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
“我一个朋友拜托我出面,邀请夏息去做个配唱。”他说,“我今天做了个东,谈完之后就顺道去跟他买了身正装,面试的时候没准儿用得上。”
一席话说得滴水不漏。
他示意了一下我手里的箱子,话里省略掉所有不该透露的细节,半真半假的我听着都快信了,更别说我妈。
夏皆也上了心,紧随着多问一句,“有需要签合同什么的吗?”
“暂时还没有,具体的得下次面议。”
他这次看向我的时候,眼神就变得像个泛泛之交那样,有少许善意的疏离,隐去了那些让我着迷的情愫,和跟我独处时判若两人。他是个场面君子,演技精湛到这种地步,反倒是让我有点出戏。
“快回去吧?”他摇摇手,“我也该走了,夏息你有问题的随时问我就行,不用客气。”
我也忙不迭的“客气”道,“好,谢谢宫先生,您慢走。”
听着车发动的声音,夏皆在旁边捏了捏我的手腕,说,夏小息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要跟他混黑啊。
哪能呢。
我也就冒充个大嫂。
回到家我把那身西装妥帖的挂在了衣柜里,巴望着有一天能穿着它,谈工作,谈理想,谈恋爱,像个帅气稳重的大人那样。
就算我是个捡来的孩子,没钱,考不上一本,当不了明星。
我也要变成一个厉害的大人。
像他一样。
报志愿的前天晚上,我和李谦蓝稀罕的聊到了十二点。
当时他在重混一支我们都喜欢的曲子,我则蹲在我家那个淘来的二手货电脑前,看某个天后级歌手的世界巡回演唱会,屏幕把脸映得发绿。
他在电话那头打了个极具催眠效果的哈欠,“我跟你说。”
“我要去首都。”
我哦了一声。
天后唱到一首著名的抒情慢歌,台下的观众纷纷落泪。
“说起来……跟你认识这么些年,都没分开过呢。”
我隔着电话线也被传染,打了个哈欠,眼泪没流下来,心里一片潮湿。
“好男儿志在四方,”我说,“你且替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
“那你呢?”
我说,不看,反正都没我眼前的好看。
他笑了,吸了吸鼻子。
“委屈你了,”他说,“一送送俩。”
我了解一些事,它既是个牵肠挂肚的猜想,又像个水到渠成的既定结局,发生得不突兀,不荒唐,是我们三个人中间隔着的那一层窗户纸,我没有捅破的必要,留给彼此一个看清对方轮廓的圆满,足矣。
所以我换了句话来说。
“我不光送,还得去接呢。”
报完志愿,我跟夏皆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仿佛前半部分的人生告一段落,凭固定选项开启下一关卡,没人知道此时的选择是对是错,于我来说,也不过是个选择。
还有下一个选择等我去做。于是趁热打铁给费娜回了电话,言辞慎重的表示我愿意去。
我不想在这件事情上显得太过轻率,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这次对我来说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她很高兴,话语间流露着爽快的喜悦,她说,你知道,唱歌这件事儿也讲究个感觉,很难用语言去描述的东西,你在听到的时候就知道是你要的,你非得到不可。
而且我竟然还见过你,这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我被她这一番感性发言逗笑了,说费娜姐,这歌词不是用在这儿的。
管它呢。她说,你打算什么时候过来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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