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狗闭关两年,玉罗刹就黑化了两年,到了老狗快走的时候,直接下了大量春~~~~~药~~~~~至少要上一次吧!
第二天醒来,玉罗刹只能捶床,老狗是第一次,下手自然没轻没重,饶是玉罗刹这等妖孽也委实吃不消,老狗只留下了张写着再会的字条就不见了踪影,拔掉无情几个大字闪在玉罗刹面前怎么也消不下去。
二十年后玉罗刹把西方魔教交给了西门吹雪的儿子,二十年时间,早就让当初的喜欢沉淀成了爱,放下了西方魔教和一直让他无可奈何又打不得骂不得的儿子,玉罗刹觉得,是时候去找可以一同探索武道的伴侣了,虽然还没追到吧,于是自己也破碎虚空而去,来到了另一方大不相同的世界。
老狗破碎虚空终于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家,只是他这才哭笑不得的发现自己死亡的“真相”,同一时空不能有两个相同的灵魂,于是弱的那一方就被排挤掉了,比起现在的老狗来,从前的苟鸣可不是弱的不能再弱么?
到底是自己的归来引起的自己的死亡,还是自己的死亡引发的穿越?时空法则果然玄妙无比,老狗已经轻车熟路的回到了家中,家中父母都不在,也许是心急孩子离家出走出门找人了,也许是出门赚钱供孩子学习还要攒大学的学费还有以后结婚用的房子,总之,他的父母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了他的身上。
老狗摘下白狼帽子,削去长发换上让裁缝做的现代服装,坐在家中唯一的床上等着已经是多年没见的父母回来,房间很小光线也不好味道更是不太美妙,这是只有一间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客厅加卧室,勉强隔出来个厨房和放饭桌的地方,平常饭桌被立在墙边上,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放下来。
给他学习用的小桌子倒是一直摆在一边,还特意安了灯,怕他伤了眼睛,当年卖房子的钱再加上全部积蓄才买了这里,几年过去倒是涨了不少,也算投资成功了。
中午只有苟妈回来了,因为要给苟鸣做饭,而苟爸则是随便啃个烧饼或者馒头就对付过一顿去。
“妈。”老狗眼睛有点湿了,“我是小鸣……”
看着惊慌又有些害怕的妈妈,苟鸣的心终于安了下来,这里才是他的家。
直接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和盘托出,苟妈终于接受了自己儿子忽然长大了的事实,把苟爸也找了回来,商量过后到网吧给苟鸣收了尸,买了块墓安葬下去。
苟鸣则是凭着经验找到了黑市,给自己安好了身份卖了背包里的几件东西,三天后拿到了身份证,顺便见识了一下自己的葬礼,就带着父母离开了这个自己生活了七年的城市。
带着父母来到省城,买了套郊区别墅又给父母开了间不大的小超市,像是做梦一样的苟父苟母才缓过神来,开始操心儿子的婚事和工作,可怜天下父母心,无论孩子变成什么样子有了多少本事,他们都会操心这些。
离开这里十几年,老狗早就和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再加上老狗如今邪气凛然的脸,,于是思来想去,决定卖字画,可惜现在的人都要看名气,老狗的字画虽好,可没一点名气谁有想要呢?而且还是在淘宝上卖!于是老狗只能拿起了绣花针,当年老狗本是把小圆当妹妹养的,觉得古代女子一定要学刺绣,以后嫁衣不是还要自己做么?小圆那时候又不肯见生人,老狗就自己学了刺绣打算自己亲自教,可小圆原本就是当秀养大的,才几岁就已经拿起了剪刀和针线,后来愿意敞开心扉了,可性子也野了,再不愿意学那些,只管用不管绣,于是老狗学了刺绣这事也只有几人知晓而已。
老狗功力深厚,一会儿就能绣出来一个手帕,一副屏风也只要一天时间罢了,只是吓坏了很喜欢金庸的苟父,生怕儿子练了什么《葵花宝典》已经木有小叽叽了,连偷看儿子洗澡这种事都做了出来。
这批很贵的绣品倒是让他的店红了,顺便也让同样很贵的字画也卖了出去,也算意外之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木有要马上完结,而是转到了现代篇,玉爹还木追到人,哪里能完结啊!
☆、落花时节又逢君
第二十二章
苟父苟母除了没有儿媳妇以外已经非常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了,儿子出息,自己干的超市也就是个消遣,平常还能养养花种种地,腰酸腿疼了让儿子用内力揉一会儿就一点事都没有,武侠迷的苟父还试图自己练出点内力来,不过暂时还没找到气感。
白驹过隙已是五年,苟鸣已经闯出了不小的名声,无论是书画还是绣品,几次参加各种比赛都拿到了很好的名次,还代表国家才加了国际书画大赛,苟妈苟爸两人已经不干超市了,苟妈迷上了微博和广场舞,除了跳广场舞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帮儿子打理微博,看着一堆人吵着闹着要给他儿子生猴子,苟爸则是每天练武,靠着老狗不间断地为他调理身体,苟爸已经有了气感,虽然内力程度还是不入流,却让苟爸欣喜若狂,除了打理菜园子之外,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到了练武上。
老狗自己还是宅宅宅,又养起了一头长发,穿的还是古装,被古代同化了那么久,又不喜欢现代的轻浮,自然还是觉得古装更好。苟爸也跟着老狗穿古装,老狗教给苟爸的是传承自武当的正宗太极拳,就是武当弟子一入门就要学的那种拳法,要是把这套入门的太极拳练到极致,可以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只可惜这么多年来武当也只有张三丰一个人做到了,所以这套蕴含天下至理的拳法最终竟沦为了无人愿意多加研究的入门功法,真是令人扼腕不已。
而苟妈更是好办,苟妈自己对坐在床上打坐一点兴趣都没有,不过广场舞说到底也是种简单的步法,老狗随便改进一番就能让广场舞更加有效,多练些时日也能有内力护体,内力这东西简直万能,解毒除病驱寒去热抗衰老总之有了内力什么不科学的事情都有,小老头的徒弟宫九不就怎么被打都没事么。
一直觉得西门吹雪这几个字很耳熟的老狗闲来无聊翻看了《陆小凤传奇》,觉得陆小凤果真妙不可言,自己一个本来应该带有主角光环的穿越者不也被他的魅力折服了吗?想想网上对陆小凤的评价,还有自带剑神召唤兽的说法,老狗觉得,自己好像也变成了陆小凤的召唤兽。
若有有缘和陆小凤再见,一定要好好戏弄他一番才好,这种人生赢家简直就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不过自从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绿□□站之后,老狗就有了翻看各种陆小凤传奇同人的习惯,看到高兴之处也不忘洒下大笔打赏,倒是让这个热度过去开始不温不火的题材又焕发了不少生机。
老狗干脆自己也上去写上一篇,不过这里没涉及到那几个众人熟知的大案,而是陆小凤干的其他的事情,还有其他的朋友,半文半白的点击还算不错。
苟妈知道后,也很是感兴趣,不过她虽然识字,却勉强算是初中水平,要她写书简直是要了人的命,不过苟妈对那些言情小说却是爱得要死,好在现在查个字词什么的也不用翻字典,直接一搜就出来了,连广场舞都么这么积极了,微博倒是没停下来,不过也从一直炫儿子改成了炫儿子再加上和人谈论各种言情小说了。
苟妈才不到四十,这几年保养的很好,人也越活越年轻,自从迷上古言之后连网上都交了不少朋友,看小说打游戏,后来竟然参加了一个cosplay社团,专门出汉服。
苟妈的汉服自然是老狗亲手做的,化妆保养加美服说苟妈不到三十都有人信,让一直沉迷于务工的苟爸都有了危机感,是不是的换上一身汉服戴上宝剑和苟妈一起去玩cos,两人本来平淡的感情也越来越甜,还给老狗生了个弟弟出来。
又是两年,老狗忽然心中有感,果不其然一股先天气息于东南方出现,老狗也曝出了先天气势,那边来的竟是熟人。
☆、十一加更!~~
第二十三章
不过这熟人不是玉罗刹,而是小老头吴明。
吴明两天之后就找到了老狗,一身蓝色的布褂子,头发剃成了板寸,和乡下到处遛弯的老大爷没什么差别。
“他乡遇故知,当浮一大白啊。”小老头笑眯眯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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