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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着介绍北辰。北辰同学全名北辰烨。也是三个字。我这个人懒,写小说就连复姓名字都往简了里头写。女主角——也就是我现在的妹妹那名字更为简单了,全名红玫瑰。此名源于亦舒的某位著名人见人爱的女主人公。

且先不谈女主角的事情,北辰烨这人自带寡言属性,说得时尚叫做面瘫冰块脸,说得难听叫做不会做人。其实他也不是不会做人,该说什么话时说什么,还做什么事做什么,他在我的笔下是个很聪明的人物,不过他这人清高,所以他觉得跟同龄人交谈太过无趣。他小的时候除了跟上述三人聊天以外就喜欢跟着我混,这孩子觉得我成熟——这特么的简直废话,我活了二十个年头了又穿成了小孩子,小孩子的身体还比这他们长了三岁,他要觉得我幼稚我只好一头撞死在墙上,否则太愧对把我喂这么大的父母了。他这人跟南宫玉说白了其实差不多,只不过性子比南宫小朋友冷了太多。他当他是难以接近的冰山,其实男男女女追他的人一大堆,时不时地还有人趁他没来学校前在他抽屉里塞情书。

唉,这几个主人公都是汤姆苏级别的,这个北辰烨也是标准冰山男主型的人物。

好,主角介绍完了我接着来说我跟他们认识的事情。我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其实就是为了把这四个小基友介绍给我的红玫瑰妹妹罢了。不过我总感觉这个妹妹好像跟我所写的不大一样,虽然高冷也挺高冷,但我总感觉她大了点看我跟四个男主的目光像头狼一样。

我自我介绍完以后这四人反应各不相同。东方明这熊孩子是甩开我的手,南宫玉跟西门霖是反应最正常的,笑着跟我握完手。北辰烨也挺正常,该握手握手,就是表情冷淡得很。那为什么他们要认识我呢?因为我是红家的继承人——女主角的提款机。那红家又是什么个水平呢?那肯定不会差的,在我小说中描述的是与四大家族不相上下的新贵家族,势头很猛,还有点政治背景。四大家族都蛮想跟红家交好的。能联姻的联姻,不能联姻跟下一代接班人交好也是好的嘛,没有人不想多得点利益的。五家人各自心怀鬼胎打着下一辈的主意,我是上帝视觉,当然能知道不少了是吧?

我跟四男主·幼互相算是交换了姓名以后,我便打算把他们介绍给红玫瑰,当然,我的出场任务就是这个。那四位看上去一脸不情愿,这四个熊孩子还不会隐藏情绪——那是,要这个年纪就会隐藏情绪他们就成精了,再怎么早熟也不可能做到这个地步,其实他们对于认识我这个不是他们朋友圈的人已经很不耐了,更别说再认识一个小女孩。不过他们最后还是认识了被我拖过来的玫瑰,这个年纪的玫瑰看起来就像个十分可爱的小天使,我相信她给四个男主的第一印象一定深刻极了。

最后我们几个还是玩到了一块,好吧,其实我并没有,这孩童游戏实在幼稚,我的心智早已经过了玩石头剪子布都能不亦乐乎的年纪。或许是因为我的积极性不高,他们最后决定在红家的花园里要捉迷藏,我作为鬼来捉他们。

呃,为什么是在我家呢?介绍一下,那天是我家大小姐红玫瑰的八岁生日,红家宴请上流社会的人士来参加红玫瑰大小姐的生日派对。我现在的爹,就是红家现任家主,特地派人去四大家族送请帖并表示想让孩子们结交结交这个意愿,因此也就只有四大家族的人带了孩子来红家参加宴会。

其实我本来是不想介绍派对的,但我在穿越了以后才知道原来上流社会的派对不仅仅只是拿着个香槟碰来碰去,三三两两凑成一团交谈,不停“cheers cheers”,什么开场舞也有,但是我头一次知道原来这群贵族到派对搞到最后还会到棋牌室的喔。以前四大家族是聚在一起打麻将,自从红家加入他们圈以后就开始用梁启超的五人麻将,或者四大家族人打麻将,红家飞苍蝇。上流圈子里还有人在那儿玩□□的,大小点也有,红家还专门有请澳门专业洗牌的人来,不说假话,棋牌室里甚至还有老虎机,这简直颠覆我对上流社会的幻想。当看到这副样子的现代贵族们我差点一口翔喷出来。五家人混熟后,有一次,这群长辈看我年纪在六个小孩里最大,还教导我“勿忘麻将这门国粹”,惊得我差点没飞起来。

好,接着说捉迷藏的事情。

我这个人早就过了那个会傻傻捂住眼睛数数的那个年纪,我听见他们跑远后便睁开眼睛不再数数,躺在草地上发了一会呆以后才过去找他们。唉,你说小孩子有什么难找的呢?不过就是捉迷藏,大不了花园里头多转两圈,终归能找到的。他们寻找他们的刺激,我管我慢腾腾地散步。他们躲在树后窜来窜去,我就张张嘴巴说“我看见你们了”,然后再把这群小孩一个个揪出来。他们玩得满头大汗,我都被晚风吹得要瑟瑟发抖了。

我太颓了。

在这个永远不会累的年纪里,我这番表现实在太过颓废。我反思,我不该这么懒惰,太不像个孩子了。但这群家长们并不那么认为,红家家主认为我很乖巧,四大家族的家长们认为我是可以照顾这群孩子的小大人。所以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凡是我们几个混在一起,这群家长们总是让我管着这堆熊孩子。久而久之,我就成了孩子们当中带头的老大哥。有时候他们干了坏事还得我给他们擦屁股。

我恪守我作为一个穿越者的本能,本人在穿成红中后就表现跟个天才一样。我刚穿的时候十一岁,上小学六年级。然后我天资聪慧,在国内跳了几级混了几年又被红爹送到国外去上大学。唉,这国外的大学真是不能给人上的,我在国外那几年每天都过着高三一样的生活还差点没能毕业,不过幸好在我兢兢业业的四年学习下,本人终于拿到了文凭。

我当时毕业以后马上就回国了,我准备以海归的身份坐吃空山,靠着我爹的钱啃老,结果还没在国内待了一个月又被红爹送回去,他老人家非要我再搞个硕士学位出来。我跟他说一个富二代要那么高学历干啥,他骂我不知上进不懂得资源利用,被他连人带行李的踹出家门,还把护照扔给我让我滚去读书。妈妈的,爹连钱包都没扔给我。

我拿着护照跟行李差点没开始唱“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这红爹好歹是红中的亲爹,有这么当爹的吗啊?怎么心地善良的玫瑰妹妹你也不帮着哥劝着点啊!圣母精神被狗吃了吗?可怜的我只得去离家比较近得东方家借宿一个晚上,令我深深体会“在外靠朋友”这句话。

一个被家人赶出来的落魄大学毕业生被乐于助人的高一学生拎回家,我除了咂舌东方明的确乐于助人以外说不出其他话。

幸好东方明的设定是内心善良的不良少年,不然我还得露宿街头饥肠辘辘一个晚上。他家的佣人翻出一套我穿过的睡衣,我拿这件睡衣比了比我的身材——这件睡衣小的连我的肚脐眼都能露出来。我的行李里连睡衣都没有,你说我洗完澡以后穿什么?穿件胖次在东方家溜达?就算我想他们家的人也不让啊。最终,我只能穿着东方明没穿过的睡衣息在客房里,不过睡觉前我还能窥伺东方大少爷写作业的样子。妈妈的,你说这东方明怎么长的?睡衣裤都比我的长了一大截,我脚后跟都要踩着裤脚管。我一个178的男子穿他的定做睡衣能穿出一种娇小感,这熊孩子这几年是不是打过激素了?我目测他已经长到了185。

我洗完澡后他在做语文作业,其他作业他都写完了,一个劲地抄抄抄,我瞥了瞥,哦,《孔雀东南飞》,最长叙事诗,阿门,少爷您慢慢抄。

东方大少爷一边抄一边问,“你怎么会被赶出来?”

“我爹让我接着去读书,让我吸取吸取国外好的东西。你说我这么爱国,他非要把我赶出去,说是我这几年根本就没学到外国人的严谨态度。哪能啊?没学到我怎么毕业啊?贿赂教授吗?人国外又不吃这一套。”我一边剪指甲一边说。

东方明的笔稍微顿了顿,“你什么时候再回来?”

“估计得你们上大学了。我回来就得先去我爸公司工作。你们也快了,想当年你们还跟在我后头喊着‘红中哥哥’,现在都那么大了,都会乐府诗了。恩,字写得倒比你六年级时候写的好看多了,不错不错。”本人剪完指甲走到他身边看他写作业,这小子长得越来越帅了,不愧是我笔下的第一男主。

“你也就比我们大三年,别一副老气横秋样子。你欣慰给谁看啊,真是。”

噫!这小子越发油嘴滑舌,不得,我也得调侃他。“你跟小玫瑰最近怎么样啊?”

他撇撇嘴,“什么怎么样。她在学校里就跟她名字似的,全校都知道她这么个人,看起来高贵得很。你不知道,她跟几个趣味相投的女生要好的很,就我们四个跟她的朋友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你妹妹眼睛里都会发光,跟头狼一样。还经常叨叨什么‘纯爱’‘攻受’这种莫名其妙的话,估计都是被你小时候惯的!”

我听他一番话,顿时五雷轰顶,把我劈得里嫩外焦。妈呀,我的女主角成了腐女?要命要命,这种女人一天到晚只想着男人之间会有爱情,还把同志爱敬奉为“世上最伟大的爱情”,不得了不得了。我的妈妈的。

不行,我要让红玫瑰成为纯洁的圣母女主角,不是一个满脑子“男人间美好恋爱”的801。

于是我很认真严肃地盯着东方明小同学,问他“你能追求我妹妹吗?”

东方明这熊孩子拿起练习本就砸我头上,骂,“你有病啊!”

这事情很重要,我得跟他说清楚,否则这书就崩了,那我咋穿回去?我把练习本拿下,“我很认真。”

东方明不大优雅地翻了个白眼,“我也很认真地认为你脑袋有病。你明明知道我们四个都只是把玫瑰当妹妹。”

我语重心长地劝,“青梅竹马出真爱你不懂嘛!你还太年轻!认为这只是兄妹之情,你没有悸动嘛?青春期的少年?”

“没有。”

这榆木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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