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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而已。”

周瑜却板下脸冷冷道:“臣劝皇上还是应以国事为重,现在可不是耽于享乐的时候呢!至于那些想要诱哄皇上误入歧途的小人,若是被臣瞧见,定叫他不得好死!”

米团一听,整个人都瑟瑟发抖起来。这个周瑜虽然表面上只是御医,但是米团天天在皇帝身边伺候,又怎么会不知道周瑜其实是类似皇帝心腹幕僚的存在。更何况周瑜还救过皇帝的命,皇帝对他的信任很不一般,不但时不时地召见他,而且几乎对他言听计从。

对那些朝中大事米团所知不详,但他却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周瑜只是说了一句未央宫里的龙涎香太浓,皇帝就下令撤了香炉,此后再也没有焚过香。他今天千不该玩不该,在这个时候把私藏的春宫图给皇帝看,这回恐怕是要小命不保!

另一头刘曦心里直呼冤枉。他又不是真心喜欢看这个,他不过是在用比较的眼光分析古代春宫图和现代成人杂志的区别而已,怎么就恰好被自家男神给瞧见了呢!现在除了老实承认好像也没别的办法了。

于是刘曦把头一沉:“朕知道了,朕以后再也不看这些。至于朕身边的人,你不能因为朕的过失惩罚他们。”

周瑜似乎不怎么满意这个回答,他又深深看了一眼皇帝,才告辞离开。

等周瑜走远,刘曦长长地叹了口气。回到未央宫后,他查看玉版上的人物小传,周瑜的忠诚指数那一栏果然还是一颗绿色心形。

获得男神信任之路,还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第24章 不负皇恩不负君

第二日刘曦难得在没有朝会的日子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换上猎装,他高高兴兴地坐上马车,往上林苑而去。

长安城西面的上林三十六苑,是专属于皇家的猎场和园林,纵跨五个县,足足三百余里,占地面积极广。先帝健在的时候,因为喜爱上林苑的景致,曾想在里面修建别宫。可惜宫殿建到一半他就一命呜呼了,倒给刘曦留下了好几幢“烂尾楼”。刘曦今日去上林苑只是为了学习骑马,所以去的是苑内最靠近长安的一处马场。

赵云带着一班御前侍卫前一天早晨就已经入驻上林苑。他给皇帝挑选好了全副马具,还有一匹刚足岁的温驯母马,专等皇帝来学习骑射。为了防止上次的刺杀事件重演,赵云仔细安排了沿途对皇帝的保护措施,整个上林苑都被他带人严密地清扫了一遍,以防万一。

其实刘曦上辈子是骑过马的,他很喜欢这种温驯漂亮的大型食草动物,还一时兴起买过两匹,养在俱乐部里。不过因为他实在是太宅了,很少有机会专程跑去骑马,所以骑术无限接近于零。这辈子他获得了赵云的属性加成,加上每天练一个时辰剑术,身体条件远远胜过从前。因此就有些心痒,想要在马背上一展雄风。他也不跟赵云说自己学过,就等给偶像一个惊喜。

不过真到了马背上,刘曦又有点紧张了。这时候的马鞍就是一块裹在马肚子上的皮革,充其量只能增加一点摩擦力。马镫倒是已经有了,但只有一边,是给人踩着上马用的。只有缰绳和后世的差不多,刘曦用着还算习惯。

刘曦按赵云说的方法,夹紧马腹慢慢走了一圈,然后开始学习小跑。这时候就显出没有好马鞍的不舒服来了,他总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滑下马背,两条腿用力大也不是小也不是,怎么也保持不了平衡。等好不容易抓到窍门,跑得稍微了些,刘曦已是满头大汗,只好让赵云扶他下来休息。

“哎……这马可真不好骑。”刘曦喝下一盅乌梅汤,这才觉得稍稍缓过来一点。光是小跑就已经难成这样,真要策马飞奔还不得把他的小命玩掉?

赵云递上一块帕子,微笑道:“皇上已是悟性极高的了,切不可气馁。”

刘曦眼睛一亮:“喔?真的吗?子龙第一回上马是不是也觉得十分困难?”

赵云摇头道:“那倒没有。”他见皇帝一副沮丧的样子,不由笑了起来,“第一次上马之前,末将已经在涂了油的横木上练习了多时,自然比皇上略微娴熟一些。”

刘曦这才知道,原来在古代马是个稀罕物,就算是名将如赵子龙,学习骑马的时候也都要经过半年左右的“模拟练习”。因为马匹少,在挑选骑兵时就会选最优秀的步兵。骑兵本身的身体素质远胜步兵,这也是骑兵战斗力比步兵高很多的一个原因。

刘曦突然想到,赵云绰号“白马银枪”,自己却一直没给他配一匹好马,真是大大的不该。当即对赵云道:“子龙昨日挑选马匹,可有看得上眼的,朕想送你一匹坐骑。”

赵云沉吟片刻,抱拳道:“那末将就却之不恭了!”

原来赵云昨日为刘曦选马,还真看中了一匹好马。那马性子驯良,一看体型就知道耐力极佳,最重要的是它通体雪白,和赵云从前那匹照夜玉狮子很像。赵云见猎心喜,牵出那匹马骑了几圈,心中越发喜欢,不过考虑到刘曦的身量还小,只好选了另一匹马给刘曦。这会儿听刘曦提起,赵云也不客气,就把白马的事告诉了刘曦。

刘曦一听急忙让赵云把那匹马骑出来看看。他见那马和赵云无一处不般配,登时高兴起来,笑道:“子龙,这马朕送给你,不过不是现在。朕要给你做一套独一无二的马具,七日之后连同马具一起给你。”

赵云十分感动,抱拳道:“谢皇上赏赐!”

刘曦高兴极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七天里把两头翘起的马鞍做出来,再配上一对马镫。这东西对骑兵的帮助是巨大的,没想到不依靠卡牌系统,他也能搞点创造发明,真是太厉害了!

刘曦又让赵云在马上演示了一回枪法。他现在也算有点武学功底了,看起来不再是只看热闹,已经能看出赵云枪法中的特别之处。虽然说枪走一线,但赵云的枪法变化多端,不仅仅是一杆枪,有时候甚至可以是长鞭、棍棒。赵云用的招式却很简单,每次出手都配合着马匹的冲力,手腕处又带了一点螺旋劲,声势十分惊人,寻常人绝难抵挡。

“好枪法!有子龙为将,强敌焉有不克之理?”

见赵云演示完了,刘曦赶忙奔到赵云身旁,令人递上一盅乌梅汤,又接过长枪舞动了几下。赵云的枪比他想象的沉重多了,而且并不是金属打造的,只是因为枪身上缠着银丝,所以看起来才是银色。估计是战场上不需要舞枪花迷惑敌人的缘故,赵云的枪上没有枪缨。

赵云微笑道:“皇上过誉了。”

“这可不是朕信口胡说,世上原本就没有人的枪法能比得上子龙。”刘曦顿了顿,问道,“子龙,你看我大焉的骑兵如何?”

“这……”赵云抿起嘴唇,想了想道,“大焉原有骑兵八万,四年前和鲜卑一战,几乎全军覆没。如今经过四年休养生息,除了长安城外有一万骑兵,就只剩下西北还驻扎着三千精骑。”

“那匈奴有多少骑兵?”

“末将估计,匈奴大约有骑兵十余万。”

“子龙,依你看匈奴的骑兵和大焉的骑兵孰强孰弱?”

“匈奴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骑兵不需要训练,天然而成,论骑术强大焉远矣。匈奴战马都是精选的良种,常年放在草原上散养。大焉战马的马种良莠不齐,且大多是饲养在马圈中的,作为民间徭役的一部分,由百姓代为照料,论马匹大焉亦不如匈奴。”赵云见皇帝眉头越来越紧,不由安慰道,“不过大焉有铁制的马镫,骑兵还配备特制的马刀,比匈奴骑兵用的刀锋利得多。大焉骑兵不但配弓箭,还带弩箭,可以比匈奴骑兵多射一轮。此外匈奴也没有好铁,弓箭箭头的重量、形状、平衡远不如大焉那般精良。这些都是大焉骑兵的优势。”

刘曦脸色稍霁,思考片刻道:“但大焉骑兵数量少,正面作战绝不是匈奴骑兵的对手。子龙,依你看光靠步兵能守得住国土吗?”

“末将觉得骑兵的优势不在于能够冲阵,而在于能够自行选择到底是打还是不打,要是打的话打哪里,什么时候打。当骑兵遇上步兵,若步兵队列整齐,士气高涨,骑兵可以远遁千里,步兵追击不了骑兵。若是步兵队列松散,有机可乘,骑兵只需要冲杀几个来回,就可以把步兵的阵型冲垮,从而以少胜多,令步兵溃不成军。哪怕步兵破绽较少,骑兵只需要在步兵附近游走,迫使步兵调动起来,一样可以在步兵行走的过程中找到薄弱环节攻克步兵。所以要用步兵对抗骑兵,必定要依托于城池。有了城池,步兵就可以向下射箭,箭比步兵射得远。而且马匹的冲击力对城墙毫无作用,骑兵想要攻城就得先下马。大焉西北、东北有堡垒要塞无数,就是为了藏兵以御敌。只要有良将把守,想要拒敌不难,想要伤敌却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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