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六只眼睛又回到了秦沐的身上……
Chapter02记零:这不过是爱或不爱的前奏
“那么大小姐就拜托您了。”话音刚落,林苏软软的身子已经卸到了秦沐怀里。
搞什么呀?脑袋还处于混乱状态的某人,双手像有自己意识一样轻松地把人打横抱起,抬眼看时,“黑客们”早已不知踪影。进房,用脚后跟把门踢上,还好自己有练过,不过这厮到底是何种体质啊?也没见她少吃少喝了,怎么就能轻到这种地步?
“干嘛喝这么多酒?”秦沐小声嘀咕着,一边庆幸还好林苏的醉酒症状里没有呕吐这一项。
怀里的人显然没有打算回答她自言自语式的问话,脑袋倒是不安分地蹭了蹭,理所当然地寻了最柔软的部位……靠上去!呼吸间喷出的热气全洒在那里。
秦沐的身手很好,源于她反射神经运作比人家快那么一拍半拍的,所以有时候对手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打趴到地上去了。于是警校毕业三年后,凭借着杰出的身手和刑侦头脑,顺理成章地升到市刑侦队队长这个位置,整得手下一帮人对她是服服帖帖,就是有那么一两个不对盘的,据说和队长切磋了一周武艺后也乖得像只顺毛驴……但是她现在恨不得自己半身不遂,神经坏死!
“不带这么整人的啊。”这句话嘟囔得无比咬牙切齿,秦沐尽量放松这自己的某部分神经。
好容易挪到卧室,赶紧把挂在身上的树袋熊安置到King Size的大床上,秦沐一口气冲到阳台——深呼吸!丫丫的,这小妮子怎么身高体重不成正比啊?成天踩着高跟,比我还显个子……还有啊,她平时有擦香水吗?怎么今天闻起来跟朵兰花似的……Stop!她擦没擦香水和我有啥关系?
“对了,对了,出于对酒醉者的仁慈,我还是赶紧进去给她擦把脸!”好像要把什么念头从脑海里赶出去一样,秦沐摇头晃脑地自言自语:但是林苏应该是不擦香水的啊,据她的说法“我有自然的体香”……汗!而且她今天明显是化了妆的,淡淡的妆容……把本来素面朝天就已经祸国殃民的容貌衬得愈发祸国殃民!
秦沐不可能看到自己的脸色,但是可以感觉到自己脸部的僵硬,倘若这会儿她的手下在场,多半会绕道:“头儿今天吃枪药了,大伙儿小心应付!”
她怎么忘了呢?林苏这个死女人今天赴的是相亲宴!
“难怪又是礼服,又是香水,还化妆!哼,浑身的酒味不是香槟就是干邑!”秦沐没发现自己絮絮叨叨的样子活像知悉另一半出轨的家伙。
秦队长的家——两室一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一概不缺,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干净整洁的小窝——虽然现在看起来有点糟糕——不是她的功劳,秦沐是个好厨师,但其他方面,林苏不客气地给评了零分!然后这个有洁癖的女人把秦沐踢出去买菜,等秦沐站在焕然一新的厨房里做菜的时候,一直有种走错门的感觉。
现在这个女人——这个第一次走进这间房子就宣布一半所有权,非要保留一间房子做书房,放着豪华别墅不住和她挤一张床的女人正躺在她逼秦沐大手笔买来的大床上,没有了凌厉的气势、清冷的眼神,那安静又可爱睡颜任谁见了都不免心动吧!
停!我怎么又来了?虽然说林苏对自己做了那样的事情,但是我……我到底是怎么想的?对于眼前的这个人……
食指无意识地抚着自己的唇,右手还拿着林苏的毛巾,秦沐怔怔地看着林苏,有一种安心的感觉,轻柔的擦拭对方的容颜,好看的眉目,好看的鼻子……和好看的唇,红润、吻过自己的那张唇,充满诱惑的……
秦沐的头慢慢地低了下去……
Chapter03记零:这不过是爱或不爱的前奏
林苏醒过来的时候,被窝里分明还充斥着秦沐的气息,但是人大概早就出门去了。看了看钟,也不过早上9点。耐着宿醉的头疼洗脸刷牙,拾掇好自己的林苏,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又都是那个对外永远冷艳、理智过头的林苏了。
饭桌上压着纸条,上边龙飞凤舞的草体实在是容易辨认——没错,是容易!无论它写得有多么张狂,多么支离破碎,我也看了近十年了……林苏边想边走向微波炉,纸条上老妈子般的叮嘱:牛奶在微波炉里记得加热,吐司也放在烤面包机上了,劳动您的纤纤玉指按一下钮,合您口味的菠萝味果酱如您所见也在桌子上。请女王您务必吃早餐!署名:女王的跟班!
数年如一日,秦沐的幽默也好自嘲也罢,温柔也好体贴也罢,都在这样一张张的字条上。林苏温着牛奶,按了钮,然后拎着纸条走进书房,刚完成了一个大项目,她现在闲得就像个无业游民。至于林方的产业,林大小姐学业完成那一天瞅着亲爹充满希冀的目光,微笑道:“要不您二老激情一把再生一只,不然就等我三十岁后再说……”林方只能苦着脸回头找老婆安慰自己:“还要再熬个几年,这个女儿一点也不像小棉袄,她是软猬甲,还是反着穿的!”苏眉柔柔地笑着说:“要不再生一个?”堂堂企业老总,一方霸主,在妻子怀里像只家猫一样:“算了,大不了咱们领养一个!”
林苏知道自己说那番话其实是一种探试——从她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开始,结果还算令人满意。微波炉发出“叮”的一声,林苏已经把秦沐从小到大留给她的字条都好好温习了一遍。消灭着某人为自己准备的早餐,本来这个悠闲的时候应该用来度假啊,毕竟自己忙起来的时候大脑消耗过度……都是秦沐不对,虽然自己的直球是突兀了一点,不过身为跟班就应该完全服从我才对!结果那家伙居然做出那么诡异的反应!
“什么叫做‘你男扮女装多久了?’!”想起那天的事,林苏就咬牙切齿,“真是个白痴!”
没办法,尴尬之下,两人已经有一周未曾碰面。林苏不是那种会放弃的人,至少对于自己认定的东西绝不会在还没彻底出局前就放手,于是大前天一个电话打破冷战状态:“明天,我要去相亲了!”
“啊?”奈何秦沐不解风情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又“啊”?
“秦沐。”
“嗯?”
“你是笨蛋吗?”电话被林苏狠狠挂断。
然后在所谓的相亲宴上,林苏优雅地灌着红酒,一杯又一杯,依稀听到老爹和对方说了抱歉的样子,最后是无奈的叹息和一句让林苏很受用的话:“你们两个把大小姐送到这个地址……没错,就是市刑侦队秦队长家。”
叼着涂抹的十分不均匀的吐司,林苏的记忆从被人扶上楼戛然而止于一个温暖而柔软的怀抱。
“至少是个很不错的抱枕。”林苏没头没脑地发了条短信给秦沐,然后把手机丢到一边,她可不期待八成正在出任务的秦某会立刻回复。
吃完早餐,林苏迅速归置好被秦沐折腾得乱七八糟的房子。很奇怪是不是?林苏对家务可以说的上拿手二字,唯独洗手作羹汤这项让她无能为力。秦沐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但除此之外,她根本就是一个垃圾制造机……强迫症使林大小姐不能容忍这种物品不在它们原本的位置上的状态,于是干净整洁的小窝完美再现。如果说这是源于林苏过分理性的思维,请注意“理性”:那上周我怎么会突然就爆发了呢?结论——我讨厌别人碰我的东西,特别是这样东西叫秦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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