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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6天,我们天天见面,我喂他吃饭,帮他洗衣服,帮他整理桌子、床铺,我和他聊天,还去陪他上课。叶思远在我面前从没有表现出自卑,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该用什么方法做就用什么方法做。他会温和地对我笑,也会和我开玩笑,或者拿话来臭我。我一直忘不掉他在课堂上,嘴里叼着笔写字时,抬头看我的那个眼神。

我知道,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很不容易的,他用嘴、用脚做事,必定是经过了千万次痛苦的练习才成功的。可是,孙耀那个渣男,竟让叶思远受了伤害,让他下了决心,再也不理我。

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彼此人生旅途中一个匆忙的过客,谁都不会为谁停下脚步。

可是,我放不下。

一开始,我心疼叶思远,满脑子都是他。

渐渐地,我开始抱怨,开始想不通。我那么惦记你,我又没做什么错事,你凭什么就不理我了呢?

这其实也是我的自尊心在作祟,我长得漂亮,男孩子们都喜欢我,而叶思远,这个我唯一喜欢的人,却拒绝了我,我有点受打击,心里慢慢地起了变化,开始变得有点恨他。

我真是一个情绪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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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星期后,是一个雨天。

我刚下课,背着包撑着伞走在校园里,这一段时间H市阴雨阵阵,很久没见太阳了,我们寝室阳台上万国国旗已经挂了一大片,再这么下去,我都怕自己要没有内裤穿。

下雨天,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叶思远,他在学校里走路时,会有人帮他撑伞吗?他的室友刘一峰看起来人不错,应该是会帮助他的吧。我知道叶思远不喜欢别人帮忙,但是雨天撑伞这件事对他来说,实在太困难。

我一边走,一边又在心里想着他,没想到,我真的看见了他。

他斜背着包,一个人走在雨中,走得很快。

他没有撑伞。

看到他,我脑子里想起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叶思远的脚应该好利索了吧!

然后,我就大大地鄙视了自己一番,什么出息啊!人家都看不上你,你还那么关心他干吗!

可是,我还是追了上去,高举着我的伞,撑到了叶思远的头上。

我知道,虽然我有点恨他,可是更多的,是我还喜欢他。

头顶突然出现的遮盖,让叶思远吓了一跳,他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到我时,他的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他的头发已经湿了,脸上也是湿漉漉的,幸亏他穿的是防水面料的冲锋衣,要不然,雨水一定会渗进衣服里去。

我仰头看着他,说:“你去哪儿,我送你去。”

他说:“不用,我自己过去就行,我衣服防水的。”

“你头发都湿了,现在是冬天,淋雨很容易感冒的。”我说,“我就把你送过去,我不说话,我保证!”

他看了我一会儿,说:“我去艺术学院的教研室。”

我笑了,说:“走吧!”

叶思远个子高,腿长步大,走得很快,我跟着他走路,还要给他撑伞,实在是有点吃力。但是我仍是努力地举着伞,不想让他淋到雨。路上有各色的目光投射到我们身上,我就当没看见,只是加快脚步跟着他走。

“哎!你走慢一点行不行,我都用跑的啦!”走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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