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分分地被人领着、牵着、训着,循规蹈矩,万事小心,处处与人为善。只盼,安然。
但,天生的柔弱温顺,不止会被家人在权衡利弊后割舍。更多地,是外界的欺压,即便,还是孩子。
被人拖拽到竹林里时,看守太监只瞥了一下,就又歪在椅子上瞌睡了,一个不起眼孩子的泪水怎么会比午后的小睡重要呢?有家势又怎样,哪个不是有家势的,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
“快点,趴下,你是我的马,让你跑就得跑!”狠狠的两记竹条抽在身上,腿就软了,眼里又模糊一片,浑浑噩噩地爬了起来,骑在自己背上的重物起着劲往前夹,几乎窜到自己脖子上来,脊背很难承受,只能费力的移动。
“快点跑,你当马都这么弱,存心的是不是!”这次不是竹条,直接被人拽着脸皮扯,疼的哼不出来,只能拼命地爬着,忍一忍,忍一忍就好了,会等到娘来接的!
突然,背上感到一片热热的潮湿,正不知所谓时,听见别的孩子讥笑:“难闻死了,这什么味啊,哈,是你尿了裤子!你这么大了还尿裤子!”讥笑的孩子看到韩嫣时或许因为不忍,究竟还是愣了一下,但很快又哈哈大笑起来。被讥笑的孩子马上下来,恼羞地踢了他一脚。
一身脏污,四面狰狞,再也忍不下去的后果就是被更恶劣的打骂。
厮、杀、打、罚、恶,孩子的世界亦是一片强压弱受。
直到,看到那一双鞋,蓝稠底料,精细地绣着漂浮的云,遨游的龙,稳稳前行,运转乾坤,好似整另一个世界,近在眼前,却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蓝底浮云龙纹靴缓缓走进,只听到冷冷一声:“别在这扰我。”音不大,却如刀。
其他孩子很快四散跑开了。韩嫣此时一身脏污伤痛,却硬生生爬到跟前,要瞧个清楚:明明也是个孩子,为何会有这样的光芒?明明距离这么近,为何是截然两端人生!
就在这个时侯,想要靠近,想要溶入,想要让面前这人,不可触及的世界里,有自己的痕迹。
可他几乎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转身走了。似乎出声相助只是因为路过这里,受了打扰而已。
但这意义对韩嫣不同,想也没想就跟了上去,那高他一头的孩子回头望了一眼,依然冰冷,却未有嫌恶:“爱跟就跟着吧。”说完依然快步走了,背影清冷倨傲。
一句话,送了一生给你。
待将他的原先衣物丢了,里外狠狠冲了三遍,换了一身齐整,刘彻才让他进门。悠悠坐在暖榻上翻着一本书,见他样子干净暖了几分口气:“以后你就是我的伴读,搬来跟我一同住,只要对我忠心,保证你再也不会受欺负了!”说到最后,才露出几分孩子习气。韩嫣一心喜悦,只想着,就是被欺负了,也会对你忠心的。
多年后,刘彻细想这一番事,最后欺负他的,竟是自己。
此后,不再想着娘何时会来了,每日同他在一起,自是日日欢喜。刘彻向来不落于人后,白日练习骑射,入夜还要读上几卷书,三伏寒九,从未间断。韩嫣畏寒,每到冬日夜晚,即便房中燃了暖炉,仍是畏畏缩缩的怕冷。刘彻就令他先睡,明明平日就很爱偷懒的,却死活要陪着。在一旁缩成一团,昏昏欲睡,眼都睁不开,像只贪睡的兔子。但只要刘彻一有动静,就嗖的醒来,不是端茶就是研磨,从未耽误过。刘彻几次取笑他,凭着这份机警,就是做了兔子,也断不会被人逮到。
一次,又见他一点头一点头地范困,稠密的睫毛搭在一起向上微卷着发颤,咂咂嘴还流出了口水。看得刘彻促狭一笑,放下竹简,端坐起来。这边韩嫣触电似的马上醒转,习惯性地去端茶。
待将正好入口的茶端到跟前,刘彻却摇了摇头。
看着笔墨停当,马上放下茶,去端糕点,第二次摇头。
左思右想,跑到外面,把夜壶拿了来,刘彻一怔,第三次摇头。
急的实在没办法,咬着通红的嘴唇为难,一双水灵的眼眸也泛出水光,刘彻却是粲然一笑:“我逗你呢!”语意含春,拂去了一身轻寒。
如此相伴十余载,他于刘彻,是习惯性的存在;刘彻于他,是全部的世界。
不同于所谓的忠心或攀附,而是名为刘彻的痕迹已经遍布全身,无可割舍。经他亲授骑射,言语相教,使他从一个被断言命途薄弱的孩子到成为家族最具期望的青年,从柔弱得被随意欺压到精骑射,善逢迎,荣宠一时。娘亲问他有没有喜欢的姑娘,名门闺秀皆有意联姻。他怔了半天,实在想不起自己喜欢谁。直到稀里糊涂成亲的时候,一直在想他,想见他,想他此时应该在看书,有没有人给他铺上软垫?提前将热茶温好?将他最爱的糕点放在蒸笼里?他有没有,想一下自己呢?
原来我喜欢他,太喜欢了,一见到他,就把自己给忘了。
可他有了喜欢的人,真正喜欢的人,我自然是早知道的,也许比他还早。从那一个远远的身影开始,我就感到不安,因为他的眼神含着期待,他很少期待一样东西,除了江山便是那人了。我看他回去仔细地在画上提上他的文,眼角眉梢掩不住的喜悦。
不同就是不同,与相伴十年和不曾相见,无关。
他这么喜欢的人,想让我死,我又怎么会拒绝呢?
只要他江山永固,心随所愿,又有什么关系……我还是穿着那件朱衣,曾经要他也给自己起一个带云的名字,他说便叫赤云,赤者,肝胆相随,啊,血染得更红了,一片肝胆,是否可以永远相随?
“爱跟就跟着吧。”
“我逗你呢!”
“自然是喜欢嫣儿的。”
……
一丝轻柔的笑意凝在带血的嘴角,鲜妍的朱衣渗着血色,还冒着生命的热气。那笑格外的甜蜜,好像还能透出丝丝缕缕的欢喜来,一片诡异的温暖啊。
为你而死,正是,死得其所。
赤云,并不像名字这般凌劲,很温顺粘人又爱偷懒的一匹马,在它的兄弟烈焰成为马场最好的马时,它还只是在悠然的散步。抽一鞭子,也能四蹄生风,可不一会就会停下,一双大大的眼睛委屈地看着你,忽闪忽闪泛着水光,让你于心不忍。平阳公主让人将它卖了去,走到马场门口,偏逢刘彻前来,只随口叫了声“赤云”,竟然磨磨蹭蹭地上前来,用头蹭着他,好像撒娇一般。记得某个人,也曾是这般模样。
自此,赤云在马场中,除了等刘彻偶尔来看它外,便成了一等一的富贵闲马,整日里悠游自在,与人,与马,都和善的紧。直到一日里,莫名而狂,待刘彻来时,仅留余温矣。
也是没能再见一面,却也是安详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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