心存疑虑地问。

“听说红丝以前是一个盗马小贼,被卖入万花楼以后,不到一个时辰就开始偷衣服。郭二老板训斥他,他竟然反抗,撞伤了郭二老板的鼻子。郭二老板大怒之下,小小地惩戒了他一顿,把他的手脚都锁上了。”

护院修丕十分了解内情,此时也不知道忌讳当着好多外人,只管一五一十地介绍。

刘山听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看起来郭二老板的的确确是一个大草包,连一个新买来的奴才也对付不了,白白搭上一个鼻子,简直蠢透了。

“军爷,你拿这个红丝做人质,对刘某来说,一点作用也不起。刘某不认识这家伙,他的死活与我无关。”刘山故作轻松地说道。

“是么?你看清楚,这个人可是你们万花楼里的人,如果军爷一刀把他杀死,你回去就算交得了差,面子上也不好看。”

领队军爷随手把红丝扔给了身旁站立的一名兵士,让他用胳膊勒住红丝的腰身和脖颈。他自己一把抓起红丝的头发,猛地往后面一拉扯,让他的脸扬了起来。

“是他?”刘山看见了红丝的容貌,惊奇地叫了一声。

“怎么?刘大哥以前认识红丝?”护院修丕问道。

“我问一下,这个红丝是从哪里来的?”刘山不回答,反而急切地追问道。

“听说红丝以前的卖主是一个草原上的牧民。”

刘山用手一拍木梳,肚子里暗自揣度:

难道这么巧?怪不得看红丝很眼熟,也许自己前些日子在萨珂大草原上见过他?

☆、第二十四章 嫉妒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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