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瓜子,有的打牌,有的就纯粹站着唠嗑。门口的地上还有烟火的红纸残骸,几个小孩清朗地笑着奔来跑去,不时发出尖尖的笑闹声。
小孩子是邻里亲戚们带来的,年龄段在五到十五岁,这时大小魔王齐聚一堂,闹作一团,整个圩上都飘荡着清脆的叫嚷或是尖锐的哭闹。
印风酒劲有些上脸,红扑扑的,坐在那一声不吭,花儿一般。小孩总是喜欢漂亮物事,也不忌生,齐齐地往印风身边凑。印风周遭围着若干小孩,腿上放着钟明的笔记本电脑,接上无线网络,便搜了龙珠兴致勃勃地看。
他这些日子仿佛变回了青春年少时,在那些还没遇见任非云的时光里,他叛逆而热情,他对着龙珠热血沸腾,也看着古惑仔感到蓬勃的雄心壮志。日子兜兜一转,十年过去,这一年,印风荣升二十七的高龄青年,身体免疫力不如当初,腿嘛,断了一条。可是他坐在这里,脸上却糅合了年少时的英勇和现实的沉稳,令人在回眸的瞬间,陡然就移不开眼光。
钟明接待了所有的亲戚好友,一圈转过来,发现印风成了孩子王。一伙人就这么丢了电脑,蹲在屋外的水泥地上一起玩弹珠。
印风脸上掺杂了些黄沙,却掩盖不住那丝孩子气。
钟明觉得这样挺好。他的媳妇,他养的活,他只需要印风每天这样笑着。他不需要对方事业有成,鸿鹄之志。一切的一切,有他就够了。
钟明收了电脑,摆上桌布。几个大圆桌,轮流开始上菜。
印风喜欢这里的饭菜。大火烹饪出的菜肴,总能炒出食物里最深层的滋味。印风一口气便吞下了几大碗。饭后,一群乡亲拉着钟明吁长问短,纷纷感慨当年那个愣头愣脑的黑小子,如今终于有了人样。同时纷纷热情地建议——年龄不小了,该找媳妇了。
印风靠坐在藤椅上,逗着身边的一只灰不溜秋的中华田园犬,静静地听着。仍是一朵花儿般,好看又沉静。
喧闹之中,钟明忽然石破天惊地道出一句:“其实……我有媳妇了。”
这话犹如一石惊起千层浪,陈翠花眨了眨眼睛,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突来的霹雳。不过钟明很快地又作出解释:“现在还不大合适,等感情再稳固点,我会跟你们介绍他的。”
如果这段话用文字表述出来,乡亲们会很震惊。
可惜钟明是口述。
整整一下午,钟大福打头阵,带着一帮邻里乡亲围着钟明轮番拷问。钟明略带自豪地描述着:“他很漂亮!”
钟大福问:“漂亮只是择偶的一个方面,她今年多大?”
钟明不假思索:“二十六。”
钟明二姨点头琢磨:“倒也和明子挺配。”
陈翠花问:“她个子多高?壮不壮?”
钟明略一沉吟:“他个子……恩,比我矮一些,不算壮,有点瘦的。”
陈翠花很满意,她就喜欢高个子的,不算壮也没关系,多吃点就成。到时候过年回家来,可以帮忙做些农活。而且块头大的姑娘,多数生儿子。想到这里,陈翠花乐开了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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