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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是呀,张公子真是说出了咱们的心声啊。”附和声差点把天一阁掀翻喽。

酸秀才见状,收起了喝茶的心思,讲起了未完的故事。“江湖大侠的名号如此多,像什么白侠、黑侠、黑白侠之类的,为何偏偏出了个奇侠呢?原因有三。”果然如大家所料,酸秀才又住了口。

但这次大家倒没了急切的心思,和酸秀才耗了起来,喝口茶润润喉,吃块点心尝尝味,优哉游哉。

放下茶杯,酸秀才继续刚才的话题:“其一是他的长相奇特。”还未接下去,看官中的一人迫不及待地打断了酸秀才:“肯定是他长得丑呗,那些大侠皮糙肉厚,歪瓜裂枣不在其数,怕是这位奇侠实在是丑的没人敢看,才有了这个称呼吧?”

“非也非也,据闻,奇侠脸上戴了个银色的面具,遮住了他的真容,所以难论美与丑啊。”酸秀才摇头晃脑,手上拿着把纸扇挥舞。

“酸秀才,你是在诳我们吧,戴面具有何少见的,一些大侠玩神秘,面具算什么,不是还有故意自残,引起大众视线的吗?我看这奇侠估摸着便是这类人了。”一位看官对这样的人最是看不起。

“不,不,奇侠可是真英雄,三年前自黑风寨一役后,年少成名,各位江湖中人人人称道,赞他是少年英雄,你说的那种哗众取宠之人怎可和奇侠相比?”酸秀才一连否定。

这时,出来个中间人,劝住正想以口舌相争来压倒对方的两人,“王大,你心急什么,是否是真大侠,你听酸秀才说下去就是了,辩什么真假呢?”

这人这话深得酸秀才之心,酸秀才难得给了说话之人一个和善的目光,他咳了咳,摇着扇子,“奇侠之奇除了面具,还有剩下二奇,他的武器和眼光。百晓生兵器排名谱上108件,却独独漏了他一件。奇侠使得是把刀,那刀看起来平凡无奇,尤其是刀鞘,一团乌黑,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可当奇侠拔刀那刹那,杀气四溢,风云变色,那景象,据黑风寨还活着的人描述,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碰上了。所谓人不可貌相,这兵器更加不能以貌看啊!”

“面具,兵器,还有什么?”好奇的看官甲忍不住出声询问了,人皆有好奇之心,这奇侠果真是奇人一个。

“自是他看人的眼光忍不住让人流泪。”

“眼光?眼光杀人吗?难道那奇侠是从百目门出来的,我听说百目门下之人,双眼奇特,盯久了你的魂儿就跟他走了,一只脚也踏进了阎罗殿了。”看官乙自说自话。

他的言论听在胆小之人的耳中,不啻于惊雷,炸飞了他的胆量,身子也有点哆嗦了,“胡说八道,哪有这样骇人的武功,如果有如此残忍滥杀的门派存在,江湖中的大侠怎么会袖手旁观,任它掀起江湖的腥风血雨呢?”

看官乙起身反驳:“见识少,别怨人,这事在林州闹得满城人闻之色变的地步,岂能容你不信?”

“嗯哼,我说完,大家再说也不迟啊。”每次,总有些人想出风头,无奈,什么时候我才能完完整整说上一次呢?酸秀才仰天长叹,知音难求啊!

众人都噤了声,天大地大,酸秀才最大,得罪了谁都不能没有眼色得罪了酸秀才,还是乖乖坐下,听下文吧。

“他的眼光,不是大家乱想的,杀人?太看得起奇侠了。我说的是指奇侠眼光太差,错把好人当坏人,常常救错了人的囧事。奇侠,奇瞎,实在般配啊,哈哈!”酸秀才忽然间笑出来声,让底下的人惊诧,有什么好笑的事吗?

“说起奇侠,江湖曾流传过他的一则事迹。话说,去年华州府,王天霸抢人,恰恰被奇侠碰上了,不由分说,一招挫骨手,把王家的恶奴分筋错骨,疼得直捂着手喊疼。剩下的家奴一见是个学过一两招的练家子,都亮出了自己称手的武器,群殴而上。奇侠不动声色,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人接近他一寸时,迷影使出,一阵风过去,人已在半条街之外。家奴看是个高手,且手段不知比他们高了几倍,心中一动,都扔下主子逃命去了。”

“王天霸眼见自己势单力薄,先向奇侠示了个弱。奇侠一步一步朝他们走来,轻轻的脚步声中却带着重重的威胁感,令后退的王天霸等人心中颤了几颤。走近了,却出人意料,奇侠一把抓过了那位姑娘老父的肩膀,说了句【看你还仗势欺人不?】”众人都笑出了声。

“旁观的群众大呼抓错人了,那个胖子才是坏人。奇侠望了望王天霸,肥头大耳,目光淫邪,果然是坏人,他又弄错了。懊悔已不顶用,奇侠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放开了老人家,直扑王天霸,王天霸原本是全身颤抖,这下可好,屎尿都出来,熏得周围的人用衣袖捂住了鼻子,不忍直视王天霸的惨状。”

“救人事件告了一段落,奇侠也不辞而别,去了他处行侠仗义。所以大家若有幸见到奇侠救人,可得跑远点,免得看个热闹不成却把自己撘了进去。”酸秀才认真告诫众人。

申时一到,各自散场,回家吃饭。

“奇侠嘛,有趣有趣。”天一阁楼上的天字第一号房的窗户旁,一貌美公子念念有词,说的正是说书先生口中的奇侠。

扬州城外,戴着面具,背着刀的男子格外引来注目,他抬头看了看城上的匾额,确信自己没有走错后,趁城门未关前,进了城。

一眼成缘

慕安之在天黑时分进了扬州城,扬州城果然不愧被称为江南第一富庶之地,只见集市中人来人往,食肆处灯火通明,人影攒动,一些卖食物的小贩正卖力吆喝,热闹极了。

然而,慕安之此刻并无去街市上走一遭的冲动,他最想要的不过一张卧榻,一个枕头罢了。非是他不喜热闹,而是自他接了榜后,日夜兼程,跑死三匹马后,才赶到这扬州城。纵使他身怀武功,不眠不休三天也是到了极限,现在若不是知道离这不远处有家下榻的客栈,恐怕他早已晕了过去。

手中握着缰绳,看似是他牵着马,其实是马在牵着他走。穿过一条繁闹的大街,天一阁就在他一射之地外。他不由地加快了脚步,奔着那人声鼎沸处走去。

“客官,把马交给我,您老里面请。”天一阁外往来迎客的伙计小乙一见慕安之 ,便知他是个肥客,身上的衣装虽已蒙了尘,但在灯光下仍能暗暗发光,这客官的衣服中必是掺了金线。要知道他的眼睛可不是鼻子上的摆设,而是经了几年做伙计的历练,才有了如今的一双火眼金睛,只要客人往他面前一站,他都能此人是贫是困,是富是贵。

小乙接过了慕安之手上的缰绳,熟练地牵着马去了后院,把马交给了看马的小甲,他顺便嘱咐了几句:“这客人可是个有钱的主,所以......”小甲也是个干这活多年的人,哪能不知小乙话中的含义,不就是按着贵宾马的档次服侍嘛,等客人走的时候多要点钱,这种潜马规则,他刚入了这行时,师傅就教给他了。

“你看我的吧。倒是你,赶紧走,前面少不了人。”小甲催促着小乙回到他岗位去。

“行。”

慕安之进了天一阁,俨然成了店中客人的焦点,客人的目光不断从他身上掠过,停个片刻后,转回来吃自己的饭菜。但心里如一颗石子投入湖中,扬起涟漪,这人竟然戴着个面具,难道他就是江湖上人人敬畏的奇侠?

慕安之却看都不看在座的人一眼,他心中念念不忘的是他的千层被铺就的软床和塞了绵州特有的红棉的枕头。他直接上了楼,老板娘好像没有看到他这个大活人似的,自顾自地打着算盘。

有上楼之人,当然也有下楼的。在慕安之踏上第五级台阶时,一个穿着红衣,手中拿着把纸扇的风流公子与他擦肩而过。一股似淡非淡的香气在空中飘过,是那男子留下,慕安之忽然不受控制地转过了身,直到看着那位公子走出了客栈,与外面的灯火连为一体后,才收回了视线。

奇怪,奇怪,自他出生以来,从未有种强烈的感觉,想对一个人追根究底,了解一切,而且是个和他同一性别的男子。然而。现在的他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哪有精力去思考这些小事呢?罢了,罢了,看来自己真是累糊涂了,不然怎么会对一个男子产生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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