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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罗梅静静地看着他,心里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温暖,如火后带着温度的余‖烬,慢慢慢慢地把他的心脏包裹起来,直到让它隐隐发疼。

后来他醒了。梦里那种浓烈的感情依然让他的心微微颤抖,这告诉他一切都是真实的;他记得百合花、长草地、黎明时分带着露水的晨光和骑士温柔明亮的眼睛。他甚至觉得,即使等到原野上的荒草掩盖了离开的路、遮蔽了爱丁堡的城墙,他依然会记得这个虚妄的梦。

这太不对了,他摇了摇头想,太不像他自己了。

后来他冷静下来得出了合理的解释,也许只是最近的情况让他太希望能有个同伴、以至于有些分不清对象了,毕竟昨天还差一点没能下决心烧了苏南的信,他不可能这么快就喜欢上别人,更何况几个月前还是你死我活的敌人。

这很好地说服了他自己。

此后,安德罗梅怀揣着这个秘密,继续又和加赫里斯共事了两年多。三年的任期一结束,加赫里斯就向亚瑟递交了申请,离开了苏格兰。

他走的那天‖安德罗梅送他出城,两人牵着马沿着城外的小道慢慢走,安德罗梅甚至还不着痕迹地慢慢拖着脚步。加赫里斯没有发现异样,一边走一边颇为愉快地说:“其实我早就可以离开了,你完全能处理好所有事情,在你的管理下苏格兰一直很稳定,而且已经在一点点地恢复繁荣了。”

“过奖了,”安德罗梅淡淡地说,“这三年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成果,任何一个人也都没有资格夸耀这是自己的功勋。”

“说得也是。”加赫里斯点了点头,转头看向他说,“安德罗梅,你还记得我说的吗,你忍辱负重做的那些事都是有意义的。今天你应该就能发现了,那些三年前责怪你‖的‖人,现在也许还要感谢你。”

安德罗梅看了他一眼,他继续说:“也许这有些武断,不过,就我所见,绝大多数人都会喜欢宁静、和平的生活。苏格兰王当年做出这样的决定,大概正是因为看透了这一点吧……安德罗梅,其实正是你和你的国王保护了他们最重要的东西——食物、温暖、洁净的水、安稳的睡眠、笑和幸福的权利——这一切很重要,因为它们合起来代表‘活着’。而经历一场大战还能活着并且继续活下去,对很多人而言,已经是最有意义的事情了。”

“痛苦有一天可以被治愈,仇恨有一天可以被消弭,怨恨的人会放下,愤怒的人早晚能看清‖真实。只要活着,一切都可以慢慢拼凑起来,重新勾画一个带着希望的开始。”

沉默了一会儿,安德罗梅说:“也许是这样的。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不是吗?”

加赫里斯愣了一下,然后不由得微微一笑。“……是啊。”

暧昧带着阳光的温度流转在两人各怀鬼胎的沉默中间,最后加赫里斯停下脚步,说:“就到这吧,我该走了,你也该回去了,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你呢。”

安德罗梅答应了一声,觉得不应该这么草率,还想再说点什么,却编排不出合适的言语。他只能站在一边,眼睁睁地看着加赫里斯一只脚踩上了马镫。然而他却没有就这么骑上马背,反而把那只脚又撤了下来,又放开了缰绳来到安德罗梅面前。

“没办法,我还是有点不甘心,”他的笑容带着一丝无奈,问话的口吻十分礼貌,“安德罗梅将军,我们毕竟共事了这么久,你介意给我一个离别的拥抱吗?”

安德罗梅几乎是立刻就回答道:“没有问题,这要求一点也不过分。”然后他张开手臂拥抱了对方。

加赫里斯高兴地回抱他,他的下巴刚刚好到安德罗梅肩膀,此时不经意地在那上面蹭了一下,磨得安德罗梅心里痒痒的。他心里涌起一种熟悉的炭火余‖烬一样温和的灼烧感,同时他懊恼地发现,他曾经给自己找的借口是多么苍白无力。

这还能有什么复杂的理由呢?

这只能有一种解释。

一个拥抱的时间又能有多久呢,加赫里斯很快就真的跨上马背了。“那么再见,”他对安德罗梅挥了挥手,“如果你有空的话欢迎来卡默洛特,我很期待在那里见到你,将军。”

“我尽量。一路顺风。”

然后安德罗梅一个人返回城去,路上他听着柔软的高草拂过马蹄的声音,想起梦里出现过的百合花和高草地。他抬起眼看了看日头,阳光已经十分明亮刺眼,露水早已被蒸干,他的案头上大概已经放了几份案卷,他该回去迎接他一天的工作了。

那个属于晨光和露水的梦,毕竟已经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死性不改的作者又在上学期间跑来作死OTZ

明天要去学校领成绩了,我已经预感到会听到一堆噩耗……今儿晚上发个更新就当是攒人品。

哦对了,“如晨光发现,美丽如月亮,皎洁如日头,威武如展开旌旗的军队”这段描写引用自文艺青年所罗门的情书集《雅歌》,据我一个学宗教课的朋友说她们老师告诉她们《雅歌》是圣经里唯二两部不应该读的篇章之一,另一部是《启示录》。老师的理由貌似是觉得《雅歌》太掉价了hhh 但是实际上,作为一本情书,它写的真的非常好。这个安利还是一篇叫《拿细耳安魂曲》的耽美给我卖的呢,对宗教和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这本书呀,非常好看(从我的审美来看)。

希望大家看得还开心w

☆、番外 异乡人(完结章)

【十一】

后来加赫里斯真的在卡默洛特见到了安德罗梅,不过这次碰面并不让人心情十分舒畅,相反,他觉得安德罗梅也是、他哥哥高汶也是,那些远道而来的达达马蹄声里都夹杂着一种暗潮汹涌的肃杀气息。

——他们受召聚集到卡默洛特,是因为他们马上就要一起渡过海峡,去参与大陆上另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了。

或许是因为之前共事过的缘故,亚瑟在排兵布阵时也有意无意地让他们两个好几次成了搭档。通常情况下这种合作都运行良好,不管是加赫里斯奉命孤军深入去切断敌方交通线那次,还是安德罗梅担任前锋的时候,他们两个要么是一个负责进攻一个负责后勤,要么是各自照顾一个侧面形成完整的进攻机器——无论是什么情况下,几乎所有的配合都堪称完美。

这对于安德罗梅来说是意料之外的,他之前的确也和加赫里斯有过短暂的合作,但感觉不如这回来得深刻。这一次真真正正成为了加赫里斯的战友,几乎让他产生了一种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甚至灵魂先于肉‖体相识的错觉。

安德罗梅以为几年前出现在他心中的那种心血来‖潮的激情已经消退殆尽,但是他没有意识到,有些细微的变化正一点一滴发生在他身上。那种温暖的、柔和的感情在他的心里融化出了隐秘的一角,就好像冰原上长出了一小块绿茵绒绒的草地。但是他没有把这一切放在心上,就好像理所当然一般。

日子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战争很快就要结束了。说到底他们的每一次见面都是因为一场战争需要军队的集结,除此之外他们也并无更多的关系。就好像之前短暂的和平时期里,两人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地,虽然安德罗梅答应加赫里斯会去拜访他,可是从说出来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一定是个兑现不了的承诺。拜访他?以什么身份、什么理由?师出无名好像显得太亲密,所以最后的结果是两人整整五年只通过一些书信。这一次胜利以后,结果应该会大同小异。

果然,一切都遵循了安德罗梅的预期,诺曼大区和香槟大区,地理位置虽然紧邻,但是两个骑士团的驻地相隔少说也有几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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