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我这么做?”
“喜欢,特别喜欢,最喜欢你了。”时星把他拥入怀,轻声道,“太喜欢你,怕你会突然消失。我没见过D.M,但看他的影集,就觉得你们是一类人,飘忽神秘带着致命的吸引力,我怕你和他走了。”
云希失笑,“说什么呢。”
“即使没有他,我也怕你会离开我。”时星道,“你看,我们住在一起这么久了,不管是在宿舍还是这里,你都是随时可以离开的样子,所有的东西一个行李箱就可以带走。你没有以前的照片,没有珍爱的收集,没有想要留恋的东西,没有什么不可以失去的,我觉得随时都可能失去你。”
云希愣住了,呐呐道,“我一直就是这样啊,你说的根本毫无关联好不好。”
“怎么会,人怎么会没有想留住的东西呢,生活过的痕迹才是存在的证明啊,等老了还能拿出来回忆,不是吗?”
可是我不想活那么久啊,云希差点脱口而出了。
他一直觉得生活是一件琐碎麻烦的事情,年轻的时候或许有精力应付,等老了行动不便吃喝拉撒都成问题,那真和畜牲没什么两样了,为什么非要苟且的活着呢。
再说了有什么可留恋的?从来不联系的父母,还是没事血缘非要拉关系的弟弟,或者只能说得上客套话的同学,不熟悉还天天待在一起的同事……这些人都有什么意义啊?不就是走个过场吗。
为什么要留着以前的照片,他一点都不喜欢以前的自己,以前的衣服鞋子穿不上不就应该丢掉吗,心血来潮买的滑板和吉他,现在也不会再看一眼为什么不丢掉呢……不要不会死的东西都可以丢掉啊。
这么算下来,只需要钱和空气了……感情呢?
云希盯着时星怔愣出神,好像有人拿了把小锤子,在他坚硬如石的心脏上敲了一把,碎裂开来鲜血淋漓,浇灌了隐秘的藏在深处的种子。
他只知道时星喜欢他,现在知道时星有多爱他了。
二四
你中意一件东西,却因为它昂贵的价格止步,终于狠下心买了下来,可之后的日常生活都成了问题,也没办法发自内心的喜欢那个东西,这就是贫穷的感觉。
云希每次经过公司楼下的商城,看见橱窗里价格昂贵的手表,就恨自己没生成富二代,这手表时星带起来一定很好看,可是他倾家荡产都买不起。
早知道就不要念这么多书了,也不要去了解时尚和设计,把自己的审美水平保持和经济能力持平,就不会有类似这种看得上够不着的东西了。
人类真的是追求合群的物种,每个阶段的人群的欲望都趋向一致,上小学的时候都要游戏机或者芭比娃娃,中学的时候追求新鲜模仿成人,大学之后都各自标新立异自贴标签,等步入社会又好像完全一样了,用奢侈品炫耀价值,用人际圈拔高影响力,再过几年,所有人都追求健康了。
路上的行人都是不一样的,样貌、衣着、说话的口音,但其实也没什么不同,云希看见年长的人就会想,我以后大概就是他这个样子,所有人都没有不同,只是各自的时间轴错开了而已。
云希又一次为橱窗里的手表驻足的时候,D.M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身后,真不知道他是打哪儿冒出来的,二十几岁的年纪不需要工作吗?整天在外面瞎晃。
“你喜欢?”D.M问,“走,进去试一下。”
云希看了他一眼,撤回了一步,掉头往公交站走,“我要回去了。”
D.M跟上来,“你都不问我找你干嘛?”
“我看你纯粹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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