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爷考我,学生便交答卷,此水性寒,味甘,应是冬雪融化之水。”绍民侃侃而谈。
“嘿!妹夫果然博学精深!”信王惊奇地说,“果如妹夫所言。去年冬天连降数日大雪,我这园中竹林尽覆雪被,途命童仆于第一场飞雪后扫尽竹叶上的积雪;再下雪后,将叶上覆雪用干净拂尘赶入瓷缸,共得二十余缸,封好缸口,埋入花园深处,今年春分后取出,煮沸之后,便是这冲茶的水了。” “五爷过奖!绍民只是粗通罢了,不过这茶不会是五爷从宫中‘顺手牵羊’的吧!”绍民玩笑道。
“怎么可能!当然是皇上赏赐,那日我陪皇上下棋,局局都让他赢,皇上赢的高兴,顺口赏了我五两。今日款待你们用了二两,呆会儿你拿走二两,给怡君也尝尝!”
“五爷处处想着公主,真是兄妹情深,那绍民就替公主收下了。”
“你看看!小王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不客气。”信王打趣的对王廷道,三人大笑。王承恩已经站了半天,见他们聊的兴起,始终没敢打搅,可他已经被‘大红袍’散出的浓郁清香馋的口水飞流,于是忙适时的插话道:“五爷,您要的东西,奴才给您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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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搁这儿吧!”信王吩咐茶具撤下,王承恩把黄绫子包袱和一个檀木盒子,放在了石桌上。 信王打开包袱现出一副盔甲。
“这头盔唤做‘珍珠夜明盔’,上嵌一十八颗浑圆的东珠,尤其正中这颗夜明珠,十分硕大,更是稀世珍宝,夜晚看时亮如明灯。头盔内衬澄水帛、火蚕棉,冬暖夏凉,善避水火。”信王拿起头盔介绍道。绍民、王廷看时,只见银色的头盔上,珍珠有黑有白,其中六颗黑色珍珠,簇拥一颗硕大的夜明珠,黑白相间,璀璨夺目,真是令人啧啧称奇。信王放下头盔,展开甲胄,继续道:“这战甲名唤‘防火绵竹甲’,用一种石棉竹的杆茎,打磨成竹片,穿挂而成。不但穿着轻巧舒适,而且火烧不透,防护力更胜一般甲胄。再者就是,竹片可以依照穿着者的身材任意摘取,所以无论高矮胖瘦,都可以穿戴。”
绍民上眼观看,那竹片呈淡黄色,似鱼鳞样排列整齐,穿挂在一起。信王放下甲胄,又打开了旁边的檀木盒子,取出里边的物品,举到绍民面前道:“这是跟随小王多年的手铳、千里镜和西洋怀表,也送给你了。”
“五爷所赐之物,件件都是无价之宝。绍民寸功未立,怎敢领受,请五爷收回!”绍民拱手道。
“送出的东西,怎能随意收回。这些都是我就番登洲之时先皇所赐,我这三脚猫的功夫,恐怕暴殄了这些天物。还是将他们赠给绍民你,使之能发挥他们应有的价值,才是正理。”信王拍拍绍民的肩膀道。 “可是……”
“好了,再要推辞就是看不起小王!”信王板起了面孔,绍民赶忙跪倒道:“微臣没有那个意思,我收下就是。”
“哈哈!起来吧!我和你玩笑而已,快起来吧!”信王爽朗的开怀大笑,“哦!对了,还有兵刃!”
只见两个小太监抬着一杆长枪,步履蹒跚的来到信王面前,看样子很是吃力。信王抓起长枪,掂了掂对绍民道:“这杆枪也是先皇所赐,名唤‘乌龙提泸枪’,采用乌精钢所铸,刀砍不断,斧劈不折,乃神兵利器。你掂量掂量,且猜猜它有多少分量!”
绍民接枪在手,定睛观瞧,只见这条枪的枪尖和枪纂均呈亮银色,只有枪杆乌黑发亮,上刻四个篆体金字‘乌龙提泸’,枪挡后一团火样的红缨,整条枪长度足有九尺。掂了掂分量,少说也有六十斤。若是没有点真功夫,还真舞不起来。
“五爷,好枪呀!”王廷点头赞许道。
“是呀!所以说在小王手里,确是暴殄了天物!怎么样?绍民,多少斤两?”
“微臣妄自揣测一下,应该在六十斤左右。”绍民掂着枪道。
“不错!此枪净重六十五斤。”
“如此好枪,三弟不如耍上几式给我们瞧瞧!”王廷提议,信王随声附和道:“对!耍上几式,小王也好开开眼界,学上几招。”
“不敢当,既然五爷和二哥想看,那绍民就献丑了。”绍民说罢,一个健步冲到宽阔之处,将手中长枪一抖。使了一招‘金鸡乱点头’,顿时枪头‘突突噜’乱颤,好似十二个枪尖在舞动。
“好!!!!”信王和王廷禁不住一声叫好,正所谓‘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纵使一般的钢枪,常人若抖出三、五枪尖,已然是很不错了。况且这只枪是乌精钢打造,坚脆程度非一般钢枪能及,绍民竟能抖出十二个枪影,可见他在枪上的造诣,已到达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全仗绍民在直隶树林密室中所学。
听得一声叫好,绍民更加来了精神。将手中提泸枪舞动开来,那真是提泸枪,快如风,雨打梨花满天星。上打插花盖顶,下扎恶虎掏腰。左刺八仙献寿,右挑黑龙点睛。霸王一字摔枪式,鬼神见了也心惊。一套枪法使毕,绍民收枪撤式,气不长出,面不更色,好像适才什么都不曾做过一般。
“绍民不才,献丑了,让五爷和二哥见笑。”绍民拱手道。
“哎呀!绍民你刚才的一套枪法,使得真是出神入化、得心应手。有你这等将帅之才,我大明何愁没有振兴之日呀!”看得出信王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是呀!三弟,简直看的二哥我如痴如醉,眼花缭乱。我虽也能使枪,但远没有刀来的顺手。”王廷也夸赞道。
“二位对绍民如此褒奖,真令绍民汗颜!”
“哎!不要这么说嘛!小王今天高兴,我豁出去了,再送你一匹好马!”信王又补了一句:“别说不要,小王我可要翻脸了。”
绍民刚想推辞,听信王这么一说,把送到嘴边的话,硬生生咽了回去,只好道:“那绍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才对嘛!走二位跟我到后边马厩选马去!”于是绍民和王廷,跟随信王来到了后院的马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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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来到马厩,这是一块不大也不小的地方。两边用木板各搭建起一座马棚,棚中各色马匹约有三十几匹。五六个负责养马的仆人,正在向砖砌的饲马槽中添加草料,打扫卫生,刷洗马匹。整个马厩显得很是干净整洁。
那些仆人见信王驾临,忙停下手中的活计,跪倒请安。信王挥手示意他们起来,转身对绍民道:“妹夫随意挑选,看上那匹只管牵走就是。”
“多谢五爷!”绍民躬身致谢,然后转身踱入马棚,挑选起马匹来。其实信王所养马匹,随便拉出一匹来,就是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良骑,一个个身材高大,体态健硕,皮毛鲜亮有光泽。着实让绍民眼花缭乱了一番,始终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于是他又走入了另一边的马棚。
“五爷!绍民好像眼界很高哦!”王廷看着犹豫不定的绍民对信王道。信王小声道:“老婆不能自己挑,坐骑当然要千挑万选喽!他这是在过瘾呢,让他慢慢来吧!”
“哦!”王廷窃笑。
“要不然,王廷你也挑一匹?”信王手指马棚,“顺便也帮绍民参谋一下。”
“多谢五爷美意,王廷已经有家传宝马‘赤炭火龙驹’,至于绍民,还是让他自己决定吧!”王廷微笑着,“毕竟这样的机会不多嘛!”
绍民这边拍拍这匹,又摸摸那匹,还是无法抉择。但当他踱到一匹黑马面前时,却停住了脚步。绍民的目光完全被它吸引,不禁仔细打量起来。这匹马神骏异常,它通体呈乌黑色,毛管油黑发亮,浑身上下一根杂毛也不见。只有脑门上一缕火苗状的白毛异常显眼,像一盏正在燃烧的明灯。四个马蹄中,有三个是白色的,剩下的那一个与它的毛色一致。肩宽背凹、体长身高,四腿修长。前裆宽,容人走,后裆窄,插不进手。颈上的鬃毛根根竖立,像一把大刷子一样,但摸起来却非常柔顺。一条长长的马尾,来回摆动,驱赶着蚊蝇的滋扰。整个身体呈流线型,相当优美。
绍民手抚马背,不由得脱口而出:“好一匹千里宝战!”那马儿好像听懂了似的,竟弯转过头颈,来回磨蹭着绍民的手臂,还打了两个响鼻儿,像是舍不得他一样。绍民觉得和它也很投缘,于是不再挑选,解开这马儿的缰绳,牵着它走出了马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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