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十七章
【烟雨迷离,不见人家】
张艺兴是会做饭的,经过阜城那段时光,也知道金钟大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因为这里条件简单,就简简单单炒了一碗蛋炒饭。
站在食房外的鹿晗看着他在厨房一举一动,果然是变了好多。
“你怎么就做了这么点?”金钟大看着一脸嫌弃,手却不由自主的捧过碗来,他大概没想到在经历这一次死难后还能吃一次张艺兴亲手做的蛋炒饭。
张艺兴顺手帮他理了理发梢,“马上就是晌午了,我们要一起吃午饭,所以你垫点肚子就是,别吃太饱。”
“知道了知道了。”
朱大哥和朱嫂是典型的农村家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白天除了午饭基本是看不到朱大哥人的,有时候朱嫂还会把饭菜送到田里,这样的日子虽然清苦但也快乐。
“来来来,恩公啊,我们这里没什么好招待的,你们是大富大贵惯了,农村小菜不堪入眼,别嫌弃啊~”朱嫂热情的端上饭菜,还做了不少的荤食,当好久的口粮了。
张艺兴一行五个人加上金钟仁鹿晗,合着像一家子一样,特温馨。
“哪里的话,如今我们也不是什么贵人了,只是落难罢,要不是你们收留,恐怕我们早就睡大街了。”
朱大哥还特地因为几个小伙的到来去镇上打了点酒,一点老白干下去,都迷迷糊糊的了。
好赖也不会在人家家里白吃白住,除了夏明月在家里帮着朱嫂打理内务外,其他几人也会去田里地里干活,过着普通的农民日子,撇开关系尴尬,其他还是挺不错。
鹿晗的武功全部是被吴世勋废了,身子虚弱得跟女人似得,所以要数轻松那也算一个,可以谅解一下。可是另一个人是既不下田也不种地,四肢健全还是不干活,那肯定是金钟大了。
他说,拔草太累了、挖土太累了、牟田太累了,所以每次都是边伯贤金钟仁和张艺兴干,另外两个都是在旁边歇着。
“鹿晗!”金钟大看着旁边呆神的鹿晗故意大声喊。
“嗯?”
“你在看钟仁啊?”沿着这目光看过去可不是在看那黑小子吗?
鹿晗好像羞了脸别过头,“没有。”
明明就是,金钟大想。从当年在迎春阁相识,到现在也是两年了。
“你们两兄弟一点也不像。” 鹿晗突然来一句。
一个有野心,一个擅长伪装,唯一的相同处大概就是用情了。
“认识我们的人都这么讲。”
午间太阳大,几个公子哥都不想顶着大太阳,只能回去,下午太阳不散,所以每天工作量也只有上午而已。
“你还真是贫民的身子少爷的命。”张艺兴帮金钟大打着洗脚水说,即使嘴上嫌弃,自己还是宝贝得不得了。
“嘿嘿,有人乐意被使唤啊!”金钟大得意的仰着脑袋,“张艺兴,你难道就这样跟鹿晗哥耗一辈子?”
“这话我怎么听酸了……”张艺兴挑挑眉。
金钟大挠开那不安分的爪子,“我跟你说正经的,这可是大事。”
“好,你说,我听着。”
“你原谅鹿晗哥好不好……”
张艺兴一下子不说话了,“这事甭谈。”
“为什么?”
张艺兴起身倒洗脚水,本想试着扯开话题,哪儿知道这金钟大一直追问着个不停,就仗着我喜欢你有点无法无天了是吧?
“兴兴哥,你们圣人不是常说凡事都要胸怀大度嘛,这样曰那样曰的,人家鹿晗哥都知道自己错了,你就原谅他呗。”
金钟大扑闪扑闪的眼睛咪成一条线,这么久了,还是拗不过他一场撒娇,自古英雄立战功走沙场,却难过美人关,何况还是一位男子。
“唉……金钟大啊金钟大,你怎么这么傻你啊?每次我看到你身前那道一指长的疤痕,总想到一年前的事,要是再往右移两寸的位置,说不定现在坐在我面前的就是一堆白骨,而这事的肇事者就是鹿晗。”说来说去,原是我爱你太深。
金钟大沉默了一会儿,原来张艺兴是因为自己,撇过头不让眼角的感动涌出来,“若想想当时,即使我是你,也会这么做的。我这一剑要么怨不得人,要么就怨你不够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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