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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帐篷,脱下盔甲,凯看见自己肩膀上加拉哈德刺入的伤口周围有一圈隐约的类似烫伤的痕迹。他怔了一下,伸手轻轻按着伤口边缘,显而易见并不是烫伤,甚至还泛着隐约的凉意。他瞬间联想到了什么,于是快速包扎更衣后,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另一个赛场。

这个赛场比刚刚那个大了不少,原因无他,王室选在这里观赛。他不引人注目地进入王室的席位,金帐的阴影中摆着舒适宽敞的座椅和矮桌,桌上陈列着各种水果和饮品,旁边还有侍女给扇风纳凉。帐内优哉游哉地坐着观赛的是几个再熟悉不过的人,凯环视一周,雍容华贵的墨伽娜夫人依旧不改黑衣黑裙的寡妇式装扮(凯很讨厌她,他是故意这么说的),此时正和娇小的红发王‖后格尼薇儿聊天剥葡萄心不在焉地看比赛;另一边身着深色长袍的大‖法师梅林优雅而矜持地喝茶,坐在他身边不远那位就是凯要找的人了,这位现在正全神贯注地看着赛场上的动静。

当然,看得专心致志不代表他耳力不好,凯一进来他就把视线从比赛上转移到了来人身上。“哟,还负伤了啊。”黑发青年移了移身子,让凯在他旁边坐下,“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凯落座后二郎腿一翘:“就会说风凉话,有时间陛下也去试试,我估计你会被揍得爬不起来的。”金帐内的另外三位贵宾和存在感微弱的侍女们在心底同时叹了一声,瞧,又开始了,喜闻乐见啊。

“我就是知道啊,所以我不去。”

跟凯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亚瑟-潘德拉贡,后世他有个更广为人知的称呼叫亚瑟王。他出生后因为私生子身份被送到德高望重的英格兰大臣爱克托家抚养,爱克托正是凯的父亲。由于这层关系,凯和亚瑟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成了兄弟,还是感情特好的那种,一直好到了今天。

“话说回来,”亚瑟直起身子,兴味盎然地打听,“能把我的首席骑士打伤的人还真是不多见,告诉我他的盾徽,我准备多留意一下。”

“他叫加拉哈德-尼慕微,盾徽是蓝底金玫瑰,并且——”凯解下绷带,露出下面的伤口,“我发现了更有趣的事情。”

亚瑟看着那个伤口神情莫测。许久,他才低声说:“卡拉德波加的双子剑。”

凯点头,把绷带又缠回去。亚瑟支着下巴,没说话。

“说到有趣的事,我这儿也发现了一件。”说着亚瑟朝赛场扬了扬下巴,凯望去,只见一名骑士摔倒在地,手中的剑被人一脚踢开,脚的主人同时用剑指在了他的胸口。奇特的是,两名骑士的盾徽一模一样,都是白底黑十字。

凯疑道:“黑十字盾不是加赫里斯么,难道和他对手的是他哥哥?还是说只是凑巧撞上了而已?总之,现在是谁被压了?”

亚瑟听到他的措辞嘴角抽了抽,心说你绝对是故意的吧。“加赫里斯输了,打赢他的那个人是他哥哥高汶。”亚瑟慢条斯理地解释,嘴角溢出得色的笑容,“真好,现在洛特的两个儿子都在我手里了。”

北英格兰的君主洛特王,请别为这种酷似抓小孩挖心熬汤药的老巫婆口气而感到担心。(在将来)伟大的亚瑟王只是为他招募到了两位优秀的骑士感到欣慰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小修了一些标点、措辞和错别字。

话说本文主要来源于作者的脑洞,请不要把它和经典版的圆桌骑士传奇做对比,也不要去较真人物关系问题…

☆、莫名其妙的挑战者(小修)

结束比武回到帐篷,加拉哈德不由得松了口气,总算能脱掉这一身了好重啊。罗兰一见他就连忙追问决赛的结果,得到加拉哈德的答案以后少年看上去比他自己进了圆桌骑士团还高兴。脱了盔甲,打发罗兰收好先带回去,加拉哈德自己回到了赛场。

这次他没进去自己之前比武的那个,而是转悠到了王室所在的最大的那个赛场。刚一登上看台,四周就响起规模宏大的掌声和欢呼,观众们纷纷庆祝高汶将加赫里斯压在身下,不,是战胜。

加拉哈德只消一眼就分辨出场上这两人谁是兄谁是弟,认出高汶后无力地叹了口气。这人的比武他是知道的,所有的环节一板一眼地能上教科书,估计那些输了还要被他打‖倒在地用剑指着的对手们也很无奈。如今看来,果然不错——很好,高汶,很高兴你依旧如故。

比武结束,双方行礼,退场。加拉哈德也离开了看台,追了出去。到了挂着黑十字盾的帐篷前,加拉哈德撩‖开门帘,走了进去。一进去,正帮自己主人脱下盔甲的侍从安东尼就向他打招呼:“您好,兰斯洛特大人。”

我正当“加拉哈德”当得起劲儿呢不要给我泼冷水好么。加拉哈德,或者现在该叫兰斯洛特了,总之这人小小地郁闷了一下。

毫无疑问兰斯洛特真名比加拉哈德好听,也毫无疑问兰斯洛特本人不喜欢它,究其原因那要追溯到很长时间以前,现在还不到赘述的时候。不过这也没太大所谓,名字不过是个符号,叫什么还不都一样。

高汶脱下盔甲,三言两语吩咐侍从打理干净,和兰斯洛特很默契地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夕阳西下,余晖照在卡默洛特滑溜溜的石板路上,给街两旁的铺子蒙上一层暖色的纱。街上人比前几天少了好多,大家都去看比武了。留守店铺和摊位的商人们也不再急着招徕,都躲到阴凉地方歇着去了。兰斯洛特和高汶慢悠悠地从他们面前走过。

“几天前你和安东尼来这里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了,”途经下榻的旅馆时兰斯洛特指了指某个角落,“不过当时人太多,我坐在这里太偏僻了,你没注意到。”

“我也确实以为你不会来,”此时的高汶神色温和,不再是几天前兰斯洛特见到的那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因为多年来你更换了许多宗主,我以为没有什么人能让你心甘情愿地效忠。”

兰斯洛特的神情晦暗了一瞬间,但稍纵即逝。他耸耸肩:“只是还没遇到罢了。”

兰斯洛特,和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骑士一样,有一个远大的目标:跟随一位雄才大略的统‖治者,在沙场上、在殿堂上为他献出自己的全部忠诚。然而这许多年过去,他换了一个又一个效忠对象,却一直没找到他决定献出一切的那个人。

“也许我可以借此机会周游列国,完成我年少时的另一个梦想。”金发青年自嘲地说。

余晖下所有事物的轮廓都变得温柔无比,高汶看着兰斯洛特唇边没多少笑意的弧度,心态十分复杂。他始终想象不出,什么样的君主能入了他这位朋友的法眼,让他低下高傲的头颅。而且很复杂地,他希望兰斯洛特有一天能够实现他的理想,找到他真正乐意追随和信仰的东西,并为之付出一生;然而他又私心希望,世界上永远没有那么一个王。

晚饭他们是一起吃的,就在两人下榻的同一家旅馆楼下。此时比武已经结束,谈论的话题自然而然转到了刚刚结束的比武上。“我打赌加赫里斯被你打‖倒的时候肯定说了什么。”兰斯洛特笃定地开口。

高汶无奈:“是的,他说‘哥,你够了’。”

兰斯洛特毫不客气地笑了,笑完才问:“他是哪一年加入的圆桌骑士团?我记得我走的时候他也刚回家不久。”

高汶仔细回忆了一阵,才皱着眉说:“应该是194年,还是204年……总之似乎是很早以前。”兰斯洛特表示理解,记不清过去的事情是所有上岁数的人共同面对的问题,无论这个人外表是老还是年轻。

“是194年,他是现在圆桌骑士团资历最老的骑士之一。”随着这句话音落下,一只啤酒杯被轻轻地放到桌面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放杯子的人手上戴着黑手套,此时正站在桌旁,金色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

那人随后从邻桌为自己搬来一把椅子,堂而皇之地和两个陌生人共进晚餐。高汶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他一圈,这个人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标识,一身黑衣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唯一与众不同的大概就是他的眼睛,高汶发誓他之前从未见过有金色的、猫科动物一样眼睛的人,也就排除了他见过这家伙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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