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都的东西确实挺好吃,席慎之也吃得有滋有味,夏念笙就开始得瑟,“怎么样?我没推荐错吧,我们这趟来肯定是来值得了。”
服务员听两人是外地口音,不怕死地又推荐了说“龙凤沟的大闸蟹是远近闻名的,你们有时间可以去那看看。”
席慎之恨不得拿桌上的刀叉戳瞎那服务员的狗眼,她真怕夏念笙那个吃货放下筷子立马就会往什么龙凤沟去。
果不其然,夏念笙的两眼都在放光,“慎之,我们去吧。”
“去SHI吧。”她死活不肯去。
☆、第四十三章
席慎之说什么也不愿再去那什么龙凤沟的地方,就为了吃大闸蟹,而且据说从回都到那沟的路程十分地艰难,只有摩托车才能进去,她是脑子进了多少水,才答应和夏念笙来到这个她只顾着吃的地方。
终于两个女人吃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夏念笙终于有些饱的感觉,十分沉醉地拉着席慎之去压马路消化去了。
一个星期的旅程过得很快,白天很多时候,席慎之都出外写生去了,念笙不愿一个人呆着,保证在不打扰她的情况下跟在慎之身后,西城挨着内蒙了,有大片大片的草原,慎之画画,她就躺在不远处的草原上,天蓝得像墨染过一般,铺天盖地地一大片,她拿着相机,随意地拍一张,就可以做电脑桌面,牦牛在另一边觅食,旁若无人,自由自在地,只觉得天与地之间都只有它们自己而已,念笙眯缝着双眼,阳光从指缝间投射下来,这样的日子真让人心安,没有那么多的负累,那么多的不舍。
旅行结束,两人买了10月22号的票回南城,下了飞机,夏念文一早在人群中见到她们两,夏念笙上前就两个行李箱扔到了夏念文的手里,这一路上,因为对席慎之的内疚,她只好十分不情愿地包揽了她该干的活。
“你们怎么会突然毫无症状地就去旅游呢?”念文拦下计程车,和夏念笙坐在后面。
“还好,风景挺好的,有时间带你去,看你气色挺好的?是不是和你的女神有什么进展啊?”夏念笙累得将头放在念文的肩上,前面副驾驶上的席慎之从后视镜上看了她一眼,就收回了视线,一路上,大家都没怎么说话,关于旅行,似乎有些东西不一样了,到底是什么东西,她也说不上来,自那一晚,两人同床共枕之后,夏念笙也就再没有出什么幺蛾子找各种理由要和她一起睡。只是白天的时候,她画画,她躺在一边发呆,晚饭在西城的各个角落吃她想吃的东西,洗漱之后,她也就会到房间里聊聊天而已,却不知为何,两人的距离似乎更近了一些,席慎之从后视镜里往后看,靠在夏念文肩头的那个人已经睡着了,许多时候,人生都不会按照我们自己所规划的那样来,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不知道席慎之会不会后悔这次鲁莽的随行的出行,只是因为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就从这段旅行开始了。
许多时候,我们都没有办法去说清楚,在人生的哪一个时候,就会遇上那个人,更说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对那个人倾心,喜欢一个人究竟会是怎样一个姿态呢?男人和女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前排的席慎之虽然闭着眼,一幅笃定的样子,但很明显的是,有人的心乱了,并且乱得不清,从来情之一脉,因爱而生忧,因爱而生怖,心乱是心动的本源。
10月的南城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月圆的中庭,是该添衣了,念笙这一趟累得够呛,回到屋里,什么都不顾,躺床上继续睡,念文想着沐芷的病,熬好粥又往那边赶。
沐芷的身子本来没有什么大问题,一个星期,痛经自是不痛了,烧也退了,但是感冒却一直不见好,兴许是长时间的病菌在那个时候完全爆发了,吃药吃了好久都没有好转,她又不肯去医院,感冒的人自是没什么胃口的,夏念文变着花样地做粥,可是再怎么变花样,粥还是粥,难不成还能熬出花来吗?
沐芷是一个二十九岁的已婚女人,虽然是形婚,但是在她身上的那股成熟女人的韵味早已是体现地淋漓尽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个论点是否得到过充分的论证,夏念文并不清楚,她只清楚地知道沐芷是美的,是漂亮的,是迷人的,就算现在生病的时候都不能阻止她身上的这层光辉。
关于女人这个事情,夏念文觉得每一个有魅力的女人一定会有独属于她的那份特色,比如堂姐夏念笙,她孤勇,随性,活得真性情,公司总裁柏青筠,坚韧神秘,就连席慎之,也有独属于她的那份气质,所以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沐芷以前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在她的心里,她就是那样的温婉优雅。
她手里捧着熬好的粥,下了计程车,跑得很快,怕她饿了。
沐芷随意地穿着家居服前来开门,她有些无奈,“不是说了不用过来了吗?这个星期你又要上班又要照顾我,身体会吃不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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