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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长得不像,性格也不像,也不知道沈炼这脾气是随了谁的,他爸是个总是微笑的温和的好好先生,他却是个有面瘫趋势的煞神。

沈瑞对我的这种想法很难理解,也更加不会认同,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毕竟他的年龄和辈分摆在那里,他作为一个长辈没法理解我们这些年轻人的想法,我这个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新时代小青年也不会理解他的想法。

天气很好,只是这个季节里再好的天气也没法衬托出多少生机,这是个萧瑟的季节,连吹来的风都是萧瑟的,我上学的时候长相奇丑无比的语文老师给我们分析古诗的时候就说过这么一句话:“秋天是个悲伤的季节,冬天则比较绝望。”

我那时候一直坚信一个人的长相跟他的学问是成正比的,而我的这位语文老师就是身体力行这一真理的典型,这从他匮乏的词汇量就可见一斑,他用悲伤和绝望这么俗气的词捏造这些酸腐陈曲烂调,一个四十来岁挺着一个大肚子的中年老头力图往文艺青年的方向靠拢,但是显然他走偏了,我都替他觉得羞愧。

对我来说,“春天是个适合发情的季节”都比他那句话有文学造诣。

可是现在我居然觉得他那句话其实是有点意思的,我现在觉得很悲伤很绝望。

院子里有棵老树,掉光了叶子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

我看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在草丛里动了动,等它钻出来才发现是皮卡丘,也不知道它在费劲扒拉什么,弄了一身泥,毛上还粘着枯叶枯草。

沈瑞看了自己旁边的保镖一眼,拉住了对方的手,然后朝我笑了笑,我突然有种背后一凉的感觉。

“这是你江叔。”沈瑞笑着说,“是我一生的挚友,知己。”

那个保镖一样的人一直没说过话,却在这时候插嘴说:“爱人。”

沈瑞依然只是笑,只是那笑里竟然带了点羞郝,我看着他们两个,只觉得不可思议。

这是……有什么样的儿子就有什么样的老子啊。

沈瑞慢悠悠地说:“小七他妈妈走的时候我也跟你一样,觉得这辈子除了她再也不会有别人了,可后来遇上了你江叔……年纪大了只想有个伴儿,只是日子久了却也离不开了,朋友也好,爱人也罢,反正以后的日子都是要在一起过了,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也不寂寞。这人哪,就是要向前看,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你总回头看脖子也会酸,弄不好还要栽跟头,别总惦记着过去那点事,反倒不顾着脚下的路……小孟,珍惜眼前人吧。”

我无言以对。

凭心而论我是很羡慕的,我以前也想有这么一天,两个人老了也这么在一起过,情啊爱啊也都不重要了,我从前以为那个人会是史政阳,可惜到了最后却是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唱独角戏,再找别人,可能吗?

也许沈瑞说的对,过去的总该过去了,人得向前看,死人也是。

沈炼和秦央一直没回来,我在沈家大宅子里逛久了过了新鲜劲儿也就腻了,没事就只好躲在房里看沈炼书架上的那些书,要不就是睡觉。

活人的身体总归是不太方便,不睡会困,没精神,睡多了也同样没精神,就跟喝了酒似的昏昏沉沉的,除了睡觉就不想干别的事。

半梦半醒间感觉旁边的位置一沉,带着熟悉的体温和气息,我睁开眼睛就看见沈炼也同样在看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有太多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想起他爸爸说的那句话,珍惜眼前人。

我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不是当真看不到沈炼的真心,他对我这么好,远远超过了作为朋友的程度。

我冲他笑笑,凑上去亲了他一口,他的表情顿时变得有点怪异,像是有点高兴,又有点别扭。

我知道他在别扭什么,顿时觉得有点好笑,我捂住他的眼睛,郑重其事地在他唇上亲一口,我低声说:“沈炼,我决定跟你试试,有一天算一天。”

只是这样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

他没说话,只是抓住我捂着他眼睛的手,我忽然就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了,大概这世上真有心意相通这么一回,有时候一句话也不说就会知晓对方的想法。

第二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一家子人都在,包括秦央,只是他脸色从始至终都不太好看,沈炼他爸倒是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我总觉得他这笑里不怀好意,跟只老谋深算的狐狸……精似的,我觉得我肯定是看花了眼,沈瑞是个和气的老先生,怎么会像是随时要算计人的狐狸精呢。

吃完了早饭沈炼就去见他那个爷爷了,我独自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早饭吃的油条,到现在嘴里还有股腻腻的油味,还有豆浆的腥气,我正打算去刷刷牙漱漱口就被秦央挡住了去路。

严和本身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个头和沈炼一般高,之前在严家的时候严姗姗还一边戳着我的肚子一边感慨说我以前有六块腹肌,又是住院又是修养了一阵之后六块腹肌变成了一团软肉,但是总得来说严和还是个很有男人味的男人,所以我站在秦央面前的时候总觉得他看起来特别小,像个没长开的半大少年,加上他看起来一副病殃殃的病弱美少年的模样很容易让人心生怜惜,当然那是别人不是我。

我对秦央没什么好感,而且因为之前那阴差阳错的破事我对这人有种莫名的畏惧感,简单点说就是有了心理阴影了,他再怎么惹人怜爱也不会让我这个死人动心,虽然那事说起来其实还赖我自作自受,要不是我自己作死要见神棍也不至于有这些麻烦。

大概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那位操控我等命运的大神想让谁死谁就死,芸芸众生宛如蝼蚁,哪里逃得了,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叫蝴蝶效应的,该发生的事终究会发生,所以不是我的错。

当然现在说这些纯属废话,正事还没解决,只是这正事……就是秦央。

我说我对这人没什么好感,不仅因为他之前差点把我搞死,主要是我对他这人也起不了什么心思,长相不对我的喜好,性格简直称得上欠揍,张宜年跟他比起来都显得可爱多了,估计喜欢上他的严和也不是什么好鸟,半斤八两,烂锅配烂盖。

只是我现在用的毕竟是严和的身体,这个身体对秦央这个人却有记忆,也许是因为爱得太深刻了,就算没了魂魄,被一只孤魂野鬼占据,这个身体却还是本能的想和他亲近。

这让我很烦恼,我一边知道我不喜欢他一边又控制不住身体带来的影响想和他亲近,当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一边想躲开他,离他越远越好,一边居然还想抱抱他,亲亲他,他妈的,理智和本能又开始展开拉锯战,我都觉得我快精神分裂了。

我摸摸胸口,试图抚慰狂跳不已的心脏,一边同秦央拉开一定距离,防备地看着他:“你干什么?”

我一点都不怀疑他随时会有一刀捅死我的可能,他在我眼里已经跟神经病划上等号了,神经病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秦央抱着一只胳膊冷冷地看着我,说:“等他回来了你会老实离开他的身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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