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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达拉宫

明天醒来的时候,鼻子还有点塞。脑袋昏沉的晃着时就被林捍宇拉起床灌了一口热辣辣的酥油茶,整个人一抖,被烫醒了。

“身体怎样?”林捍宇看着还在捧着脑袋的明天道:“如果你不会鼻塞,呼吸困难,那么头晕头疼四肢无力很可能就是你没吃东西引起的,血糖低。”

“你怎么知道?你有经验?”明天脾气不好的呛道,就是这个是自己的上司,但是身体上的不舒服让他无法心平气和。

“恩,很早之前来过。”林捍宇随意的坐在床边说道,“这家藏式酒店的酥油茶是很出名的,等下再喝多一杯,有助于缓解高原反应。”

这家店,以前还是个很小的民宿,这么多年过去了,店主已经换了,周围原本的民宅,都被它纳入了地盘,重新装修了一番,小小的民宿也变成一家颇具规模的藏式酒店。幸好什么都变了,这里的食物的味道,尤其是酥油茶,还是当年的味道。

林捍宇满是怀念的脸阻止了明天莫名的火气还有那暗藏的尬尴,印象中冷淡带着些高高在上的脸在此时此刻竟然显得温柔了起来,他不禁想到昨晚,他以为自己会被嫌累赘,直接打包到医院然后第二天送回去,虽说昨晚模模糊糊的,但是多少那温柔的声音还是有些印象,对他除了尴尬还有感谢,感觉自己的死亡的边缘别人拉了一把。

以前种种的悲观情绪在肉体的痛苦凌驾一切的时候,都是微不足道的无病□□。这种感悟,貌似在某本书看过,但是亲身经历过,才能深有体会。

明天把剩下的酥油茶一口喝完,穿上羽绒衣跟着林捍宇来到酒店的小餐馆里吃早餐,为什么一家大酒店会有类似摆摊的小餐馆?只能说,这是这家酒店的特色之一。

吃完早餐后,林捍宇知道明天还没适应,这个时候应该多休息,就想让明天先回房里躺着,但是明天不愿意,他还没忘记自己来这里是工作的。身为总经理的临时助理,肯定是老大去哪里,跟班就要誓死跟随。话说得严重了,简单来说,明天还是自认自己是个绝不偷懒的好员工。

林捍宇说,这两天先不办公,可以到处走走休息,明天听后,那就更不同意了,出纳小妹说跟着老板,准有好处捞着。何况明天人生地不熟的,肯定跟着有经验的老板来得好玩。

林捍宇其实还没决定去哪里,看到自己的助手脸青口唇白还一副誓死跟随自己的模样,他就只能带着他慢悠悠的晃着,八廓街还没有什么人,看看手表才早上7、8点,晴朗的拉萨却已经艳阳高照。

不远处有穿着藏服的老人和小孩,诚心的一跪一拜的朝圣。还有一些驴友在认真的学着朝拜,林捍宇停了下来。时间很早,偶然一些声响,却无法破坏此刻的宁静,日光和煦的照在他们的身上,再散开,耀眼的仿如佛光,他们脸上的虔诚,显得一切那么庄重而神圣。

宏伟的布达拉宫俯视着虔诚的人们,耸立在万里无云的天空,带着众人信仰,傲视前方。

林捍宇停顿了几秒,决定去布达拉宫,当然,明天也去了,老板付的钱。

作者有话要说:  我没去过拉萨,也没有很仔细的翻阅过关于西藏的资料。

但是我是很向往西藏,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去成。

将来有一天,我会去的。

所以,关于西藏的描述,我都是道听途说和自己想象的,

如果有错的地方,请别见怪。

☆、在最浪漫的地方,听一个故事

一整圈逛完下来,明天无法表达自己的感受,受高原反应他现在整个人都反应有些迟钝,脑筋很艰难的转动着。期间林捍宇有跟他介绍布拉达宫的一些事迹,可是他有听没有懂,走三步歇两步,最后林捍宇都选择闭嘴了,偶尔把背包准备的小瓶装的液体葡萄糖给他一支,明天因为身体不适不怎么想逛,林捍宇因为来过,带的人又一脸我很虚弱,我想休息,我要睡觉的表情,因此两人都很快的把布拉达宫逛完,出来的时候正好是中午。林捍宇选择去了玛吉阿米西餐吧,充满浪漫却悲情的爱情故事曾经在这里发生,仓央嘉措的《你见与不见》一时成为佳谈,甚至是网络仿体。

明天和林捍宇肯定知道这个地方,但是在明天看来,林捍宇并不像这些小资的文艺愤青喜欢来这些地方,他隐藏不住的气势显示应该去更高级的地方,或者像耽美小说里穿着一身名牌跟小受纾尊降贵坐在小摊里。小受?!没想到自己会在心里突然用这个形容自己,明天脸色更是差的无语。

林捍宇点了一些当地的小吃,并没有问明天的意见,反正餐单上来来去去就是这几样,基本上都点了一大半。现在不算是旺季,并没有坐满人,那些客人或坐或站,或惬意的聊着,或休闲的看书。这里没有城市喧闹,没有城市的争分夺秒,没有城市的拥挤,在最靠近天空的地方,一个浪漫的小餐吧,聚来自不同身份不同地方的人。

有时候,我们人要的是一种氛围,一种感觉。

明天临窗坐着,林捍宇把唯一的风景最好位置让给他,这是他的体贴,他想,微风吹来,他舒服的眯起了眼睛,这里的地方不适合拥有悲伤,过去的种种,在如此贴近蓝天白云之下,一切都是场笑话。

只是林大老板不是这么认为的,他面对着窗,眼神是虚空的,抿了一口酥油茶,顿了一下说:“你知道蓝宇不?”

恐怕没有同性恋不知道吧?明天点了点头。

“......你就当听一个故事好了。”林捍宇说道,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明天说,只是这里他想起了他们,“我是个孤儿,收养我的人是温哥华一个富人,这个富人很特别,没有让我跟他姓,也没有让我叫他爸,从小到大我对他的称呼只有一个:陈叔。陈叔在我18岁那年把我送去了美国读书,他隔三差五的会来看下我,来的时候,喜欢坐在学校对面的露天咖啡馆,从白天到傍晚,连续两三天。我开始觉得很奇怪,后来在偶然的情况下,被同学拉着去看了《蓝宇》,看到改变我人生的相熟的名字,我想起学校的一个教授,姓蓝。”看到明天原本眯着的眼突地瞪大的看着他,林捍宇淡笑了一声,眼里有着说不清的思绪,他接着道:“你想的是对的,因为我后来证实了。只是陈叔说:他的生活现在平静而幸福,就够了。忘记告诉你了,陈叔刚去温哥华的时候就结婚了,隔年生了个女儿,过得还可以,后来收养了我,至少在别人眼里是儿女双全,家庭美满。那么多年过去,他失去了追回的最好时机。”明天想起关锦鹏的那部《蓝宇》,经历磨难后幸福刚开始,就断然终结。看完后他整整好几天都沉浸在悲伤当中,跟他一起看的那个人对他说:我不是陈捍东,你也不是蓝宇,我们都会有美好的结局。但是现实却是物是人非,无尽唏嘘。

作者有话要说:  借了一下《蓝宇》来写剧情,可能之后会提起他们后来的生活,涉及很少。但是这只是虚构,我自己的想象。

☆、在这里爱过一个人

“他真的没有把,把蓝宇追回来,这样甘心吗?”明天跟所有广大的蓝宇粉一样,终究希望两人能在一起。

林捍宇笑了笑,答非所问:“在中国游历的最后一站,我来到了这里,然后爱上了一个人,我们都在因为现实迷茫而不安着,后来他决定跟驴友一起去墨脱,他说:爱的时候,看到的任何东西都是星光闪闪,然而这种爱最经历不起风雨,所以选择分开几日,冷静的各自思考要面对的困难,但是,他在攀爬墨脱时候,遇上泥石流——” 明天闻言,惊诧的转头看着林捍宇,他神态是平静的,但是眼里闪过的悲痛让人无法忽视:“......他死了。我没有去领他的尸体,也没有去见他。火葬的那天,我躲在车里看着他父母悲痛的捧着骨灰上了飞机。那时候我想起陈捍东在太平间看到蓝宇尸体的那霎那,我忽然感同身受,有什么困难会比死亡更让人痛苦?”

有的,至少明天是这么想,只是他没回答,也不知道怎么去反应。这是他的老板,他应该去安慰他,哪怕假意都好,都要表达绝对感同身受,悲痛欲绝的神情。只是,他做不来。每个人对爱情的定义不同,至少他认为,只要那爱情依然纯净,那么生与死都不重要。更可怕的是爱不能,恨不能,苦苦挣扎无法逃脱,生不如死。

林捍宇也没有指望明天能给回应。此时此刻,他只想说一些话,不是每件事都适合讲给人听,但是他认为,此时此刻他遇到适合倾听这些让人铭心的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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